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山里糙汉:养个傻妻好生娃!>第279章:做出了决定
  甄珠挑了挑眉,“老爷子,你可要想好了。阿衍是要上报朝廷的,到时分下来的利益,怕是不多。我无所谓,倒是老庞,怕要吃亏了。”

  张老汉摆摆手,“只要有你有他的一份,多少我都服气。”

  白衍起身,长揖到底,“老丈慷慨,本王替这铜州的百姓,多谢老丈。待此事了了,本王定奏请圣上,为老丈请封,立功德碑,供奉长明灯。”

  张老汉忙起身回礼,“那金矿于老朽而言,如同鸡肋,交给王爷,老朽未有任何损失,王爷折煞老朽了。”

  “你应得的。”

  一番客套后,几个人坐下来,再细说此事。

  最终确定,过两日白衍与张老汉前去查看确认,回头再上国都,与皇帝商议。

  庞光言想到首富与自己失之交臂,有些无精打采的。

  但甄珠却松了口气。

  笑着问老爷子,“您是怎么发现那矿脉的?”

  老爷子喝了口茶,“我方才说过,老朽祖上是寻龙点穴的。只是老朽年轻时不争气,整日游手好闲,妄想天降横财,老祖宗的本事,只学到点皮毛。”

  “寻龙点穴?是风水先生吗?”

  “对。”老爷子点点头,“二十年前,一位同行的前辈去给老财主寻墓地,老朽厚着脸皮跟随,无意间便发现了。”

  原来如此。

  “那位老前辈没发现么?”

  张老汉喝了口茶,“老财主既想后代丁财两旺,又想出读书人官运亨通,那一片山脉都走遍了,也寻不到合适的,老前辈苦恼着呢,他并没有留意。”

  甄珠嗤笑,“这老财主也真够贪心的,想子孙后代把好处占尽,便是真正的龙脉,也做不到啊。对了,老爷子,你是怎么辨认出是金脉的?”

  张老汉知道她只是好奇,并无他意,便笑着耐心解答,“关于这点儿绝活,我们老祖有句歌儿是这么唱的。”

  他清了清嗓子,轻声哼了起来,“‘上有丹砂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

  丹砂,也就是民间常用的朱砂,朱色、赭色等。那座山脉深邃,别的藤呀树呀不怎么长,就只长高大茂盛的杉木、铁芒萁。

  挖开表层的泥土,底下就有许多丹砂,靠近金矿脉的,那一带,会有成片的问荆……”

  张老汉说了许久,甄珠听得意犹未尽。

  她记得地理课上老师讲过,金矿往往与砷、汞等共生,而丹砂其实就是硫化汞,水银就是用这丹砂炼制而成的。

  若是懂得开发提炼,那价值也不比金子低。

  吃过午饭,庞光言对张老汉说,“您莫回那个破家了,四处漏雨漏风,哪里能住人?”

  “那你让我住哪儿?”

  “住……”庞光言一咬牙,“住我医馆后院去,就只有咱爷俩,谁也别嫌弃谁。”

  这是认下这便宜老爹的意思了呗。

  老爷子眉开眼笑,“成啊。”

  绕这么大的圈子,他等的不过是这句话而已!

  他又问,“你何时娶妻?”

  庞光言惊得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个狗吃屎。

  回过头,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他,“老爷子,贪心了啊。”

  张老汉满脸费解,“娶妻生子,不就跟吃饭一样简单么?我怎就贪心了?”

  人老了图什么?

  不就是儿孙绕膝,身后事有人操办么?

  庞光言看了甄珠一眼,神色晦涩。

  “我还未有中意之人。”

  张老汉一看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就知他言不由衷。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不经意的落到了甄珠身上,他顿时瞳孔紧缩。

  嘶!

  这臭小子,难道……

  不会吧?

  张老汉无比震惊。

  若是别的姑娘,他高低都帮这傻小子追到手。

  可这是……王爷的未婚妻啊!

  那是一樽杀神,一怒赤地千里的存在,他拿什么跟人家争?

  完了。

  喜欢谁不好,偏要喜欢这丫头!

  张老汉各种痛心惋惜,看着庞光言,摇头叹气,丧得不行。

  庞光言莫名其妙。

  这老头子到底脑补了什么?

  该不会是……

  “老头儿,你屙不出屎,憋着啦?”

  甄珠“噗”的差点一口茶水喷出。

  张老汉往他头上拍了一掌,“这事儿是能当众说的吗?”

  甄珠:“……”

  所以,老庞真的蒙对了?

  不过,老人家若得知老庞或许这辈子都不成亲,不知受不受得住?

  哎。

  老庞多好啊,她也希望他幸福。

  但他对沈云初的感情,他自己也不确定到哪一步,她也不好撮合。

  不如等下问问他,接不接受年轻姑娘?

  看着他,正想说什么,忽然听见外边有人惊慌的喊,“大夫快来啊,我爹他、他……”

  是刚才那位少年!

  “我去看看。”

  甄珠起身匆匆往外走,白衍跟随其后。

  进了隔壁诊室,发现少年的爹瞳孔涣散,心脏已经停止了。

  那少年惊惶无助,“大夫,你快救救我爹。”

  甄珠眼睛泛红,“让他安静的去吧。”

  少年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爹!”

  哭喊声撕心裂肺。

  甄珠靠在白衍怀里,泪水长流。

  ……

  少年从医馆账户上借了一两五百文钱处理他爹的身后事。

  甄珠心情有点郁郁,见病人不多,便去了识香阁。

  这里的招聘早已结束。

  她虽然让人将计划书交给了冯妈妈,但她一次也没来过。

  甄珠才进去,旖红就迎了出来。

  她已摘去了面纱,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芙蓉脸。

  吹弹得破的肌肤上,看不到半点被划伤的痕迹!

  朝着甄珠直挺挺的跪下了,“旖红见过夫人。”

  “你个傻瓜!”甄珠急忙把她拉起来,“无端端的给我下跪,别人不就知道我了吗!”

  旖红娇柔一笑,“如今铜州的权贵圈子里,统统都知夫人是未来的战王妃了呢。”

  所以,她给战王妃下跪很正常呀。

  “可我现在蒙着面纱,他们不知是我呀。”

  气急败坏的夫人,还真是可爱呢。

  旖红莞尔,让开了身子。

  她身后的识香阁众人齐声说,“见过夫人。”

  声音整齐划一。

  甄珠:“……”

  有些泄气的扯掉面纱,“你们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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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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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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