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荻中计了。
她耐着性子,向丁松做了长篇解释,表明她与何大壮之间,除了是要好的同学,就是王晟案件的关系人,没有其它的杂念。
郝荻主动提到,让何大壮住进家里,实属无奈。
郝荻少有的耐心,逐一开解了丁松的郁闷。
丁松知道,他在郝荻心中,还是有一定份量的。他轻易就在郝荻这找到台阶,当然要借坡下驴了。
不知各位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恋人之间,或夫妻之间出现摩擦,一方主动示弱,另一方也见好就收。所谓的隔阂也好,矛盾也罢,便会在这种绝非真情实意的表述中,烟消云散了。
善意的谎言,往往是医治家庭纷争的最佳良药。
而郝荻对丁松的包容,不排除有延续这份感情的因素,但更多的,是要自证清白,做到问心无愧。
丁松走进郝荻办公室,开始自我哀怜,郝荻就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谅解,恢复两人的感情,这也是郝荻最反感的事情。
这里需要有一个背景交代。
丁局长对丁松用上了皮带,也没改变丁松要与郝荻分手的决心。
刘慧的温柔,太具有杀伤力了。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独立性格,以及对感情的武断权,这也是丁局长无计可施的现实。
丁局长毕竟是拥有几十年社会经验的人,他对儿子的性格不敢说了如指掌,至少能准确把握住丁松的思想动态。
不知道是哪位高人,赋予婚姻一系列的形象比喻。一年为纸婚,易碎,二年为皮婚,三年为棉婚等。
所谓的七年之痒,就是说夫妻生活到了七年,孩子也长大了,新鲜感全部消失殆尽,彼此便产生了左手摸右手的麻木感,这时候最容易因为外力介入,导致婚姻破裂。
最敏感的外力,自然就是婚外情。
寻找新鲜刺激,拿新人比旧人。或者因社会地位改变,经济基础更迭等等众多原因,导致婚姻破裂。
有责任感的人,可能看在孩子的情份儿上,以忍气吞声为前提,勉强维持家庭生活。这种表现,恰恰迎合了另一位不知姓名的高人,所做的英明决断:
明知婚姻是个错误,那么,改变这个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将错就错。
我们探讨这么多,为的就是给丁松与郝荻的关系,做出一个合理的分析判断。
两人未婚同居,很符合当下青年人的试婚潮流。
但是,他们这种时尚观念维持的太久了,太腻了。
郝荻每天忙于工作,丁松数剃头挑子一头热,他全心维护这个家,没得到郝荻的正确回报。
两人相敬如宾,人为地制造出一种心里距离,加之丁松内心对何大壮的愧疚,从而引发了郝荻与丁松的情感危机。
丁局长也是用了很大的精力,认真研判丁松的婚姻态度后,给他下了一剂猛药。
他告诉丁松,郝荻的父亲工作又将变动,让丁松考虑好与郝荻分手后的损失。
很平常的一句话,在丁松心里造成了剧烈的震撼,因此,他决定与郝荻重修旧好。
郝荻虽然没有静下心来,仔细揣摩过丁松的性格与为人。因为他们太熟悉了,她甚至懒得去琢磨丁松在日常生活中,对她的关爱,是否带有讨好成份。
郝荻对丁松这次到来,那是相当的敏感,她已经知道父亲下一步的走向,难不成丁松就是为了这个,才主动来与她缓和关系的。
郝荻从事的职业,已经养成一种思维习惯,凡事注重实际表现,杜绝主观臆断。
所以,她向丁松做出解释后,便让帅帅送丁送回家。临分手前,她告诉丁松:“等你酒醒后,咱兄妹俩在好好谈谈。”
这是郝荻从未有过的称呼,既是一种暗示,也是一种调侃。
主要为了配合丁松酒后的口无遮拦。
丁松回到郝荻家,看到熟悉的环境,也想起了他们曾经的甜蜜时光。于是,他要作出表率,备上红酒,牛排,鲜花,水果,要以烛光晚宴的形式,重温往日的浪漫。
他以为郝荻有心没肺,经不住他的甜言蜜语。
可惜,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那用来制造浪漫的烛光已经燃尽,仍未听到郝荻的开门声。
帅帅和郑潇一同离开了何大壮家。
郝荻先关好窗户门,又拔出手枪,子弹上膛,再关上手枪保险,插在腰间,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准备。
有上次被袭击的教训,郝荻不敢掉以轻心,只要歹徒敢闯进来,她要先发制人。
何大壮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他整个身子像被掏空了一样。吃完郝荻给他煮的方便面,又看见郝荻掏出手枪一番操作,他的身心彻底放松了。
他趴在床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郝荻屋里外面巡视了一圈,直到确认万无一失了,她才坐在书桌前,陷入沉思中。
如果我们这时候设计一个情节,郝荻在为刚刚发生的事,要做全方位分析,有点游离于这个人物的性格。她现在最该想的,就是与丁松的关系。hΤTpS://WWω.sndswx.com/
睹物思人。那天,她就是在这个屋子里,听到丁松在电话里,说自己有了新女朋友。
郝荻这会儿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不禁对新女朋友,这四个字产生敏感。
难道丁松移情别恋了?
郝荻当时听到这句话时,被丁松那僵硬的舌头,以及醉酒状态蒙蔽了,以为丁松在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混在一起。
今晚,她在这个只能听到何大壮鼾声的环境里,再想起这句话,新女朋友这四个字,听着是那么的刺耳。
郝荻瞪大了眼睛,反复揣摩着这句话的含义。
想到丁松在她办公室里,含着眼泪要将他俩的关系,定位在一辈子兄妹上,郝荻不禁打了一个冷颤,丁松真的移情别恋了。
随之,丁松醉酒后,再次进入她的家,便成了郝荻最大的心结。
必须把这事弄清楚,否则,郝荻绝对不能允许丁松,再迈进她的家门。
郝荻曾经自省过,也曾为自己的行为,对丁松产生过亏欠之意,但是,这绝对不是丁松移情别恋的借口和理由。
人一旦产生排斥意识,所有能用平常心态来解释的现象,都被视为狡辩,或者就是欺诈。
丁松正在欺骗她的感情。
爱而不会爱,不如不爱,不爱却装爱,那是最可耻的行为。
郝荻产生一股冲动,马上回到家去,不容分说,将丁松赶出家门,这辈子不再见他。
她冲到房门口,打开房门就要往外走。
这就是郝荻的性格,想到,就要做到。
何大壮的鼾声,及时挽救了她的冲动。她后悔不该放走帅帅和郑潇,有他俩留下来,何大壮才能万无一失。
这不仅是郝荻作为警察的责任,还是她作为何大壮的同窗好友,必须要顾及到的轻重缓急。
冲动一旦冷静下来,被理智上了上风,接下来便是深思熟虑后的决断。
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只要有迹象表明,丁松确实与其他女人有染了,而不是单纯地沾花惹草,郝荻唯一的选择,就是和平分手。
这也满足了丁松的愿望,做一辈子的兄妹。
郝荻就这么想着,恨着,自责着。
百感交集也是很耗费体力的,她坐在书桌前,不知不觉中,手杵下巴睡着了。
何大壮睡得真叫一个香。
直到他要翻个身,换个睡眠姿势时,那酸疼的胳膊腿,刺激着了他的睡眠,他龇牙咧嘴睁开眼睛,发觉屋里还亮着灯,也看见了坐在书桌前打瞌睡的郝荻。
他艰难地爬起来,慢慢来倒郝荻近前,刚要推醒郝荻,想要说些什么,郝荻便一下子窜起来,找准他的前胸就是一拳。
“你要干啥!”随着郝荻一声怒吼,何大壮整个人射了出去。
他重重摔在床上,连喊疼的力气都没有了。
郝荻又冲到床头,挥起拳头就要打何大壮。
何大壮未曾喊冤,先举起胳膊护住脑袋,浑身战栗说:“我咋的了,你干嘛要打我。”
郝荻正处于恍惚状态,忽然感觉身后有人,她条件反射站起身,先打出一拳。
见此人是何大壮,她顿时暴怒了。
何大壮有前科,在她的家里,曾经怕过她的裤子,这个不知悔改的混蛋。
这是郝荻突然产生的愤怒。
何大壮的惊恐,以及无辜的抱怨,让郝荻清醒了。
她放下拳头,满脸怒气说道:“给你脸,你不要脸了是吧。”
“我看见你坐在那睡着了,想叫你来床上睡。”何大壮说明心意。
郝荻更急了。
她以为何大壮又犯毛病了,竟然敢让她上床。
见郝荻瞪大了牛一样的眼睛,又挥起了拳头,何大壮急忙告饶说:“得得得,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个不知好歹的玩意儿。”
何大壮以为,这一拳肯定躲不过了,先痛快一下嘴,骂一句解心焦。
他缩脖端腔,做好了挨打的准备,等了一会儿,郝荻的拳头没落下来。
睁眼一看,我操,郝荻竟然对他笑了。
何大壮也是豁出去了,他顾不得周身疼痛,一轱辘躲到床的另一边。
不怕座山雕暴,就怕座山雕笑。
郝荻简直就是女版座山雕,何大壮知道怕了。
“算你聪明。”郝荻这会儿彻底清醒了,也知道何大壮完全出于好心。
转念又想,就他现在这种状态,身子骨快要散架子了,纵然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力了。
于是,她笑了笑,全当接受了何大壮的好意。
她也是真困了,心里扫却了顾虑,一切也就无所谓了。她一头扎到床上,背冲着何大壮说:“想踏踏实实活到天亮,就给我规规矩矩的。”
郝荻说罢,闭上眼睛,不大会儿工夫,便打起了呼噜。
“去你妈个逼的吧。”何大壮听到郝荻的鼾声,低声骂了一句。
他把身子又向床边挪了挪,大气不敢喘,怕一不留神碰到郝荻,把自己的小命报销了。
郝荻和何大壮在屋里闹乌龙,屋外也没消停。
一辆白色小轿车,缓缓开到何大壮家院门口,徐烨关掉引擎,扭头向何大壮家观看。
屋里亮着灯,说明何大壮在家里。
他开车离开金鼎大厦,在街上转了几圈,总觉得心里痒痒的不是滋味。
这就是倒霉前的特殊心理写照。
何大壮大难不死,而且还失去了踪迹,在徐烨看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王晟那笔巨款的去向,成了徐烨的一块心病。
何大壮先跟警察去了1017房间,大家空手离开。第二天,何大壮就借着酒劲儿,溜进1017房间,肯定就是为了那笔钱。
徐烨庆幸何大壮没摔死,也没拿到那笔钱。他也更加坚定,何大壮肯定在房间里有所发现了。
与其让警察抓住何大壮,询问出1017房间的秘密,不如他先下手为强,从何大壮嘴里抠出这笔钱的下落。
人从三十米高空掉下去,不死也得扒层皮。徐烨相信,何大壮这会儿,肯定毫无反抗能力。
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匕首,打开关上,再打开,再关上,直到确信开关自如了,又拿起身旁的一根绳子,还有一条毛巾。
进了屋二话不说,先把何大壮绑上,再堵住他的嘴。
何大壮知趣儿,就如实招来,敢有半点反抗意识,就掐死他。
反正派出所那边,已经知道了何大壮入室行窃,来抓他是早晚的事。
即使他死在家里了,那也是从楼上摔下来,内伤造成的。
徐烨先点上一支烟,慢慢吸着。他用这种方法,先让自己平静下来。
等他抽完了一支烟,也设计好了一切,便打开车门,要实施他的犯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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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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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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