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巢元方等人撰写的《诸病源候论·妇人将产病诸候》中,对当时孕妇分娩所采取的体位曾有非常具体的描述:“妇人产,有坐有卧”,即分娩时有坐姿,也有卧姿。
但古代孕妇首选的是坐姿分娩,即属于“竖式分娩”,除了“坐”,站立式、蹲式、跪式,也都属于竖式分娩。
也就是说,古代孕妇生孩子,有“坐着生”、“站着生”、“跪着生”、“蹲着生”等多种体位。
竖式分娩时至少有两人助产,其中一位从后面抱住孕妇的腰。《诸病源候论》称:“若坐产者,须正坐,傍人扶抱肋腰,持捉之勿使倾斜,使儿得顺其理。”
相比于卧式分娩来说,竖式分娩的优势明显,可大大减少难产。
唐代王燕《外台秘要·产乳序论》引《峦公调气方》记载:时有一人,其一妹二女,皆因难产而死,后来其儿媳临月,便到山里寻找高人指导。
根据山里这位“妇产科专家”的意见,此人将一间屋子收拾干净,作为儿媳的临时产房:“布草三四处,悬绳系木作衡,度高下,令得蹲当腋,得凭当衡,下敷慢毡,恐儿落草误伤之。”
其分娩时采用“站立式”,扶着悬挂起来的横木,果然顺利把孩子生了下来。
这种竖式分娩可以在重庆大足石刻中看到。
在“临产受苦恩”石刻中,孕妇背后站着一妇,前面半蹲着的接生婆正扎衣卷袖准备接生。这组石刻开凿于南宋,是研究古代孕妇分娩方式的重要资料。
古代孕妇分娩时,往往会根据产程的变化,适时采取不同的分娩方式。如宋代,孕妇分娩多采用坐姿,但也会使用其他方式。
宋代医学家杨康侯在《十产论》中即称:“儿将欲生,其母疲倦,久坐椅褥,抵其生路”。这时候,就要让孕妇采取站立姿势:“须用手巾一条,拴系高处,令母用手攀之”,然后,“轻轻屈足作坐状,产户舒张,儿即生下”。
竖式分娩,并非仅是古代中国孕妇的选择,国外亦然。
如古埃及法老宫里有一幅浮凋,所绘内容是末代女王克委巴特拉分娩场景,女王所采用的便是竖式分娩中的“跪姿”。
不得不说,女人真的太难了!
古人视孕妇分娩为“不洁”,在早期甚至忌讳在家生产,包括丈夫在内的男人都得回避。古时可不像现在这样可以去医院生孩子,所以往往要设一间临时产房,供分娩用。
那么,产房设在哪?该怎么布置?各个朝代是不一样的。
东汉王充《论衡·四讳篇》记载,秦汉时期一般是“舍丘墓”、“庐道畔”,即在坟墓和道路旁边搭一草棚子,作为临时产房。在分娩前,将孕妇移入其中,生下孩子满月后,才可以抱着孩子回家住。
不少母亲在回答孩子“我是从哪来的”提问时,往往会说“在路边捡的”,用这样的话来忽悠小孩子。究其语境源流便与早期产房设于户外有关,孩子生在路边的临时产房内,不就是“在路边捡的”吗?
临时产房内所设简单,一般地上铺层稻草、麦秸,作为产褥,故古代生孩子有“坐草”、“就草”、“在草”、“落草”这类叫法。
在铺草时,古人还要念相应咒语,据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坐月门》“禁草法第八”条记载,宋元时期的咒语为:“铁铁当当,非公所当,是王一言得之铜,一言得之铁。母子相生俱蔑铁,急急如律令。”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孕妇分娩则大多是在自己家中,这或许与东昏侯萧宝卷有关。
萧宝卷有四处游走的习惯,却又不想让人看到,每次出行之前他就派人驱赶所经之途的老百姓,有待产孕妇之家只好将路边的临时产房改设家里。《南史·齐本纪下》记载,有一孕妇未离开路边产房,结果惨遭萧宝卷“剖腹看男女”。
自此,在路边野外设临时产房风俗有了变化。
然而,不管是在家里生还是在外面生,也不管是跪着生还是坐着生,有一点始终没有改变的,就是古代女人生孩子,真的相当于过鬼门关。
“儿奔生,娘奔死”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就连西魏皇帝元宝炬的皇后、康熙的皇后都死于难产,可想而知古代女子生孩子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生孩子,真的是听天由命,动辄就是一尸两命的下场。
别的不说,单单是一个胎位不正,就能让产妇九死一生了。
哪怕是顺顺利利的把孩子生下来了,产妇也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因为还要闯过产后血崩与产褥热这两道关卡。
在分娩的过程中时,胎盘与胎膜会随着胎儿的降生一同娩出,如果胎盘与胎膜未能完整娩出,在子宫之中仍有残留,则子宫会因收缩不佳而引发大出血。
即便产妇在分娩当天一切正常并未有异,也有可能因在生产过程中耗尽体力而造成免疫力降低,并由创口感染而诱发产褥热。
在古代的医疗条件下,产妇一旦罹患产褥热基本就芭比Q了。
哪怕是到了现代,生孩子一旦难产,都会危及生命。
因此生孩子,真的是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产妇的第一胎,都避免不了被阵痛折磨,江雪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她已经算是好的了,她从怀孕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为生产做准备,现在终于是派上用场了。
前面的阵痛都比较轻微,只是在临近生产的时候,阵痛才难以忍受,不过好在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江雪就顺顺利利的把孩子生了出来。
这跟那些一痛就是一天一夜的产妇来说,江雪已经非常幸福了。
孩子的出生时间,跟江枫说的分毫不差。
升级当爸爸的曲文华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大袋红包,见人就发,人人有份。
江枫见状,摸了摸老婆的肚子,笑道:“老婆,现在你不紧张了吧?你跟我姐一样,都不用受太多折磨,顺顺利利的就把孩子生下来了。”
黄灵薇自然相信老公的神奇预测能力,她笑着说道:“我现在就像要打针一样,在针还没扎入的时候,不管再怎么做心理建设,都会有些紧张和害怕的,等针真的扎进去了,这股紧张与害怕的情绪,应该就能消除掉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江枫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笑容,说道:“老婆,到时我亲自到产房里面陪产,有我在你就放心吧!”
黄灵薇听得眉眼含笑,有老公呵护着,她什么都不带怕的。
……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时候灾祸的本身不太可怕,可怕的是它给人们造成的严重伤害。
今年33岁的梁小伟,他在感情上就受过一次伤,那次情伤给他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让他从此不再相信爱情。
梁小伟出生于普通家庭,由于他长得帅学习成绩又好,让他在学生时代极受女生喜欢,在高二那一年便和班花偷偷恋爱了。
两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一起考上了国内某个985大学,在大学期间两人是学校出了名的“神仙卷侣”,羡煞了不知道多少单身狗。
原本梁小伟以为,两人大学毕业后,会在同一座城市工作,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过上理想的生活。
结果,他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
大学毕业后梁小伟跟初恋女友确实在同一座城市工作,甚至两人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曾跟他山盟海誓非他不嫁的初恋女友,背叛了他们的爱情,选择投进了某个富二代的怀抱。
说实话,得知消息的梁小伟崩溃了,根本无法承受这个打击,也想不明白初恋女友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就变了!
他坚持要一个解释。
于是,初恋女友便给了他一个解释,给他说了以下一段话:
“伟哥,在没走出校园的时候,我确实是全心全意的爱着你,想着和你过一辈子。可走出校园开始接触社会之后,我才知道以前的那些想法有多么的幼稚可笑。
以你我这样的家庭,咱们要是结婚的话,房子肯定是买不起的,得租房子住。然后两人努力工作,再省吃俭用个几年,才有可能攒够一套房子的首付款。
在此期间,咱们还不能生孩子,否则就不是几年,十年都未必能凑得出一套房子的首付。
就以十年来算,房子买下来了,两人又得一边还房贷,一边养孩子,然后继续省吃俭用,攒钱买车。
等房子车子都有了,如果咱们生的是儿子,恐怕又得省吃俭用的为他存彩礼钱……如此大半辈子过去了,一直都在省吃俭用,这样的日子光是想想都让我头皮发麻。
伟哥,我真不想过这种日子,你明白吗?”
梁小伟听得哑口无言,从他的角度来看,只要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哪怕生活过得清苦一点,那也是快乐的。
可这个跟他相恋了七八年的女人,很显然不是这样想的。
所谓的爱情在金钱面前,真的是不堪一击。
正如某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段子:
“一个女孩跟着富二代跑了,几年后遇到了前男友,前男友问她:
富二代真的比我好吗?你胃不好,半夜经常疼,我每天早上去市场,买最新鲜的姜切成片放在你身边,让你不舒服的时候含着。我现在刀工都快赶上厨师了,他能为你这么做吗?
女孩澹澹的回答:他做不到你这样,但他花了30万带我去大医院治好了我的胃病。”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梁小伟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而魔幻的是,就在初恋女友背叛了他们的爱情,投入某个富二代的怀抱之后,没过多久,就有一对富豪夫妇找上门来认亲。
原来这对富豪夫妇不是别人,竟然是梁小伟的亲生父母。
这狗血的剧情,就跟电视剧上演的差不多,反正就是梁小伟在医院出生的时候,被阴差阳错的抱错了。
更加狗血的是,抢了他初恋女友的那个富二代,跟他是同年同月同日在同一家医院出生,就是他跟梁小伟被抱错了,两人互换了身份。
本来应该没有什么交集的两人,却拥有了世上最特殊的关系。
对于这个占据自己身份,还抢走自己初恋女友的家伙,梁小伟其实并不恨他,首先身份互换的事,那肯定不是他的错。
其次,抢女朋友这种事情,梁小伟也分得清是非对错,如果他的初恋女友对他真的死心塌地,那谁也抢不走。
甚至,只要那家伙开始追求他的初恋女友,初恋女友就会第一时间把这事告诉他。
可从头到尾他的初恋女友都没对梁小伟提到过别人追她的事,那主要责任就不在那个家伙的身上,而是在他的初恋女友身上了。
成为富二代后,洪小伟(就是梁小伟,在跟亲生父母相认后,梁小伟就把姓改了回去,名字没改)也处过很多女朋友,但这些女朋友他没有一个是投入感情的,都是直接砸钱,大家各取所需。
玩了几年后,父母开始催婚了!
然而,洪小伟对于结婚还挺抗拒的,在他看来跟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真的完全没有必要,反正想要繁殖后代,试管婴儿就可以满足要求。
至于打扑克,只要你有钱,大把漂亮女人愿意陪你一起打扑克,不管是玩三人斗地主,还是四人拖拉机,都不是问题。
如此,又何必找个女人回来分家产呢?
当然,这些话洪小伟谁也没说,只是面对父母的催婚,他采用了拖字诀,一直推说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
这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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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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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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