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庭文和褚亦锦送易庭武去市里,让他直接住在齐父送的房子里。

  不过褚亦锦并没有告诉他,这是她的房子。

  “这是我朋友的房子,她这两年不在这,你就住这好了,免得还得花钱租房!”

  易庭武点头,“好,谢谢嫂子,我会好好爱护房子的。”

  他居然能住进这么宽敞又漂亮的房子,跟做梦似的。

  嫂子真厉害!朋友竟然有多余的房不住,拿给嫂子随便折腾!

  他也要努力挣钱,等以后嫂子去其他城市时,也不用担心住处!

  第二天,易庭武去上班后,易庭文早起锻炼好,做好饭菜,把褚亦锦从床上捞起来,“媳妇,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褚亦锦困啊,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有个人说她身上有重大秘密,一直追着她跑,要把她抓去实验室研究,吓得她根本不敢停下来,一直在跑步。这一夜的觉睡的跟没睡似的,甚至比没睡还累。

  褚亦锦把头埋进易庭文的胸膛,轻声抱怨完一声困,又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怎么比小汤圆还能赖床?”易庭文把褚亦锦抱在怀里,理了理她的乱飞的发丝。

  难道一个家一定会有一个拖后腿的?他刚回来的时候,是胖儿子喜欢赖床,抱着自己的小枕头就能睡到天昏地暗,好不容易把胖儿子纠正过来,让他跟着一起晨跑,锻炼身体,这边当妈的又赖上了。

  不过,儿子该训就得训。媳妇,还是宠着吧。

  十点,微风拂开轻薄的窗帘,阳光透过缝隙洒进来,房间瞬时变成金黄色。

  褚亦锦睁开眼睛,看到明媚的阳光,心中的郁闷烟消云散,换好衣服下楼,易庭文正在擦临街的门面。

  “你擦那个干嘛?”

  “你夜里不是跟我说过段时间手里会有一批人参,自用和送礼后还有多余的,要拿来卖吗?这房子地理位置不错,人参放在这里卖,安全又放心。”

  看着褚亦锦疑惑的表情,易庭文继续说:“大隐隐于市,你又不把东西直接摆上来,不会被抓的。”

  就算有人眼红,来闹事,凭他复军之后的官职也可以把人捞出来。

  更何况媳妇多聪慧,她不可能让自己陷入这种极致被动的局面里。

  真出事了,或许他还不知道,她就已经把事情解决了。

  媳妇太强,是幸福,也是一种痛苦。

  啥事都不用他出手,岂不是有他没他都没区别?

  那媳妇以后会不会就看不上他了?因此告诉媳妇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十分有必要的。

  她没经历过这些,自然不知道。

  这时候该他展示自己的实力了。

  现在不准发展私营经济,但发展私营经济又是大势所趋。

  有些“大头”聚集在一起规定,卖东西可以先不展示东西,仅需要用某些特殊的符号代表,等确定对方的需求以及真实性后,再拿出商品。

  店铺里放的是符号,要是政府相关人员查到,可以说是用于展示,根本不是买卖。

  相关人员没有证据,自然就不能乱扣帽子。

  易庭文看出褚亦锦对日后的规划,便带她去见了转业后去当了工商局局长的兄弟——卓晖。

  他们在战场上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彼此,下了战场亦是如此。

  “易哥,终于见到你了。我还以为我们得好几年见不到。”卓晖很高兴,满脸笑意藏都藏不住。

  “这次南边发洪水,我担心家里,养伤期间就申请回来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嫂子褚亦锦。”

  接着又对褚亦锦说:“媳妇,这是我在军队的战友卓晖。”

  卓晖刚开始看到褚亦锦,并没有把她当成易庭文的原配。

  只因她长的太漂亮了,加上这一身气质,根本不像是易庭文跟他提过的在乡下养孩子的媳妇,直到看到他眼里的郑重。

  他怎么觉得当初易哥回军营,是因为夫妻俩吵架了,以至于他问起的时候,易哥眼里对所谓的媳妇并没有爱惜与尊重,只余疲劳。

  “嫂子好,我是卓晖,常听易哥夸起你。”

  褚亦锦笑了,“哦,是吗?”

  家丑不可外扬,易庭文在外面夸原主实属正常,但这个“常”字就很值得品味了。蜀南文学

  易庭文在军队里,应该很少或者直接根本不提她才是正常操作吧。

  卓晖被褚亦锦的反问问迷茫了。

  不应该是这样吗?这夫妻俩到底在玩什么他不懂的套路?

  他咋感觉自己这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

  “那当然。嫂子贤惠顾家,在家照顾伯父、伯母和孩子,易哥当然时常想起你的辛苦。”

  眼看着话题歪了,易庭文赶紧出声掰回来。

  “好了,今天不是介绍你俩认识吗?晖弟,小锦过段时间可能会在市里定居,我远在军营,到时候麻烦你照看一下。”

  话点到为止,三人都是高智商,自然都听懂了。

  卓晖点头,“这是当然。”

  嫂子这么漂亮,还带着一个孩子,最容易被人盯上,他可不能让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

  只是没想到易哥竟然会让嫂子从商,还因此找到他。

  *

  回到家,褚亦锦考量好房子的布局和大小,正在画装修的设计图。

  易庭文从身后抱住她的腰,“你找好了来卖人参的人没?没确定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

  “行啊。”褚亦锦相信他的看人的眼光。

  两人收拾了一番来到一个茶楼,进入包厢。

  外面有人在讲武侠故事,两人听得正入迷时,敲门声响起。

  “进。”

  来的是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青年男子,和易庭文差不多年纪。

  “兴哥,这是我媳妇。”易庭文向彼此介绍身份,“媳妇,这是兴哥,我刚进军队时负责带我的班长。”

  徐兴战斗力强,智商高,还能说会道,简直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

  别人跟他讲价,他眉头一皱就苦大情深的,让对方不由的觉得自己买的价格已经是最低价。

  他去买东西时,讲价又得手应手,去集市上买土豆,老板不仅送了葱和姜,甚至还送了家里刚摘下的白菜。

  “兴哥好,我们今天找你主要是想让你帮忙看一下铺子。”

  “没问题,弟妹,看铺子这活儿我熟,我肯定认真负责,绝不会让铺子出事!”

  三个人细谈了铺子的规划,两个小时后达成合作,签下合同。

  亲兄弟,明算账,不然迟早有一天要闹崩。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褚亦锦需要一个会做生意又忠诚的合作伙伴,而徐兴需要养家糊口,看店对他这个腿脚不方便的人来说最好不过。

  加上易庭文的那层关系在,他只要不是脑子进水了都不会做出对铺子不利的事情来。

  徐兴懂世故,又十分自律,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欲望与行为。无论是明路上,还是暗地里,都不会去打听褚亦锦卖的这些好东西来自哪里。

  这也是易庭文把他介绍给褚亦锦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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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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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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