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多情的时光>71
  沈朗小朋友说话晚,到现在只能说简单的词,不能说句子,逼得急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直接一串一串的往出冒。

  沈青阳对肖程说:“老婆,让他自己吃吧!没关系的。”沈青阳心疼儿子了。

  那好吧!

  肖程给沈朗小朋友盛一碗蔬菜瘦肉粥,然后把特意给他蒸的鸡蛋羔也放在他面前,再拿一个小勺子教他拿在手上。

  宝宝才不管大人的复杂想法呢!拿不住勺子就横握着,在自己的小碗里挖着吃。

  有的送到了嘴里;有的送到了鼻子上;还有的送进嘴里了,嘴没及时闭上,鸡蛋羔又掉到碗里。把他弄得莫名其妙的,扯着脖子又喊:“给吃——给吃——哒,哒,哒,哒——”

  一顿饭吃的手忙脚乱的,宝宝的脸蛋儿像花猫,衣襟上腿上,地下尽是鸡蛋羔碎渣,菜叶,饭粒。

  肖程把宝宝的衣服脱下来换了,再给宝宝擦擦胖乎乎的小脸蛋,清清爽爽。

  宝宝吃饱啦,非常开心!抱住正在擦地的沈青阳的腿,仰着小脸看沈青阳奶声奶气的叫:“爸爸,爸爸!”笑嘻嘻的很讨巧。

  “给我吧!”肖程接过沈青阳手里的拖把,去厨房了;沈青阳牵着沈朗小朋友回了卧室。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肖程和沈青阳平日里给沈朗买了不少动画光碟,音乐光碟,各种识字卡片,幼儿读本。

  嘴边上的字,常用的字,每天认识三四个字;沈朗小朋友刚回走路的时候;肖程就教会了他一位数加减法;有时,走路的时间就教会几句乘法口诀。

  一转眼沈朗小朋友都三岁了。

  有一次沈青阳带着老婆孩子商场,沈朗小朋友看见了书包,就告诉爸爸,说自己想要上学。沈先生想了想,三岁学校也不收啊!那就先去幼儿园吧。

  走过了最初的艰辛,沈青阳和肖程再也不会如当初的狼狈。

  肖程有时会想,自己曾经为了省钱只吃半份的饭菜,为了省钱一顿只吃一个馒头竟也吃了半个学期,真是太不容易了,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还有曾经的校草,高三九班的沈青阳同学也从青涩走向成熟,那个孤傲的对谁都冷淡的沈青阳竟然成了她的男人。

  而且他们还有一个萌软憨娇的宝宝。

  人生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他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肖程又回归程阳教室,沈青阳又把物理辅导课揽了过来,肖程没有排课时,她管理程阳的财务,偶尔有老师课时排不开的时候,她也会临时代课。

  沈朗小朋友幼儿园下学的时候,肖程和沈青阳总会有一个人去接沈朗小朋友。

  沈朗小朋友表示:他的幼儿园生活很快乐,老师他喜欢,同学他也喜欢,如果中午不用午睡他就更喜欢了。

  肖程不经常给张玉勤打电话,可还是没什么说的。

  自从大一下学习,张玉勤再没给过肖程一分钱。也不知张玉勤是怎么想的。不管怎么想的,事实上就是张玉勤忽略了肖程;忽略了她的好坏;忽略了她的悲欢;忽略了她的安全与荣辱;有没有忽略她的生死呢?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对这样的关系,肖程再不去深想,这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无论肖程怎么做,张玉勤都不会给她一个真心的笑容;无论肖程怎么做,张玉勤都不会满意。所以无论肖程怎样做,都改变不了什么。んτΤΡS://Www.sndswx.com/

  在外面她从不谈起张玉勤,从不谈起肖言,更不谈起她的爸爸,那个已经销声匿迹的人,他叫肖——什么来着?

  在沈青阳面前,肖程从来都没提过她从小学直至高中时期生活的的那个家庭,沈青阳也从来没问过。

  曾经的委曲求全,小心迎逢......都一一刻在骨子里,让她难以忘记;让她流出悲伤。

  现在她的家在这里,有英俊深情的老公,还有沈朗小朋友。

  肖程觉得还是应该抽出时间和沈青阳说一说关于她童年和少年是生活过的家。

  当肖程在沈朗睡着了以后,终于吞吞吐吐的说出了憋在她心底那些事情,那些陈年往事,她仍是觉得难堪,觉得难以启齿。

  沈青阳摩挲着肖程的背,低声的说:“不要紧啊,最初我追着你的时候你不就是一个人吗,有没有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你还有我和儿子呢!我和沈朗爱你。你和我过日子,你只需要在乎我和儿子就行了,好吗?”

  肖程把头埋在他的怀里,不好意思看他。

  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着她的身体,他的爱那么沉,那么浓,那么烈,她双臂挂在他的脖子上随他起伏,任着他疯狂......

  早上醒来,他的长臂还搂着她的腰身,她的头还枕在他的另一只胳膊上,她的腿搭在他的腰上。

  他真的是累极了。

  肖程轻轻地放下腿,从他的怀里退出来,去冲一下,然后去了厨房。

  沈青阳弯了弯嘴角,她心疼了呢!有人心疼的感觉真好。

  又伸头看了看小床的沈朗,还没醒呢。

  纪云庭在S市建工学院教建筑学,学校分给他一个单人宿舍。温茜去了S师大附中,教高一化学。

  附中距离建工学院坐公交车大约需要四十多分钟,温茜觉得每天上班挤公交即麻烦又费时间,她就在附中附近租了一套房子,这样上班很方便。

  两人的时间宽松,闲暇时间大都腻在一起,不是在温茜的住处就是在纪云庭的宿舍。或者两人一起出去逛商场,去书店,去超市买菜,回来做美食,再就是滚床单。

  温茜遇到纪云庭的时候在大一下学期,当时很多同学都开启了恋爱模式;单身的人会显得更寂寥。

  温茜也想找个男朋友打发寂寞的时光。

  恰巧她遇到纪云庭。

  温茜从第一次见到纪云庭开始就被他那温文尔雅又略带忧郁的气质所吸引,相较其他同学,纪云庭是不动声色的出色。

  那时纪云庭是班长,又是校报记者,在这人才济济的S大里还是很有知名度的。没几天时间,温茜就简单的了解了纪云庭的情况,随即申请成为校报记者。虽有些曲折但最终还是如愿以偿,名正言顺的出现在他的身边。

  那一天她生日,就请了五个同学,其中有一对是温茜男老乡和女朋友,另一对是温茜同班同学和他物理系的女朋友,第五个人就是纪云庭了。

  那天晚上,几个人在酒店喝到九点多,温茜尤其开心。都有点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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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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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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