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壮盯着电脑屏幕,惊诧地张大了嘴。
这个信息对何大壮来说并不突然,从他认识林薇那天起,就知道这娘们儿绝对不是省油的灯。他惊奇的是,王晟在日记里,写到林薇被包养,语气是那么的平静,甚至没有半点醋意,他们是真爱吗?
难道这是就传说中的情到深处,忘乎所以。
何大壮想不到王晟如此大度,连动物的本能反应,都被爱遮掩了。
记得民间曾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有力不种无收地,有钱不娶活汉妻。
这句话说的就是人性的本质。颗粒不收的庄稼地,例如,盐碱地,沙漠荒原,明知道即使付出辛苦,也得不到收获,何必要费那些力气呢。
活汉妻主要讲的就是女人的攀比意识。
离婚的女人,不管再找多少个男人,总是不自觉中,要拿现任与前任做对比。每每这时,不论现任有多么优秀,总会在她心中留有一丝遗憾,如果前任与现任的优点会合一起,那就完美了。
于是,寻求更加完美,便成了一种心里时尚。从一而终成了历史的记忆,婚姻的严肃性,以及贞操意识等等,都被当成了封建糟粕。
还是老祖宗有先见之明,他们在那个封闭的社会制度中,都能总结出这句,凝聚了众多社会实践的经典见解,只为警示世人,勿重蹈覆辙,结果,却变成了现今时尚。
何大壮不禁要为王晟担心。
都说女人是祸水,林薇这盆充满铜臭味的脏水,在风浪面前,会给王晟的命运,带来怎样的灾祸。
还是那句话,何大壮虽为凡人,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些闪念,都带有一股仙气儿。
王晟接到林薇的电话后,坐在办公室里,每时每刻都在关注门外的动静,担心随时都会有人闯进来,给他戴上手铐。
他在惶恐中,渡过了一整天的煎熬,下班走出单位,没看见林薇和她的车。
当纯真被风尘所裹挟,生发出的现实,就是这么具有迷惑性。
王晟不见林薇来接他,他马上想到,林薇会不会被车撞了,是不是他的事,已经珠链到林薇了,或许,林薇就远远地躲在一旁,防止被杜老大发现并取证,将王晟和她的关系做实,以备在法庭上,出具详实的证据等。
王晟唯独没有想到,林薇可能已经离他而去。
还是老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何况他们是一对以利益为情感开端的野鸳鸯。
王晟不敢耽搁,他故意走了很大一段弯路,还不时地回头张望,怕被人跟踪,发现他去了林薇家。
王晟走到林薇家楼下时,天色已经渐黑。
林薇的汽车就停在楼下,屋里漆黑一片,王晟犹豫了,不知道该不该再踏进林薇的家门。
王晟在林薇家楼下,徘徊了足有一个小时,也没接到林薇的电话,直到他感觉浑身冷的打颤了,才被迫走上楼梯。
王晟举起颤抖的手,轻轻敲了几下房门,一个不详的闪念出现,林薇不会像当初那样,拒不给他开门吧。
王晟想到这,猛地要狠狠吐上几口,怕好事不灵,坏事灵的魔咒灵验了。他猛一张嘴,突然剧烈咳嗽起来。
王晟手扶墙壁,看见林薇打开房门,深情地看着他,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林薇询问他说:“你怎么了。”
“我冷。”王晟感觉头重脚轻。
林薇伸手摸王晟的额头,惊讶道:“你发烧了。”
屋里异常杂乱,又是几个掺杂着浓烈医药味的大纸壳盒子,摆在地当中。这次与上次不同,盒子里已经装满了各种杂物。
“你这是要干什么。”王晟问道。
“先进屋去趟一会儿吧。”林薇搀扶着王晟走进屋里,王晟一头扎倒床上。
林薇拽过一床被子,盖在王晟身上,嘴触在王晟的太阳穴上,试过体温说:“烫的厉害,我带你去医院打一针吧。”
“我只想躺一会儿。”王晟的泪水,从看见林薇那一刻起,就没有停下来。
他在后怕,怕林薇拒不给他开门,怕林薇从此不再理他了。
此时的王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那三百万欠账,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薇还像以往那样,对他温柔体贴。
人在难处,方知真情。
林薇给王晟煮了一碗面条,又涡了一个鸡蛋,让他趁热吃下去。
王晟边吃面条便琢磨着,接下来的话,林薇能否同意。他想给大姐王梅打电话,当初就是王梅通过关系,安排他去银行工作的,包括他当上信贷部主任,都是大姐背后的努力。
如今遇见这种事,天就要塌下来了,大姐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我想……”王晟的话刚开了一个头,便被林薇抢了先。
她说:“我想……你要说啥?”
“你先说。”王晟放下饭碗,先听林薇的打算。
“你接着吃,听我说。”林薇拿来计算器,先给王晟算了一笔账说:“我下午已经把所有股票都卖掉了,总共收入二百八十万元。”
王晟不解的目光看林薇。
“真的就这么多。”林薇拿出股市结算单给王晟看。hΤTpS://WWω.sndswx.com/
王晟没看股市结算单,他依旧目不转睛的看着林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薇流下眼泪。她拿起王晟放在床头柜上的饭碗,挑起一束面条,喂到王晟的嘴里说:“我明天就把存折和房证交给杜老大,贷款如数还上了,看他还有啥话说。”
“法律顾问已经介入了。”王晟嘴里含着这口面条,泪流不止说:“已经来不及了。”
林薇呆呆地看了王晟好一会儿说:“都是我把你害的。”
林薇呜呜哭出声来,她放下饭碗,跑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对准自己的胳膊就要划下去。
王晟对林薇的异常反应非常敏感,他跌跌撞撞跟到厨房,一把抢下林薇手里的菜刀,把她搂进怀了说:“干嘛要做傻事呀。”
林薇伏在王晟的怀里失声痛哭,她边哭边说:“我咨询过律师,要去公安局投案自首,替你定罪。可律师说……”
“傻丫头,我犯的错,怎能让你替我受罚。”王晟泪流满面,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就这么相拥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直到王晟冷的浑身发抖了,才被林薇扶回床上。
林薇给王晟服下退烧药,王晟渐渐睡着了。她来到餐厅,伏在餐桌上,写下一份遗书,交代好了身后事,把房子和汽车的产权转给王晟继承,最后写下这样一句话:宝贝儿,我能留给你的只有这些了,有缘我们来生再见。
林薇整个一下午都在忙,该见不该见的人,她见了,该说不该说的拜年话,她也说了一大堆,最后,她失望了。
林薇感叹自己这一生,后悔没提早听信父母的劝告,为享受生活,执意要走捷径。
花天酒地的生活,充裕的物质享受,并没有给林薇带来真正的快乐。当有一天,她突然清醒过来,要靠自己的努力活出尊然时,她惊讶地发现,一个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已经给她的人生,打上了浓重的双引号。
她就是花瓶、玩物的代名词,没有谁肯正眼看她。
生活中,围绕在她身边的,往往都是同性的鄙视,异性那赤裸裸的x欲。她愤怒过,麻木过,所以要豁出一切,寻找人生翻盘的机遇。
她遇见了王晟,又要亲手毁了王晟的一生。
按剧情发展需要,林薇应该大醉一场,然后伏在王晟的身上,歇斯底里哭诉一番。
其实不然,人在大喜大悲时,往往会显得异常平静。
林薇已经做好了赴死准备,她毫无牵挂了,不管淤积心中多少的不平与愤恨,此时,都被一个死字囊括其中了。
真正的勇士,莫过于敢正视死亡。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可惧怕的。
可能有人会说,林薇是趟过男人河的女人,她应该了解男人。既然知道杜老大的心思,为啥不去满足他,不为别的,只为能帮王晟度过这一难关,她就应该违心去见杜老大。
她不是贞洁烈女,遇见或经历过的,只当来个情景再现,这样的选择,胜过一死。
林薇就这么任性,而且,她既不需要跟任何人商量,任何人也无法改变她的想法,她就像老话说的那样,鬼迷心窍了。
只要王晟被带上警车,她就服毒自杀。
王晟这一宿觉睡得非常香,他一觉醒来,发觉林薇一丝不挂,赤条条的依偎在他身边。
“宝贝儿,你醒醒。”王晟轻声呼唤林薇,林薇没有反应。
王晟坐起来,给林薇盖好被子,要下地去厕所解便。他走出几步,回头见林薇仍纹丝不动。不对呀,林薇觉很轻,每当他半夜翻身时,都会搅醒她,这会儿怎么睡得这么沉。
王晟返回床边,用力推摇林薇,大声呼喊道:“林薇,你醒醒,快醒醒。”
林薇艰难地睁开眼睛,看见王晟,她一下子坐起来说:“几点了?”
“你怎么了?”王晟见林薇异常困倦的样子,急于询问理由。
“昨晚睡不着,吃了两片安眠药。”林薇挪动身子下床说:“我给你做早餐去。”
王晟本来就不是受风寒发烧,他是急火攻心引发的体内感染,昨晚吃了药,又足足睡了一宿,这会儿感觉身体非常轻松。
两人默默吃过早饭,林薇把王晟能够穿上的衣服,都逼着他穿上了。“听说那里面非常冷,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林薇流下了眼泪。
临出门前,王晟早已想好的事,十分认真地告诉林薇,并让林薇做出保证,必须按照他说的话去做。
林薇默不作声,依旧以泪洗面。
“你能做到吗!”王晟急了,林薇被迫点头。
她明知道这个承诺,对她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只是不想让王晟对她再有牵挂。
王晟走到门口,林薇亲自为他穿好鞋,他深情地看着林薇说:“我姐有的是钱,她不在乎这二三百万。”
“我也不在乎。”林薇说。
“就当是为我出狱后,咱们从心开始,先积攒一笔创业资金行吗?”王晟的话,引得林薇扑在他怀中,再次失声痛哭。
“人都没了,我还要钱干什么。”
王晟苦笑着推开林薇,安慰她说:“傻丫头,没那么严重。”
王晟突发奇想,他让林薇只承认接受了二十万元贷款,他把其余所有款项,都揽在自己名下。
王晟相信,只要大姐能及时把这笔钱还上,他的罪责不会太重。估计三年五载就行出狱,他希望林薇能保下这户房子,把其余的资金留作生活积累。
王晟,一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公子哥,为了她不惜以身试法。事情败露了,对她不仅没有半句怨言,还要将所有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
这是什么,这就是爱!
林薇亲吻着王晟那滚烫的面颊,热泪浸湿了王晟的脸。她突然改变主意了,对王晟保证道:“宝贝儿,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你进监狱的。”
“别说傻话了。”王晟一计苦笑。
林薇快速穿戴好,搀扶着王晟走出家门。
林薇开车来到银行门口,她要跟王晟一起下车,去找杜老大。
王晟发觉林薇的表情有些异常,预感到要有事情发生,便强行把林薇留在车上说:“你不能跟我在一起,那样会牵连到你的。”
“宝贝儿,求你了,让我跟你一起进去吧。”林薇要去见杜老大,与杜老大正式摊牌:我可以满足你任何要求,哪怕去死,只要你放过王晟就行。
如果杜老大接招儿,接下来的事就由不得他了。
林薇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事能难住她。
何大壮坐在电脑前,已经哭成了泪人。他顺手捡起方便面袋、包装纸,不住地擦眼泪。自语道:“谁人生一世,能找到这样的红颜知己,真是死而无憾。”
何大壮正在抽泣着,无意中向窗外瞟了一眼。猛然发现,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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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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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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