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他还没什么感觉,很快,受伤的那条腿开始发痒,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痒,外表却没有任何异样,渐渐的,越来越痒,好似骨子里有千万只蚂蚁啃来啃去。
陆建国木着脸生生忍了下来,旁边的两名青年还以为他们学的不好陆建国生气了,心里七上八下,一时之间张皇失措,后来他们才发现他们想错了。
因为巨痒过后,是断骨般的疼,陆建国疼的脸色苍白,额头上青筋暴起,大滴的汗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歇的往下流。
两名青年吓坏了,嚷嚷着要送他去医院,陆建国死死的握住车把手以此减缓疼痛,撑着一股子力气摆摆手,示意他们送他到一旁树下的田埂上休息。
对于这场酷刑般的折磨陆建国咬牙坚持,他不能去医院,去了医院他身体的症状就解释不清了,若是有心人追察发现了云云的秘密怎么办,他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小腿上的疼痛不断放大,到后来,陆建国已经疼的没有知觉,但他却能清晰的感知到他的腿骨在生长、在移位、在重合。
疼痛过后,新一轮的巨痒再次来袭,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似乎容易了些,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他的腿伤在愈合,或许很快他又能像健康人一样了。
带着这种期盼,直到下工,那股子痒意才渐渐消失。
宋云溪见到陆建国的第一眼就被吓到,脸色苍白得可怕,嘴唇没有一丝气血,整个人像被抽干了精气神儿般。
宋云溪赶紧上前扶上去,“陆建国,你怎么了?你、你别吓我。”
陆建国强撑着笑,费力的安慰宋云溪表示自己没事,只有他知道此刻他的身体像是被掏空了般只想躺下休息。
空间里的小九笑的一脸得意: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骨头修复好,所承受的疼痛必然是巨大的,那药剂一般要配合止痛止痒药剂一起服下,哼哼,敢欺负姐姐,就不给你说明书!
一个下午,宋云溪就一直守在陆建国身旁,看他睡得安稳也不忍打扰。
问了问小九,小九说他身体状况良好,就是服完药剂后出现了些后遗症,睡一觉就好了,宋云溪这才放下心来,殊不知那个软萌萌的小团子还隐藏了自己的小心思。
一觉醒来,陆建国最大的感觉就是饿,吃下一头牛不成问题,看着一旁趴着睡得正香的小媳妇,轻柔的在她身上披了件外套不忍打扰。
至于受伤的那条腿,伤疤依旧像狗皮膏药般贴在腿上长在肉里,但里面的骨头积满力量,走起路来比受伤前还要稳健有力,一点也看不出跛脚的痕迹。
他的腿好了,他终于不再是个瘸子了!
虽然他一点也不在意他的腿伤,但村里有几个大嘴巴的婆娘一直在背地里酸小媳妇嫁了个瘸子,这些他都知道。
陆建国兴奋的在院子里走了两圈,心中的震撼与喜悦无以言表。
宋云溪醒来的时候,这男人正在厨房里挥舞着锅铲做晚饭,她双手抱怀歪着脑袋靠着门框看他,心里被幸福塞得满满的。
又过了两天,晒谷场上的粮食被晒得硬邦邦的一点水分也没有,装好袋子后大队长开始组织大家交任务粮。
天刚刚亮,各家各户的烟囱就冒起了白烟,不一会,村里就热闹的像集市一般,交完任务粮,就意味着可以发粮食了,这对于辛苦了一年的农民来说是天大的喜事。
像往年,各家各户男女老少都要出动,但是今年村里有了辆拖拉机,一辆车装的粮食能抵得上十几个壮劳动力,各家只需要出动壮劳动力就行了,这不,村里的妇女一闲下来就开始聚在一起闲谈。
宋云溪向来跟村里的女人不熟也很少与人来往,一大早,还是江彩玉抱着小红红找她,她才跟她一起出门。
村里女人们喜欢聚集在晒谷场旁边的一棵大槐树下唠嗑,槐树周围放着不少石块,她们说着话也不耽搁干手里的针线活。
对此,宋云溪毫无经验,什么都没带只能抱着小红红逗她玩,顺带着听些八卦。
最近村里有户人家嫁了女儿,本来大家正在讨论她家收了多少钱彩礼、嫁的何等风光,谁知,就听到赵寡妇阴阳怪气的出来膈应人。
“哎呀,88块钱算什么,咱们村不是还有收了128的吗,切,这跟卖女儿有什么区别。”说完,洋洋得意的撇了宋云溪一眼。
周围的氛围一僵,对于宋云溪结婚收了天价彩礼的事当时可谓是轰动全村、风靡好久,可人家小两口婚后恩恩爱爱,这事儿也就渐渐淡了,况且陆建国克妻克子的传闻也不攻自破,这本是好事谁也没想到话题又扯到他们身上。
对于陆建国,哪怕村里的女人们也心服口服,方圆几十里响当当的人物,连拖拉机都能给村里整来,试问谁有这么大的能耐,还是大队长的侄子,对于他的媳妇她们不敢得罪。
可赵寡妇也不是个好惹的主,没脸没皮惯了,骂人三天三夜都不待停歇,她们也不想得罪。
有八卦的地方向来离不开陆三婶,别人不敢得罪她可不怕,当即回怼过去,“某人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对于某些水性杨花的贱人,两毛钱都没人愿意掏!”
“128算多吗,能娶个能干又漂亮的姑娘,一点也不多。”江彩玉也在一旁应和着。
“哼,给的钱再多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嫁给个瘸子。”赵寡妇恶毒的嘲讽着,说完后只觉得心里痛快的很。
本来宋云溪没打算理她,当时宋志强和李大妞确实为了钱才嫁女儿的,可谁知这女人还越说越上瘾了。
顿时,护短的宋云溪怒了,说她可以但是说她男人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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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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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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