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看的人也没有多少,我就当在跟朋友说话。
回想一下最早接触到小说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是在我小学六年级快要毕业时,我看到两个同学在那用屏幕很小的mp3看小说,遂借来一阅,已然记不得当时看的第一本网络小说是什么了,可能是《斗罗大陆》,后来那两哥们还自己写了小说,我也清楚的记得当时他们写的内容很像是《斗破苍穹》,里面有个和药老一样的老者,虽然他们是鬼鬼祟祟地写,还捂着不让我看。
很幼稚,但是却打开了我的一扇大门。
后来上了初中,我也开始自己写小说,第一本小说我起的名字叫《弑神令》,主角叫坟,回想起来真的是尬的我头皮发麻。讲述了几位异能者执行完任务在一个坟头捡到一个小孩,于是给他起名叫坟,围绕着他展开故事。我当时是这么写主角的,一头白发,高冷无比,天生异瞳,一蓝一紫,还会两种火焰,巴拉巴拉的,差不多是这样,最原始的描述我也忘记了,我只能靠回忆来复数,其实那个本子我应该没丢,还珍藏在家里,不过我实在是懒得去找。
我整个初中拖拖拉拉写了不少东西,但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当时语文老师布置我们写随笔作业,别人都抄名人名言,就我在上面写小说。
我不光写,我还给别人看,还有不少人喜欢看我的小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喜欢看,还是就单纯的客气我一下。
后来上了高中,我从中二进化到了非主流,开始专攻各种矫情的文字,词藻极度矫揉造作,各种华丽,也不管对不对,就往上堆砌,那时候也写过很多小说,不过基本上都是片段和随意写的,没有系统完整地写过。很多当时写的内容被我用在了《缄灵》里面,比如《寸月与金刚》里的打斗,和《雨夜斩鬼》一整章,都是我五六年前写的。
其实要是这么论的话,这本书可以说是我“东拼西凑”的,开始的前三章是我很久之前偶然一次看到这么一则小故事想扩写,本来是想写感人故事的,但是写着写着脑洞一开,给写歪了,遂有了前三章,这三章搁置了有一两年。书中的两则日记是我前年写生的时候写的,旧墟村是设想出来,但是原型确实存在。
这么多年写的东西我都很宝贵,大学前没手机,都是手稿,大学后基本上就是在电脑和手机上写,都存在我的标签里。
高中的时候还喜欢写诗,写了很多肉麻的诗句,我也不光写,我还投校报,关键是校报还收,收完给发表了。校报都是每个月一期,免费发到各班,我当时每个月都投,投完我就期待能发表出来,能让同学们都看见。年少嘛,喜欢装逼,喜欢出风头,拦不住的这。
回想写作的路,小打小闹也有很多年了。问别人的梦想都是什么?都是当医生,当老师,当科学家,只有我想当个作家,但是我不知道写网络小说到底叫不叫作家,似乎有点拿不出手,我总不能大声告诉别人,我以后想写小说。
年少时不懂,总觉得自己的梦想低人一等,便跟人说,我没有梦想。
直到后来,才明白,人活在这世界上,真的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其实没有多少人能真正选择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梦想。
这一辈子已经可以望到头,上了个不是名牌的普通二本大学,读了个二本大学里不是王牌的专业,哪怕我压根不知道这个专业要干嘛,但是我还是得硬着头皮学,学了四年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什么也不懂,毕业后开始艰难地找工作,开始物色异性结婚,结完婚生个孩子,然后累死累活供孩子生活。
我应该也就是这个路子,这也是大部分人的路子,平淡无奇,潦草一生。等上了年纪,偶尔跟朋友聊天,怀念年轻,怀念青春,也只能是怀念,因为心中已经没有激情,只剩下生活里的琐事。
这种感觉每个人都会有,可能读到这的你也是如此。不想写鸡汤,按理来说,写了那么多丧气的话我应该笔锋一转,开始振奋人心,这着实没有必要。
这本书是我第一本写了这么多字,并且签约的书,也是第一本有这么多人看的书,说实话,蛮惶恐的,当初签约纯粹想混个低保,后来才发现我没搞懂规则,原来每个月要收到大于或等于一百的听读收益才能拿到低保,这一个月一百块平均下来,一天要有三四块的收益。若在以前,我会说:这也太简单了。但是现在的我:靠,这还拿什么,开摆!
我很早就知道了,写小说赚钱,是何其之难。我没有天赋,也不努力,就像条咸鱼,我以前把我的写作能力当做特长,把它当爱好,但是经过多次打击,我知道,自己不过尔尔,甚至觉得蛮垃圾。
写的不好,吹牛吹的也不强,我自己回看自己写的东西都觉得不尽人意。想以前写东西,真的是各种扯,管他对不对,管他属不属实,没去过的地方我也照写不误。但是现在变了,我开始步步求真,我所写的每个东西我都要去核实自己写的对不对,在不在理。
切尔诺贝利那一章,我查了很久的资料,其实很多东西都没写,但是我资料查的都很全,很多专业性的东西我也一一去看,怕有什么地方错误。包括一些环境里的细节描写,那条操控室的走廊,我就是看着一位博主拍的视频写的。还有玻璃杯里装蜡烛,铁盒里装药,都是苏联人的习惯。
但是这样写东西真的蛮累的,不是目不见睫,我写东西蛮快的,一章两千多字,我一般情况下三十到四十分钟写完,冲十万字上首秀那几天,我一天一万多字,有一天两万字,我还照常打游戏来着。
但是我花的精力很多,那几天为了旧墟村的剧情,我每天晚上都失眠,躺在床上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绪,睡不着。有一天迷迷糊糊睡着了,结果凌晨一点醒,脑子里又是小说,到早上五点多才又睡了会。
我只是个新人,除了这个没有任何作品,没有名气没有人气,只是四千万小说作者里默默无闻的一个人,生活中也是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人,交际少,认识的朋友少。暑假找了个补课班的兼职,天天和小孩子厮混在一起,每天上班下班,回家睡觉。
这辈子除了活着,写东西是我坚持最长久的一件事。
写作是很费时间,很费精力的事,不知对于那些大神来说是不是,反正对我来说是的。我不知道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这本书能写多少,其实前几天我想把这本书扑掉的,因为数据不好,我想着坚持下去也没有必要了。后来有个叫浅竹的读者给我留了书评(他那个名字第一个字我不认识,两个浅字上下叠加),是他的书评和留言让我没把这本书扑掉,还在往后写着,我当时把他的留言截屏了下来了,因为想一直保存着,真的很感谢。
夜深人静,不免想更说一些话,絮叨些事情。
我当时签约后加了个作者群,经常在群里水群,跟一些同是写小说的人扯淡。我之前不用番茄看书的,我都是百度云直接下载到手机自带读书软件上看。我当时浏览番茄小说的书架,我懵了,也不知是不是我老了,跟不上时代了,现在小说的名字都是如此的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我当时在群里很真诚地发问,他们写书的时候是不是有人通知他们,就按这种格式套路取名字,而到我的时候把我给忘了,以至于起了个这个很另类的名字。《缄灵》这个书名我起的也蛮随意的,后来大家说我这名字可能吃亏,那时我想改已经来不及了,如今只能等到30万字书名测试时候改了,到时候改个《我在人类世界斩鬼》怎么样?或者到时候有更好的想法再说,这都是后话了,三十万字离我还很漫长。
首秀几天成绩越来越差,我当时没有什么冲劲,我在水群的时候,有群友给我发了几本书《重生之我是光头强》《熊出没:我变成了光头强》之类的,每本都有几十万的读者,反观我潦潦数百人,我当时是绝望的。我开玩笑说,要不我写一本《重生:我竟然成了奥特曼里的怪兽》,然后我去看奥特曼,看一集写一章,这部奥特曼看完了我再去换个奥特曼看,也不用我费脑子想剧情了,省时省力。
别说,我当时还真的去创建了一本,但是没几分钟放弃了。
不想写这种书,其实无脑爽文很好写,主角一路开挂,被人欺压再到碾压,装逼升天,酣畅淋漓。不用在意文笔,不用在意真实,不用在意细节,那样流水情节毫不夸张的说我写的都不带停顿的。
困了,睡了,不写了,下次有机会再写点这种随笔,当然你们不爱看就算了。
我还是蛮喜欢写这种类型的东西的,像是在唠嗑,没什么情节内容,不讲究什么文笔,就跟我在聊天一样,我能源源不断写,每次想讲什么,讲一半又忍不住讲别的事,就会写好多好多。
这篇不算在章节内啊,书不会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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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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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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