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如此恋爱之姑息养奸>第3章 焉知非福
  我咽下嘴里的东西,哥哥和嫂嫂来吃早餐,他们两个坐在餐桌前,嫂嫂问我意昂走了吗?也就是问我的侄子。

  “嗯,他没吃早餐!”

  嫂嫂“哦”了一下好像有些失落,就没说话,哥哥也没说什么,我总觉得我的这个侄子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我不知道的事,很严重的事,但是哥哥嫂嫂知道的秘密。要不然就是侄子他得过自闭症,在国外经常受人欺负所以无形中形成的性格。

  但是也不对,他那个样子哪有什么悲伤忧郁,完全高傲冷血。不过这是我的猜想,也有可能是生下来就是这样的,毕竟他很像我的爸爸他的爷爷!

  “嫂嫂,意昂他一直就是这么,不喜欢和人说话吗?”

  我故意装作不在意顺口问的。

  “意昂当然没有你乖了。”

  确实我非常乖,要不然嫂嫂也不会这么喜欢我,而且和我有相似于母女的感情。

  我的一个问题,嫂嫂也就这样一句话作了回答,这个冰山,就当作他天生如此好了。

  站在公交站牌前,今天早上等车的人还是像以往一样多,车来了看到车里面的人就心生畏忌,看来又得挤到你站着不用脚踏地的地步,中国就是人满为患。

  上车挤呀挤,车上挤呀挤,怎么没人为这种情形写一首口水歌呢,也好在坐车时哼唱一下,把抱怨你推到我我踩到你的声音变成有力度的歌声,形成一幅美好的画面。

  幸好每当到了剩下两三站就到学校终点站的时候车内的人群可以松散下来,有时运气好还可以找到座位。

  不过大多时候我都是把这种机会让给老弱病残,毕竟都一路站过来也不在乎坐那么一小会儿。而且坐公交车时间长了,也练就一种了不起的站功。不但站得久,而且站得稳,无论司机师傅是怎样开、停、开、停。

  马上就要到倒数第二站了,看来今天会提前到学校,不知道今天听课能不能捡到个座位。要知道现在大学上课,尤其是名教授的课都要提前占座的,否则就要站着听,大学三年来名教授的课我从来没去占过座,所以从来都是坐在过道听,主要是我也抢占不到。今天早晨是普通教授的课,所以期盼会有座位留下来。

  就在我琢磨着学校座位的时候,一只拿着小刀把一位女士皮包划破的手引起我的注意,那只手的主人就站在那位女士后侧,而那位女士什么也没察觉到。

  接着那只手就通过那个划口伸进女士的皮包。

  他不是在偷窃吗?

  一直听说这样的偷窃在公交车上屡屡发生,而且很是猖狂,但我一次也没遇到过。记得听过公交车上孕妇见义勇为的事件,当时就立志如果被我遇到,我一定挺身而出。

  现在这样的事就摆在眼前,我又不是孕妇,有什么理由袖手旁观呢。

  就在我想上前制止的时候,那个小偷竟然已经得手,他快速地将一些钱和一部手机放进自己的口袋,我正惊讶于他的速度之快时,公交车已经到站,车门一开那个小偷就绕过那位女士跳下车,来不及叫,我马上跟上去随着跳下车,然后追过去。

  小偷以为没人发现,下车后只是走得很快并没有跑,我立即上前从后面拉住他并大叫抓小偷,只是没想到周围听到我喊叫的人没有立即行动的,于是小偷猛地将我推倒撒腿就跑。就这样让他跑掉怎么能甘心,我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追上去,只是发觉速度不行,于是加大声音的力度,我一路追一路喊抓小偷,可是我指望的路人却只是看没人理,就在眼见小偷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候……

  突然一辆熟悉的银灰色跑车从我身边快速开过,然后一声急刹车,只见车子90度一个漂亮旋转突然横在逃跑小偷的面前。在我惊愣之际,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内走下来,抓起小偷的衣领就猛地一拳揍过去。

  只见那个小偷倒在地上半天没起来,接着终于有群众上前去制服他。

  那个我熟悉的身影不是我的冰山侄子苏意昂吗?他怎么才走到这里。

  我立即跑过去,这才发现自己的脚腕处隐隐作痛,竟然走不动了,刚刚不是还能跑着吗?我忍着痛停在那里,朝侄子欣喜喊着,刚喊一个“侄”字,马上停口,因为他最讨厌我叫他侄子了。

  于是我喊道:

  “苏意昂,苏意昂你好样的!”

  我只感觉到是我和我的侄子联手共同见义勇为打击犯罪,为维护中国社会治安尽了一份力量,这也是我和他拉近关系的天赐机会。

  可谁知道这家伙竟然看也没看我一眼转身上车,车子“嗖”的一声就离我远去,几秒钟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有点受打击的时候,一辆白色的也有些眼熟的车子缓缓停在我的旁边,这个车子,这个车子不是……我首先看到亿欢从里面跳出来,然后看到了我的王子,金亢宇。

  看来今天是个幸运的日子。

  “乐林,你怎么在这儿?站在着路边干嘛?”

  “我刚才抓小偷,好像,不小心把脚崴了!”

  “什么?你抓小偷?”

  真是的,亿欢干什么这么惊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从来没做过好事呢。

  “今天表哥送我上课,我看直接去医院好了!”

  我正想推辞表示这怎么可以的时候,亿欢和金亢宇同时上前扶我,让我受宠若惊。主要是金亢宇扶着我的那只手,我有些羞涩地看向他,他的表情竟然有着担心我的模样,那不是我的错觉吧!

  到了学校附近的医院,医生说我的脚腕是因为平时不常运动突然做剧烈运动不可避免地扭伤韧带而已。给我揉了半天,弄得我想哇哇大叫,但碍于王子站在身边,强忍着装作坚强女性。你看,又见义勇为,受了伤也不哭不叫多么勇敢呀!我想我在他的心里的印象分一定噌噌地升值,心里不觉暗喜。

  要离开医院,亿欢扶着我,两人站在医院门口等,金亢宇交完费跑过来说我们可以走了。

  “谢谢你。”我低眉顺目,抬眼间偷偷抛了一个媚眼。

  金亢宇标志性地微笑,似乎并不为所动,只晃了晃手里的医院单子:“你没什么事就好,我倒是轻车熟路了。”然后温柔道:“你好像很容易受伤啊。”

  轻车熟路什么意思?很容易受伤又何出此言?我马上坚定反驳:“我身体很健康,也很坚韧,都是意外,我并不容易受伤。”说完马上眼神示意曾亿欢快捧场。蜀南文学

  曾亿欢立即对着我肩膀来了一拳,力道不大但本就单脚独立的我被这一拳怼地站立不稳,歪向一边,金亢宇连忙伸手接住我,方向准确。我瞬间被王子的臂膀环抱住,虽然他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不过我也心满意足,曾亿欢朝我夹了一下左眼睛,表示任务完成;我回以同样的动作,表示干得不错。

  蒙在鼓里的金亢宇小心翼翼地扶着虚弱的我,要送我回家。

  虽说最后达成所愿金亢宇亲自送我回了家,但我的脚伤真不装的,脚腕处的疼只有我知道。每当嫂嫂帮我擦药酒的时候,我就猛叫,怎么舒服就怎么叫,嫂嫂是那个心疼我,爸爸妈妈全都跑来,学校的领导也亲自前来慰问,一个名字叫苏乐林的大学生勇斗公交车上偷窃贼的事迹瞬间传遍我的学校。

  受害的女士拿回了她丢失的财物,同时成就了一个当代校园风云人物,没想到就这样一件小事突然满足了我做小人物的虚荣心,有了崇高的荣誉感,我想如果下次遇到持枪抢劫,我也要勇往直前。

  其实我的脚腕受伤让我捡到很大的便宜,不但得到很多人的敬佩,这是学校领导的原话,还得到不少人的关心。真是患难见真情,这几天亿欢是天天地往我家跑,拿各种名贵的药酒来给我洗脚。当然还带来金亢宇买给我的,不过这一瓶放在那里做我的精神慰藉是最佳的,看着他买来的药酒疼痛也会减轻的!

  不过好像所有的人都表示过慰问关心,除了我的侄子,冰山苏意昂。

  其实想来我对他也有些愧疚,抓住小偷的最大功臣应属我的侄子,要没有他可能现在小偷还逍遥法外,可是好像所有的鲜花与掌声都让我一人拦下了,难道是他生气了?

  我在家休息了两天,白天都不见他的踪影,大概又是很晚回家,他该不会是真的计较我没说出他才是真正的英雄吧!

  很晚了,我坐在客厅关着灯等他,他每天都是回来这么晚的吗?已经十二点,我坐在沙发上眼皮一直在打架,再怎么努力也睁不开,身子一点一点的靠着沙发倒下去,就在我马上要和周公会面的时候,一个人的脚步声突然把我惊醒。我麻利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去开灯,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看到苏意昂回来了。

  正在上楼的他看到灯全亮了,停住,回头就看到我。

  “你总算回来了!”

  他的表情波澜不惊,眼神上下将我打量了几秒,尊贵的口开了:“你在等我?”

  我努力让自己清醒点,用力睁睁眼睛,用力诚挚点头。

  “没事?我要上楼睡觉。”

  他的话说完就往楼上走。

  什么没事?这是什么理解能力。

  我赶忙一蹦一跳地追过去,低声叫他:

  “侄子,等一下!我是在等你!”

  “侄子”一词脱口而出,苏意昂停住转过身,“不要叫我侄子!”

  “呃,一时忘记了。”

  苏意昂不允许我叫他侄子,理由他没有讲,我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是亲属关系他是非常清楚的,但是我喊他侄子,他就露出一种怀疑我存心恶意占他某种便宜的表情,大概类似老外听不懂中文怀疑你在骂他的模样。

  我在心里嘎嘎笑。

  “你到底有什么事?”

  他有些不耐烦了,招牌冰山脸摆了出来。

  回归正题,我道:“两天前我们一起抓小偷的那件事,我没有提起你,不知道……”

  我的话没说完,侄子突然打断我:

  “我不记得我抓过什么小偷,更不可能,和你一起。”

  欸?失忆了?还是故作不在乎才撒谎。

  “就是那天早晨,你突然将你的车横在小偷的面前,然后……”

  “我没有做过那样的事。”

  侄子说完就上楼梯,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竟不承认有抓小偷的事情,那么就不会在意我没有提起他,那他干嘛生气?

  “那你究竟是因为什么生我的气?”

  我将不解问出口。

  “就……就只有你没有问过我,受伤的事,那不是生气吗?”

  我小心翼翼问。

  我好歹也是你姑姑,也算是你长辈吧,就算不是因为这个,和你住在同一屋檐下半年了,这种情况也应该关心慰问一下吧,说你是冰山,就非要跟正常人不一样吗。

  我在心里教训着侄子,但怎么说我也是长辈,要保持长辈的风范,我暂时忍他一次,为了和他发展好关系,询问都保持着低声下气。

  “虽然隔着辈分,但我们是同龄人,怎么也该友好相处才是吧,有误会就要解除啊。”

  我忍不住开始叨叨叨。

  摆出笑脸,慈眉善目的。

  侄子高大的背影转了过来,我微笑仰望着楼梯上的他,看着他伸手按下墙上的开关,立即楼上的所有灯失去了光亮,侄子就这样隐匿在黑暗里。

  我眨眨眼睛,想要看清他,听到他说:“不要影响你哥哥嫂嫂的睡眠。”

  侄子消失在黑暗里的时候,我觉得这话和场景都似曾相识,哪里发生过。

  他是嫌我吵吗,但是转念一想,他这是在关心自己爸爸妈妈的睡眠呀,我顿时又开心起来。

  在家休息了两天,虽然脚伤没有好但还是要去学校上课。当然我不能再坐公交车,于是在爸爸妈妈哥哥嫂嫂的声声压力下,我的侄子,苏意昂每天上班路过我学校的他,不得不载我过去了,实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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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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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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