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门大小姐,末世大佬来种田>第104章 要成事,别要脸
  送走求学的队伍,白芨突然就觉得自己没事做了。

  玻璃厂稳步发展,按照二十个工匠的规模,只生产精品,顺带给大小姐搞点新鲜玩意,当成练手。

  田地也按照图纸,推掉了田埂,形成一片片长方形的垄块。

  源源不断的竹鼠被李大爷领人挖出来,送到村子的养殖室由老人们照看,孩子则是忙着打扫和喂食。

  就连小四都带着自己的两个小伙伴,每天跟在哥哥后面上课。

  每个人都忙碌得很,只有白芨无所事事,回到了几年前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

  巴适!

  不管经历了多少事,她还是觉得这种等吃能睡的生活,最为安逸。

  这天,白芨睡得迷迷糊糊,似乎听到门外有响动骤然睁眼,身形一闪出现在门口。

  “兄弟,找我的?”

  来人是一位二十上下的男子,穿着青色长袍,腰间别了块玉佩,一顶翠玉冠将头发束在一起。

  他在白芨的家门口转圈,手抬起来又放下,纠结的样子让屋主都看不下去了。

  “白,白小姐,在下闵文轩,见过小姐。”

  白芨还了一礼,笑道:“公子有何贵干?”

  “在下随家父前来拜访,久闻小姐大名,想一睹小姐风采,就,就……是在下孟浪了。”闵文轩红着脸,连连作揖。

  白芨点点头,把人请进了屋子。

  “公子,乡野人家,屋陋茶粗,还请多多包涵。”

  “不敢,不敢,小姐品性高洁,轩佩服之至。”

  看到白芨落落大方,没有一般女子的拘谨,闵文轩紧张的情绪也缓解了不少。

  他感觉和这位小姐说话,就跟与同年清谈一般,甚至对方的见识远在自己之上,不经意说出的话都能发人深省。

  就比如大小姐说人都是按需而动的,缺什么就想尽办法去弄,等某项东西不缺了,动力不足以让人费尽心思,懒惰就开始了。

  两人寒暄了一会,惊蛰从外面牵着小四进来,在白芨耳边说了几句。

  “宝,出息了啊。”

  小四看到有外人在场,倔强地低下了脑袋,不肯开口。

  白芨揉揉她的脑袋,说道:“去给人家道个歉,这事你没有做错,只是方法不太对。”

  听到娘亲说自己没错,小四这才抬起头,问道:“那我该怎么做?”

  “你该找他爹娘,先把他们哄高兴了,再告状。要还是气不过,你可以偷偷打,不要在有人的时候。”

  白芨丝毫不在乎惊蛰和闵文轩的脸色,一条条教自己闺女怎么去整人。

  小四眼睛越来越亮,总觉得学到了很多。

  “娘亲,姑姑说不能随便打人的。”

  惊蛰白了这个小没良心的一眼,又好气又好笑,都会找大姐压自己了。

  白芨半蹲下来,正对女儿的眼睛,语气比刚才正经了很多,“宝,我只说你今天做得没错,但不代表你每次都可以打人。你心里要有个标准,什么人该打,什么人不该打。

  这个事情,你可以和姑姑商量一下,她懂得比你多。”

  “嗯,我知道了。”小四重重点头,然后把手伸到惊蛰手心里,“姑姑,我们走吧。”

  “你呀,真拿你没办法,再过几年姑姑就管不住咯。”

  惊蛰眼底都带着笑,牵着小家伙出去了,两人又和好如初。

  白芨拍着脑门,眼睛都要瞎掉了,真是慈母多败儿啊,还好自己这个爹当得不错。

  闵文轩定在当场,从没见过有谁家是这么教孩子的。

  但仔细想想,要是自己有这么一个父亲,应该很不错。

  “闵公子,你还不肯说明来意吗?”

  “大小姐见谅,在下确实是带着目的而来。”

  “说说看。”

  闵文轩正襟危坐,斟酌许久才开口,“大小姐,听说白氏一直在抓竹林里的老鼠?”

  白芨上下扫了扫,周边也没什么闵姓大家,不明白他怎么会问这个。

  “公子家有竹林?”

  “不瞒大小姐,在下来自临安,与家父到淮东探亲,无意间撞见贵村……”

  白芨也是佩服,这养殖的事情还没开始,就有人能找上门。

  “没错,我确实想养竹鼠。”

  闵文轩还是要脸的,听到对方这么爽快就说了,心里还有点不好意思。

  “大小姐,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公子可吃过兔子?”

  “自然吃……”

  闵文轩转过弯来了,这老鼠是养来吃的。

  如果没有兔子这个对比,他可能会接受不了。毕竟老鼠历来都被人厌恶,视作不详,不到困境很少有人去吃。

  白芨知道这人想的是什么,典型的读书人思维,吃的肉也要看品性。

  “公子有兴趣?”

  临安啊,现代有名的旅游地,也是竹乡之一。

  大小姐开门见山,闵文轩反而沉默了。

  他也想和对方一样,济世救民,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可让大家吃老鼠,终究有些耸人听闻。

  穷苦人家可能不会在意,但那些读书人和名士、清流肯定不会去吃,到时候……

  闵文轩不是一个人,必须考虑家族的声誉,不能因他让家族蒙羞。

  “竹鼠吃竹子长大,蝉吃树汁长大,这二者有区别吗?”

  要不是白芨想找几个地方分担前山村的注意力,真不想和这人打交道,显得自己太低俗了。

  “大小姐之言如醍醐灌顶,在下心悦诚服,小生惭愧。”

  闵文轩一改之前的顾虑,整个人焕发出不一样的神采。

  是啊,蝉性高洁,有诸多诗篇歌颂。可实际上,在乡下长大的都知道,哪有什么真正的风餐露宿。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追求的那种品质,那种志存高远的境界就在身边。

  “今日失礼之处,望大小姐海涵,在下这就告辞,来日自当登门道谢。”

  看着他说完就走,白芨过了一会才回神,“妈耶,又看走眼了,这人好不要脸。”

  白爷居然被人空手套白狼了!

  她示意暗处的人去打探一下,看看这位奇特的读书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虽然这个法子迟早要交出去,可也不能这么不讲究啊,自己连宣发手段都拿出来了。

  你都不表示一下?

  没过一会,消息就过来了,“大小姐,闵家是临安大族,与沈家是姻亲。此次,闵家当代家主闵泽正,少族长闵文轩都到了宁水,准备明日来拜访。”

  “那这位是怎么来了?”

  “哦,他是随送礼队伍一起来的。”

  白芨失笑,总算找到白氏没有成为大家族的原因了,自己的脸皮还不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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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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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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