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老太斜着眼睛哼了一声:“你的?什么是你的?你也有脸吃肉?”
“我凭啥不能吃肉?我难道不是姜家人?村里发的肉,明明就有我的份,你凭啥不分给我?”
姜老太才不理会她,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肉。
周氏馋得厉害,便转头想去抢四郎和五郎手里的。
那两个小混蛋太了解他们娘是个什么德性了,拿着肉扭头就跑。
周氏没能抢到肉,气得往地上一坐,张嘴就哭了起来。
姜玉虽然也想吃肉,但从小她就知道,姜家的女儿不值钱,所以她根本就没敢打那肉的主意,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赶紧把那碗内脏汤给灌进了肚子,哪怕烫得她翻白眼,都没舍得撒一滴。
刘氏抱着自己的儿子,带着才四岁的大女儿,自顾自的端了碗菌子汤,坐在角落里看着姜老三一个人把最大的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眼里闪过一阵嘲讽,什么也没说,安抚好馋得直抹眼泪的女儿,哄着她喝了汤,然后便带着孩子睡下了。
村人们心情都格外好,吃饱喝足后,那些半大小子们便拉着杨猎户讲起了通州这边的一些趣事来。
杨猎户是个见多识广的人,说起话来也十分有意思,姜晚听得津津有味。
“你们别看这山不高,但是这山里好些年不曾进人了,往年山里的野兽可是不少,狼更是成群结队。一般人,没人敢往这里边来。”
听故事的小子们个个都瞪大了眼:“有狼?”
杨猎户点点头:“有哩,我曾遇见过一回,那头狼通体雪白,那身皮毛,能值不少银子。可惜,我这单枪匹马的,哪敢去挑衅它们。”
少年们一个个兴奋得眼睛冒光,白狼啊!要是有幸见得一回就好了。
杨猎户见他们这样,便告诫道:“你们可别以为见着它是啥好事,那些畜生狠着呢,遇见他们,丢胳膊断腿都算是幸运的了。”
“你们可记住了,千万不要擅自进林子,不然真倒霉遇上了,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你们。”
少年们被吓了一跳,忙点头说不敢。
姜晚听故事听着听着眼睛就睁不开了,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蜀南文学
冬天的早晨实在寒冷,姜晚缩在被子里不肯出来。
先前在通州府里买的棉花可算是派上了大用场,陈月芝和苏氏一起,用棉花给家里每个人都做了一件一斤重的新棉袄,新的套在里面,以前的旧袄穿在外面,别提多暖和了。
剩下的二十斤棉花,便又做成了几床被子,和穿衣服一样,新棉被盖里面,旧棉被盖外面,暖和得让人舍不得起来。
姜晚在被窝里赖到了队伍出发才穿了衣服起来。
路不好走,躺在马车里并不舒服。
家里人为了保护苏氏,在赶路的时候,会把所有的被褥都搬过来给她垫身子,这样就不会巅着她和肚子里的孩子了。
苏氏的肚子已经够了三个月了,她有孕的事情,村里人也都知道了。姜家对苏氏的周全保护,让村里所有的年轻小媳妇都忍不住眼红。
今天的这一段路十分不好走,队伍走得很慢,姜晚觉得在马车里挺没意思,便自己下地走路。
小马仔就站在她的肩头上,时不时的叫一声。
如今的小马仔,在姜家可也是只有地位的鸟了。这不,天冷了,陈月芝怕它冻着,便让苏氏给它缝了件不耽误它飞行的小衣裳。
小衣裳用的红色的布料,把灰扑扑的小马仔衬得很是喜庆。
姜晚挺惯着小马仔的,每天歇脚的时候,都会弄些用异能从那些枯木里弄些虫子给它补身子,一个月下来,小马仔胖了一大圈,看着有些憨。
村里的孩子可眼馋姜晚了,见她顶着小马仔走在队伍里,都跑过来围着她。
“晚晩,能让我摸一摸它吗?我保证不用力。”
姜晚耸耸肩:“我说了不算,得看它乐不乐意。”
那孩子立马就朝小马仔伸出了手。
小马仔毫不客气地叨了他一下,还生气地叫了两声:离你鸟爷远点!
那孩子被叨了,也不生气,捂着被叨疼地手咧着嘴直笑:“它还有点凶咧。”
其他孩子见了,也都大着胆子过来摸小马仔,无一例外都被叨了一口。
姜晚看着那一群捂着手傻笑的孩子,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被叨了还这么开心,真是群小傻子!
傍晚歇脚的时候,二郎拿出背带要背着姜晚去看打猎。
姜晚也不客气,往二郎身上一趴,就让他把自己绑了他的背上。
出发的时候,陈月芝不放心地反复交代:“你背着晚晩可得注意脚下,别绊着了。跑慢些,知道吗?”
二郎摆了摆手:“知道了,放心吧,不会摔着她的。”
大郎道:“爹,娘,我也跟着呢,放心吧。”
三郎也想去,但是让父母给按下了,“你去做什么?你是跑得过还是打得过?老实待着,到处乱跑,仔细你的皮!”
于是三郎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大哥二哥带着小妹离开。
姜晚伏在二郎的背上,回头朝三郎做了个鬼脸,气得三郎直跺脚,把姜晚乐得咯咯笑。
天气越来越冷了,小马仔不爱动,对进山打猎这种事情兴致不高,姜晚就让它留在马车里睡觉。
这次进山的人很多,昨晚的那头野猪勾活了大家肚子里的馋虫,而且这条路上目前只有他们这一支队伍和前面那支小队伍,所以不需要留下太多人看守东西,基本能去的人都去了。
之所以能判定前面的那支队伍人数不多,是因为这两天路上的车辙和脚印并不多。
姜晚也十分兴奋,她还是头一回见识这个时代真正的打猎场景。
进山的人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自制的武器,有些是绑着长棍的柴刀,一些则是削尖了的木棍,还有人拿绳子编了个网兜,里面装着石头,拿在手里挥着砸出去,杀伤力十足。
大家在林子里走着走着,没多久就发现了一只猎物。
一只瘦巴巴的兔子。
兔子虽小,可也是肉啊!
村民们一个个兴奋坏了,拿着武器就冲了上去,兔子吓得扭头就跑。
林子里响起了人们的兴奋的叫声,没多一会儿,那只倒霉的兔子就被村民们给拿下了。
杨猎户笑着道:“不错不错,刚出来就有收获!今天咱们肯定能打到不少猎物。”
有了他这话,村民们更是热情高涨,“走,今晚多打些猎物,让孩子们都敞开了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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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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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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