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大致的路线也探清楚了,同时还与宇文宸派出的两个细作见了面,那两个细作交给他们一份详细的地形图。
阿诚又问了一下靼靼族首领住的那地儿军队的防守怎样。
得到的消息果然和阿诚猜想的一样,族内也没多少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了,这次攻打大雍朝,靼靼族真的是下了血本。
现在在首领居住的地方,只有少量三四万人的队伍,就这,还是年纪大些的人占多数。
这些外族身居苦寒之地,无论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无法与大雍朝相提并论,特别在卫生和医疗方面,比起大雍朝,那真的是天壤之别。
所以在这些部落中,人口一直不多,军队就更少。
阿诚和乔鹏回来后,立即八百里加急,把自己收集到的地形图和两个细作给的地图送给了皇上,又定下了去攻打靼靼族的日子。
皇太孙发了密旨,提出了一些建议,只是建议,不是命令。
毕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他们要在异族他乡驰骋几千里,一路上的突发事件不知有多少,作为一个远在京城的皇太孙,肯定不可能做出有效的指挥。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日子,青韵他们做好了十天的干粮。多的都不带,毕竟这次去,就打算以战养战。
这一天,葛老爹他们全副武装,由阿诚带着三千轻骑,火速的向靼靼族边境前进。
这三千轻骑,有二千五百人是从玉凌关那儿选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个个凶勇善战。
长胜一身戎装,走在队伍的前头,十分激动。
这是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么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天真蓝,草真绿,空气是真的香甜。
唔,这块地儿不错,水草丰美,到时把这块地儿给占了,有空来这儿度个假,放个牧,再骑着马儿撒着欢儿的跑一圈,完了往草地上一躺,闻着草儿的清香,多么美妙的一幅边塞风光。
谨文畅想道:“那咱们得修一条道,最好修条水泥路。”
葛老爹咂舌:“那得多少银子啊?”
谨文道:“到时这儿当个旅游区,狩猎场,在全国范内推广推广,做个画册,说不定那些贵人老爷愿意来呢?说不定就把修路的钱挣回来了呢。”
长胜表扬大儿子“这思路不错,到时开个旅游公司,咱们专马包接包送,专做达官贵人的生意,刀子要快,争取做到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谨文认真的道:“只要宣传做得好,这事儿准成。”
老皇帝:啥,你们说啥,是不是又要做別的生意了?我要入股!!!
长胜他们出发了之后,曹县丞他们正带着全县城的人在种红薯和土豆。蜀南文学
红薯和土豆的种一半是朝廷的,一半是青韵空间里的。
八叔公作为资深的技术人才,自然战斗在地里田间。
土豆怎么切块,催芽,红薯又怎么种,他教得一丝不苟。
地里忙碌的农夫欢喜的问六叔公:“老太爷,这土豆红薯我们去年没种过呢,真的一亩产二三千斤?这么算的话,那咱们以后都不会饿肚子了。”
边的人笑道:“别说一亩地产二三千斤,就是亩产七八百斤,咱们肚子就不会挨饿哩。”
“那是那是,现在咱们种的高粱,小麦,风调雨顺的时候一亩地也才二百多斤,交了各种税留了种,一亩地有个百多斤粮食在手上就不错了,如果亩产有七八百斤,交了赋税后,一亩地有五六百斤粮食在手上,那大家肯定会吃饱饭的。”
一个老婆子在挖着坑,忍不住惊叹:“唉呀我滴个老天爷,咱们一下子手中的粮食翻了四五番,那如何是好,我现在都怕我吃撑了!”
干活的人都忍不住笑出了声,一个老汉打趣:“我说邱婆子,你想得也太远了吧,这个啥土豆红薯刚种下,你都担心吃撑了?哈哈哈,你这是白日做梦哩!”
那邱婆子回道:“李老哥,这哪是做梦,这是老太爷说的哩,老太爷说了,一亩有二三千斤,我滴乖乖,真有这么多,咱老婆子一天吃四顿,不,六顿!”
“那是那是,换我一天也吃六顿,顿顿吃饱。”
六叔公笑了:“这红薯土豆一多,还可以养猪,以后每家养个一两头猪,养到过年,杀了做年猪,肉也有了,油也有了。”
听到这话,周围干活的更加不淡定了,有人当场反对:“老太爷,这土豆红薯是皇上叫咱们种的,肯定是好东西了,哪能喂猪呢,多浪费哪!人都没得吃呢,咱再有粮,可不敢这样霍霍。”
“对啊对啊,就算粮食有多,肯定得保存起来,以防灾年。”
“我是舍不得把粮食喂猪呢,那猪割些猪草喂不就行了,畜牲就是畜牲,哪能和人吃一样的。”
六叔公听到旁人的话,好气又好笑:“我说的养猪,自然是在你们天天吃饱饭的情况下。再说了,这土豆红薯只能放个一年就会坏,你们想想,一亩地二三千斤,十亩地二三万斤,你们每家每户的地都超出十亩了,都种上,这么多粮食,你们是吃不完的。这还是保守了算,想当年我在京城那会儿,有的几亩肥地,亩产高达五千五百斤以上,这可是皇上他老人家亲自挖的。”
听到皇上他老人家亲自挖地,旁边的人呼的围上来问:“六老太爷,那皇上还会挖地?”
六叔公笑道:“皇上会挖啊,我瞧着挖地的姿势挺对的。”
“那他挖地的锄头是金锄头吗?”
六叔公笑死了:“我以前和你想的一样,以为皇上挖地的锄头都是金的,粪勺也是金的,哈哈哈,长胜和我说了,平日皇上肯定是不可能去挖地的,他老人家每天要处理很多大事的,谁会有空去挖地啊。再说了,黄金不能做锄头,黄金是软的呢,哪里挖得了地。”
村民又发出一阵阵惊叹声,讨论起为什么黄金会是软的呢。
等土豆红薯种下之后,林郎中雇了许多人,买了一百亩荒地,种起了药材。
袁五姐等一些富户开始建房子了。
整个县城的劳动力稀缺,工价一天比一天高,这样的高工资吸引了附近几个县的壮劳力来这么挣钱。
有的壮劳力干着干着,实在喜欢新亭县这种生气勃勃的气氛,有的把家里的婆娘儿子都接了过来,新亭县里是人声鼎沸,热热闹闹。
谨文和葛老爹在去靼靼之前,去西山上面又装神弄鬼二三天。
现在,连别的州府也有人来这里买地置房了。
别说这里有菩萨显灵,菩萨就是不显灵,他们也要来买地。
玉凌关一战,光新亭县受封的官儿有几十个,最大的官儿是个四品将军。
啧啧啧,品级比知州还高,与知府平级。
还有一个副守备,一堆的百户,一堆的总旗。
真正的人杰地灵。
这么块风水宝地,都不建个别院,还当个屁有钱人。
曹县丞,万主簿,岳县尉几个忙得屁股冒青烟,走到哪里都有人请客送礼。
长胜走之前交代过,请客送礼这口子不能开,地也不再买了,他打算等他从草原上回来,就自己搞房地产开发,专门做有钱人的生意。
上辈子当不成开发商,这辈子一定要过把开发商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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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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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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