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玩命追凶>第12章、比的是道行
  把金鼎大厦这起无名尸案,移交给市局查办,郝荻觉得不正常,她感觉被人小瞧了。

  郝荻警校毕业,本该可以留在市局机关工作,可她执意坚持到基层来工作,还选择了做刑警,这个最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当刑警是郝荻儿时的梦想,美梦成真后,她暗自做好心理准备,不管到什么时候,绝对不能被人落下。

  男人能干的事,郝荻不仅能干,也一定能干好。

  郝荻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了。几年下来,她的工作成绩,始终排在男同志前面。

  最初,她不以为然,以为这是她艰苦付出的回报,可是到了后来,她才渐渐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去年,洪北公安分局建立一个新的用人制度,各部门主管,要通过自愿报名,民主选举的形式产生。

  老队长升任副局长,刑警队长人选空缺。

  郝荻在一次晚饭上,跟丁松提及此事,丁松怂恿她说:“不妨报名尝试一下。”

  “别闹了,我哪是那块料呀。”郝荻以为丁松在跟她开玩笑。

  没想到丁松把嘴一撇,满脸嘲笑的激将郝荻说:“我谅你也不敢去报名。”

  “为啥呀?”郝荻知道自己脾气急,凡事能不发火,就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

  丁松正是了解郝荻沾火就着的脾气,才故意这样的。他说:“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吗。刚当警察没几天,就想竞聘当刑警队长,开什么国际玩笑。”

  郝荻的火“腾”地一下就窜上来了,她当即给王晟打电话,把丁松的话,讲给王晟听,让王晟给评判,她有没有资格当刑警队长。

  王晟事先已经接到了丁松的电话,当然要十分认真的告诉郝荻说:“现在不再论资排辈,是咱们年轻人的天下了,不然,我干嘛能当上银监处长。”

  王晟这句话,比丁松的话管用,郝荻跟王晟打赌说:“如果我应聘当上刑警队长,你输我点什么?”

  “我就承包所有家务,让你一心一意干工作。”丁松本来就喜欢做家务,下班也不愿意出去应酬。况且,两人住在一起一年多,郝荻那大扔大撂的性格,丁松根本就不敢让她做家务,整天锅碗瓢盆满天响是小事,动不动就摔碎东西,烧漏锅,啥家庭也消费不起呀。

  郝荻巴不得能给自己找个借口,名正言顺的不做家务。让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锅台转,她于心不忍。

  两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半真半假的立下誓约。丁松跟郝荻要交换条件说:“你没应聘上,输我点什么?”

  “那我就跟你登记结婚。”郝荻这个赌值,对丁松来说,那是相当具有诱惑力。

  郝荻不是不婚主义,也不是不为丁松考虑,她要等到几年后,长辈们都从岗位上下来,彼此没有利益诱惑了,那才是她决定嫁给丁松的时候。

  就这样,郝荻报名参加队长竞聘。

  结果不用说,大家已经知道了,郝荻竟然全票通过。

  别忘了郝荻是干什么的,按理说,跟她一起竞争这个职位的,应该都是资历比她老的干警,为啥她能获胜,而且还全票通过。

  郝荻在丁局长宣布竞聘结果时,才突然想到这一点:我有何德何能,把那些资历深,经验丰富的老干警pk下去。

  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郝荻稍加留意,就把丁局长的套路摸清弄懂了。

  她拒不接任刑警队长职务,并不惜为此跟丁局长吵个脸红脖子粗。

  “这是民主选举的结果,你必须认真对待。”丁局长在家对郝荻的态度,比在单位严肃。

  郝荻有苦说不出,谁让自己一时糊涂,被丁松爷俩联手套路了。这事落在别人头上,不说欣喜若狂,至少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却把郝荻囧的,都想辞职不当警察了。

  她是个要里也要面的人。

  如果自己真具备实力,能拿得起来放得下,郝荻绝对没有二话。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嫌,谁让我有本事了,不服咱就比试一下。

  郝荻警校毕业没几年,论资历,当刑警还没出徒,就“噌”地一下当上领导了,人家能服吗,不服,今后的工作还怎么开展呀。

  一连窜的问号,把郝荻的嘴角拱出一排水泡,她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联想到这些年,她不管干啥,都那么顺风顺水,放在别人身上屁大点小事,落到她头上,“咔嚓”就是一记炸雷,她想躲都躲不过,随之各种荣誉就砸在她身上,多烫脸呀!

  怎么办?

  郝荻被逼无奈,只能接任队长职务。

  她也真豁出去了,凡事必须亲力亲为,她要先干出个样子,给手下人看。还别说,经过一年多的摸爬滚打,她工作干的真有模有样了。

  郝荻也落下一块心病,就怕被人瞧不起。

  金鼎大厦这起命案,连死者的身份,以及死亡性质都没确定,就被市局调走了。她知道这是领导出于一番好意,不想给她的工作增加压力,却无形中,把她脸打“啪、啪”的,谁能受得了这个呀。

  丁局长说的对,警察是纪律部队,下级必须服从上级,郝荻不敢抗拒命令,但,也不能就这么被人小瞧了。

  郑潇从外面跑进来,兴奋的忘记了敲门说:“队长,有新发现。”

  郑潇是个有心人,他接到郝荻命令,让他和帅帅尽快结案,准备将案件上报给市局,就知道郝荻肯定又要搂不住火了。

  所谓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强将手下无弱兵,说的就是团队意识。

  队长郝荻不管在分局,还是在市局,那可是响当当的硬人,她被人瞧不起了,也就等于他们这帮手下人,特别是他和帅帅作为具体办案人,就得把脑袋塞进裤裆里,没脸见人了。

  世界上怕的就是认真二字。

  郑潇有了危机感,自然也把帅帅的情绪给调动起来了。

  小哥俩开车来到金鼎大厦附近,把车停下,围着金鼎大厦,反复走来走去,一路搜索,果然在对面的一家食杂店,发现了最新情况。

  他们从食杂店自家安装的防盗监控录像里,发现了一台奥迪汽车,开进金鼎大厦地下车库,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王晟。

  不用镜头放大倍数,郝荻一看就知道是王晟的汽车。她对郑潇和帅帅竖起大拇指说:“真有你们的。”

  “还有更刺激的。”帅帅说着,把画面先静止后放大,郝荻惊奇地发现,王晟驾车时,副驾驶位置上坐了一个人。

  再放大画面,直到图像模糊了,也没能看到副驾驶位上坐的是什么人。

  此人头戴棒球帽,故意把脸遮住了。

  “马上跟踪车辆行驶轨迹。”

  郝荻一声令下,郑潇无奈地一笑说:“跟到不远处的大转盘,就找不到了。”

  “为啥呀。”郝荻急了。

  “奥迪汽车太多了。”

  帅帅说出一个无奈的现实,甭管有钱与没钱,买辆奥迪装大款,已成当今时尚。

  “追踪车号。”郝荻再次发令。

  “你看。”帅帅把先前静止的画面,恢复正常比例。郝荻看到,王晟的汽车摘下了车牌。

  “查看录像时间。”

  时间显示,这是距今一个月前的画面。按这个时间推算,正是王晟接到市纪委约谈电话后,突然消失的那几天。ΗtτPS://Www.sndswx.com/

  郝荻清晰的记得那天早上,她被丁局长找到办公室,看到协查通报的情景。

  通报的大体内容是,某投资公司董事长王晟,在接到市纪委约谈通知后,便人间蒸发。

  丁局长知道郝荻和王晟的同学关系,他征求郝荻意见,是否回避这个任务。

  “就我去最合适。”郝荻非但没有回避,反倒亲自去查找王晟的下落。

  这是郝荻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到何大壮。

  某写字楼监控室里,郝荻和帅帅在监控录像里,找到了王晟失踪前的最后画面:

  王晟和何大壮一同走出写字楼。两人站在那里聊了好一会儿,才各自离去。

  就在郝荻查看监控录像时,走廊里传来何大壮的声音。

  郝荻迎了出去,见何大壮身穿牛仔裤,格衬衫,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满头长毛卷发,正扯着嗓子跟保安嚷,声称自己是晚报记者,要见公司董事长王晟。

  何大壮这边跟保安吵架,眼睛还在四下搜寻。他突然发现郝荻走过来,转身便跑下楼去。

  这个举动震惊了郝荻,她一路追赶到停车场,拦住何大壮的电动自行车,以警察质询嫌疑人的方式,询问王晟的下落。

  不知道何大壮当时,是因为讨厌郝荻的问话方式,还是对在校期间发生的事,仍耿耿于怀,他闪烁其词,拒不回答郝荻的问话。

  郝荻失去了耐心,她掏出手铐,要把何大壮带回刑警队。

  何大壮狗脑袋反应的,比猴儿还快,他见势不好,十分认真地向郝荻一声大喊:“晟子,快过来。”

  如果换了别人,郝荻可能不会上当。

  何大壮在郝荻心中,简直就是一傻子,她信以为真了,何大壮在郝荻扭头向后看的一瞬间,骑上电动自行车跑了。

  随后赶来的帅帅,要开车去追赶何大壮,被郝荻制止了。

  郝荻隐瞒了与何大壮的邂逅。

  她知道王晟失踪的原因,与何大壮没有任何关系,她不想把何大壮牵扯进来。

  丁局长只当不知道这件事,他对郝荻也没表露过任何不满。等郝荻真把何大壮带回刑警队了,丁局长的所有不满,都表现在何大壮身上了。

  郝荻认为,是丁局长主动把案子上交市局的,目的就是不想她,跟何大壮有过多的接触。

  “队长,你还在吗?”帅帅见郝荻站在那发呆,他手在郝荻面前晃了晃,打断了郝荻的思路。

  “你俩跟我进来。”郝荻返回办公室,帅帅和郑潇紧随其后。

  “给你俩一个任务。”郝荻压低嗓音说:“必须严格保密,不许向任何人透露。”

  “没问题。”帅帅率先做出表示,郑潇一言不发。

  “你什么意思?”郝荻直指郑潇。

  “咱们必须想办法,把案子留下来。”

  郑潇一句话,不禁让郝荻暗自吃惊。她想起《三国演义》里的杨修,一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傻瓜,最终还是被曹操借掉了脑袋。

  郝荻开始考虑,是否有必要冒一次险,把金鼎大厦这起案子,办成她当上刑警队长以来,最能展示自身实力的一桩铁案。

  她还要权衡,何大壮能否值得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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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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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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