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蓄谋已久与久别重逢>第十一章 臻竹视角
  安循今天一天都没出门,专心在家画稿,前几天因为去外地参加婚礼断更了几天,编辑微信加电话催了好几次。今天她下定决心一定把之前落的补回来,这会正灵感如泉涌,笔收都收不住。

  “叮”一声进来个微信,安循没顾上看,半个小时以后才放下笔拿起手机。

  “晚上来聚餐啊,皇冠!”——是大悦,安循大学同学。

  “不去”,安循就回了俩字,接着低头画画。

  “来,老孙和素素订婚了,请吃饭。”那边几乎是秒回。

  老孙和素素都是她们大学同学,俩人大学时候没谈恋安,倒是毕业以后才走到一起。命运真奇妙,有的人大学时候在一起毕业分了,有的人大学没在一起后来却成了。

  “靳翔也领未婚妻来,状状已经去机场接了,你打扮漂亮点,别给姐们儿丢份儿”。

  真是想谁来谁,但此“想“非比“想”,真的只是想起的想,靳翔是安循前男友,大学初恋。因为点事儿大四那年分手了,具体因为什么分的时间太久远已经记不太清了。

  “真不去,再不赶稿没生活费了。”

  她对着吃剩的泡面盒拍了张照片给大悦发过去,证明一下自己现在确实很惨。那边立刻给她发了个200的红包过来,安循呲牙一乐,收了红包继续画画。

  再一抬头外面天都黑了,安循饿得肚子咕咕叫直叫,认命的放下画图笔,去厨房烧水泡面。等水开的功夫手机又响了,是大悦的号码。她想也没想,便接起手机“喂”了一声,那头却是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就差你了,来呗。”

  靠!居然是靳翔。

  他的声音磁性好听,辨识度很高,他俩搞对象那会儿安循欺负他,喜欢哪本小说就让靳翔读,她录起来放在手机里,每天睡觉时候听,特安眠。

  安循反应了一下才回:“抱歉啊,我答应编辑了明天就得交稿,欠好几天了,以后有机会再聚。”

  她语气尽量保持平稳,就像对待任何一位多年不见的普通朋友。

  “看见你和大悦发的信息了,就是想再劝劝你试试,难得今天人齐”,靳翔顿了一下又开口,“不是因为躲我吧?”

  “呵呵,你想多了,我今天真不方便,来日方长”。安循对他这种直球有点招架不住,只想快点结束通话,心想他未婚妻不是还在旁边吗?真够给她拉仇恨的。

  “好,来日……方长。”

  挂了电话她多少有点晃神儿,仔细回想起靳翔的样子,他很高,大学时候就有186,偏清瘦,但很结实,属于斯文儒雅型,那时候她很喜欢一只胳膊搂住他劲瘦的腰,特别有手感。还有他眼睛很好看,狭长、内双,鼻子很挺,下巴很有型,喜欢穿淡蓝色条纹衬衫,还有什么来着?哦……对了,他屁股上有块疤,他俩第一次开房时候看见的,目前就能想起来这些。

  水开的声音打断了安循的思绪,她倒好水端着泡面在餐桌上吃,尽量不再回想靳翔,分了就分开了,没什么好怀念的。简单吃一口又接着画图,沉浸其中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11点多画完收工,刚想冲个澡睡觉,手机又响了。今天这么热闹嘛?还是大悦的号码,都给她整出心里阴影了,拿着电话半天不敢接。

  还好那边是个女声,这回是素素。两人都熟也没客气,素素带着哭腔抱怨说:“循,你快来吧,把大悦送家去,她喝醉了趴这睡着了,就你知道她家在哪。”

  安循咬牙让把房间号发了过来,心想这妞儿真能给她找事儿。但是今天刚收了人家200块红包,现在抛弃她不管不够哥们儿意思,这么晚,估计他们也快散了,只能硬着头皮出门。黑灯瞎火也没人看她,随便套了件裙子穿上凉鞋,抓着车钥匙就往外面走。

  半夜路上车少,皇冠安循门儿清,她们聚餐唱歌一般都去那,轻车熟路开到地方停好车上楼,电梯一开老孙站门口正等她呢。

  “哎呦,安奶奶你可算来了,大悦喝嗨了,我们降不住她,这会儿正掷骰子输了喝辣根儿呢。”

  他们大学时候总这么玩儿,谁输了喝辣根儿,喝好几个洗胃的。

  安循跟在他后边,边走边问:“刚才素素说她睡着啦?”

  “刚才是睡了,状状唱了首《死了都要爱》,给嚎醒了。”

  安循有点哭笑不得,这帮人聚一起就作妖,她见识过几回就劝退了,享受不了这气氛。说着他俩来到包厢门口,里面正好有个人要出来,安循不经意间一抬头,好巧不巧,是靳翔。

  这不是“冤家路窄”了嘛!

  俩人对视都愣了一下,安循先缓过神儿来,冲他笑了一下道:“我来给大悦弄回去。”

  靳翔面无表情的点个头,侧身把门口让开了。

  安循顺着缝进去,见几个人正围在一起玩的不亦乐乎呢,骰子摇的噼啪作响,大悦看见她咧着大嘴哈哈一乐,“来了亲,让你白跑一趟,姐醒酒了。”

  “那我走啦?”说着要走,还是挨着她坐下了,既来之则安之。

  素素把一瓶果酒放她桌前,又端过来干果山楂片,抱怨着道:“哎呦,让你出来一回太难了,说我和老孙订婚都不带赏脸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安循没碰酒,抓了几个山楂片吃,还跟她开玩笑:“我这不是给你们结婚赚份子钱呢吗?再说我现在都不出门,跑太远还得加油。”

  素素娇小的身子靠在老孙身边乐的东倒西歪,说她哭穷。

  安循没管她,从桌子上烟盒里拿起一根烟,是她平时抽的薄荷爆珠,可惜没看见打火机,正在桌子上搜寻时,斜对面想起“啪”一声,火苗凑了过来。

  抬头一看,是靳翔,安循把烟叼嘴里咬破爆珠,凑过去点着。靳翔也叼着根烟抽着。旁边大悦用胳膊桶桶她,冲她飞个眼儿。安循假装没看见她眉飞色舞,头靠在沙发背上,低头画一天脖子有点累。旁边沙发腾起又落下,一股淡淡的擅木香飘过来,她噤噤鼻子没出声。

  “这几年过的好吗?”靳翔说着,一股烟从嘴里喷了出来。

  “还行,凑合过呗”,刚才沙发一落下她就感觉是靳翔过来了,其实很想躲着他的,不知道她未婚妻埋伏在包房哪个角落呢,安循不漏声色把身子往旁边挪挪。

  旁边“呲”的笑了一声,“你不用躲这么明显,我未婚妻没来,下飞机就让她回去了。”

  这人还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啊,安循抽了口烟掩饰尴尬,心想你女朋友还挺听话,让回去就回去。“我记得你以前不抽烟啊”,她转头看着他问。

  “现在抽,你抽这颗就我烟盒里的”,靳翔也看着他。

  这是时隔四年,他们第一次对视。

  安循突然想起来他们因为什么分手的。因为一个女的总给靳翔发骚扰信息,虽然他没回过,可安循就是不喜欢,觉得膈应,让他换个号码,靳翔反而问:“你抽烟我也不喜欢,你戒吗?”

  后来安循把他手机顺车窗撇了出去,他俩就分手了。哈哈哈……对比现在的场景有点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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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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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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