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七零:女主她自带锦鲤光环>第2章 不作不会死
  哪怕一开始迷茫不知所措,但宋云溪还是决定坚强起来勇敢面对,思索片刻问道,“小九,你那里有没有原主的记忆,我想了解下她之前的生活。”

  “姐姐,你什么都不要想,小九这就传送给你。”

  紧接着脑袋一阵刺痛,原主从小到大的记忆像过电影般出现在脑海里。

  原主也叫宋云溪,是y省河清县红旗公社五星大队上河村的一名社员。因为自家小弟大晚上被人敲闷棍打断了腿,找不出是谁干的,家里的钱也不够治病,就被宋父宋母以128块钱的高额彩礼“卖”给了连克三个未婚妻、连村头死了男人的寡妇都不愿嫁的陆建国。

  新婚当夜,害怕也被“克死”的原主躲在柴棚哭了一夜。春末夏初的夜晚本就寒凉,加上思虑过度,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烧的昏迷不醒。整整昏迷了三天,然后她就穿来了。

  生长在红旗下的宋云溪当然不相信这些迷信,在她看来,原主就是被她给作死的。

  “姐姐,你的病还没好,要好好吃药药,小九这里就有,赶紧来兑换吧,不然就更严重了。”软萌软萌的声音再次响起。

  宋云溪回笼思绪,有些好奇的问道,“怎么兑换?”

  “姐姐,成功绑定系统有三个大礼包哦,第一个礼包是20000个初始星币,这些星币可以兑换星际的任何产品;第二个礼包能够激发一项生活技能,当然学习技能或者利用技能帮助别人也能获得相应的星币;第三个礼包是增强绑定人的幸运属性,从此好运连连,走上人生巅峰。”小九自豪的说。

  宋云溪惊呆了,福利这么优厚!

  “嗯,用不用做什么任务呀?”宋云溪有些不确定,毕竟那些小说里不是都要做任务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像这样直接掉馅饼的万一砸死人怎么办。

  “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姐姐平时无聊,小九也可以给姐姐发布任务来玩玩,嘿嘿。”

  天呐,这是什么神仙系统,即豪横又任性,宋云溪惊呆了,这一刻,她感觉哪怕孤身一人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也不再害怕。

  “姐姐,快出去啦,外面有人找。”小九提醒道。

  宋云溪仔细一听,果然推门声响起,便赶紧离开系统回到现实。

  推门而入的是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圆眼琼鼻樱桃嘴,扎着一对麻花辫,很是可爱,就是脸色有些不健康的白。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是陆建国唯一的妹妹陆秀,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虽然原主和她是同村,但是接触的不多,并不是很熟悉。

  陆秀端着一碗鸡汤走来,一脸不情愿的看着宋云溪。“呐,醒了就喝吧,家里就两只鸡,大哥还非让宰一只给你炖汤。”

  宋云溪道谢,端过鸡汤,里面放着满满当当的鸡肉,汤汁炖的金黄金黄的,香气四溢,看起来十分有食欲。

  说实在,宋云溪对陆秀十分好感,相由心生,这姑娘眼神坚定不是什么奸诈之人。

  “哼,你要是不喜欢我大哥干嘛嫁他,又没人逼你?刚新婚就寻死觅活,大哥带你去城里看病,看见的人都说他又克死一个,现在外面传的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本来大哥的名声……”

  “够了秀儿,出来!”陆建国严厉的呵斥声从窗外传入,随后外面又开始响起了一阵阵此起彼伏的劈柴声。

  被自家大哥呵斥陆秀满脸不愤,气鼓鼓的看了宋云溪一眼,冷哼一声,摔门而出。

  宋云溪……

  唉,原主啊原主,你真是把我害惨了。想到陆建国说的离婚一事,宋云溪头更大了。

  离婚?还是算了。

  宋父宋母典型的重男轻女,生了六朵金花才得一儿子,在原主的记忆里,每天都是干不完的活和吃不饱的饭。

  哪怕原主和小弟宋林逸是龙凤胎,龙凤呈祥颇为吉利,宋父宋母对原主比其他姐姐好点,那也只是相对的,和他们娇娇宝贵的儿子相比,就一文不值了,宋云溪可不愿意天天在宋家做免费小丫鬟。

  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生活,更不现实了,在这个去哪都需要介绍信的时代,连县城还没出说不定就被当作敌特抓走了,那结果更惨。

  婚是不能离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况且陆家兄妹都是和善的人,陆建国刚刚从队上退下来,在整个公社都是很有威望的,即使真的有人怀疑她怀疑系统的存在也有一定保障,所以还是要好好抱紧陆大佬的大腿呀,大不了以后尽可能改善陆家生活情条件吧。

  宋云溪突然有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想当年她可是学校有名的小霸王,凭着黑带九段,叱咤风云,何等威风,唉,算啦算啦,好汉不提当年勇。hΤTpS://WWω.sndswx.com/

  喝完鸡汤,宋云溪整个身子都暖和起来,胃里也不再火烧火燎的。跟系统买了一颗感冒药,花了五个星币,宋云溪一点也不心疼,毕竟她现在可是“有钱人”。

  不过星际时代的药确实效果不错,一颗小小的褐色药丸,甜甜的,入口即化,吃完整个身子都舒爽起来,明显感觉之前压在身体里的沉闷之气一点点消散。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宋云溪就觉得她全好了,甚至比生病前的状态还好。

  就拿小九的话来说:星际出品,必属精品!五个星币的精品感冒药药效就是比三个星币的普通药药效好。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贵是有贵的道理的。

  吃完药,宋云溪走出房门。

  此刻已是傍晚,农村的傍晚,天格外蓝,白云一朵一朵悠闲的晃悠着,晚霞照红了天际,格外的好看。

  陆家和普通的农家小院没有什么区别,正面四间房,三间住人,中间一间作堂屋吃饭招待人,小院的右侧有一间是厨房,左侧一间放杂物,杂物间旁边还搭了个棚子放柴火,后院两三分地用来种菜。

  此刻,前院已经看不到陆建国的身影,倒是厨房里炊烟袅袅,正是陆秀在做饭。

  宋云溪走了进去,看见灶里的火快要熄灭,很是机灵的赶紧往里面加柴。陆秀视而不见,冷哼一声,继续炒菜。

  宋云溪摸了摸鼻头,深深感觉她不招人待见了。

  看了眼锅里的菜,炒的是茄子,可惜放的油太少,干巴巴的,茄子处理的方法也有问题,黑乎乎的,很是没有食欲。

  作为御厨后代的女儿,家里又开着十几家连锁餐饮店,哪怕没有刻意去学,但是从小耳濡目染之下宋云溪做菜的手艺也是远超一般人。

  看着好好的菜就这样被糟蹋了,宋云溪心里好像有个小爪子似的抓啊抓啊,好不容易茄子炒完了,宋云溪立马起身,道,

  “剩下的土豆我来炒吧。”说完还不忘还自信的点点头,“嗯,放心吧没问题,交给我吧。”

  陆秀倒是不疑有他,毕竟农家的女孩几岁都开始踩着凳子上灶做饭,饭都不会做在这个年代是嫁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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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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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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