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椅旁边还安了两块板,可以放吃的和玩的。
以后媳妇躺在这个椅子上晒太阳,肯定很安逸。
褚亦锦对躺椅又摸又推,语调上扬,“你咋知道这个怎么做?”
易庭文进屋去拿了一床毯子,铺在躺椅上,催促道:“之前在城里学的,快试试啥感觉。”
褚亦锦躺上去后,舒服的轻哼了一声。这躺椅不愧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哪哪都合心。
以后可以随地晒太阳了,终于不用担心腰酸背痛,还每次都要找地方靠了。
午后,躺椅就被启用了。
太阳正毒,褚亦锦把躺椅推进屋内,放在窗下。
随后把闹闹放在地铺玩易庭文新刻的玩具,自己则靠在躺椅上做鞋子。
“亦锦,在家不?”门外传来一个女声。
褚亦锦把鞋底放下,站起来走出去,屋外站着于婶和她女儿于荷花。
“婶子,荷花,进来坐,找我啥事呀?”
于婶手里捏着一张泛黄的旧纸,“你帮婶子看看发财寄来的信说了些啥。”
于发财是村里出了名读书人,去年通过举荐,去读了工农兵大学。
于家以他为傲,但褚亦锦对这人的观感不太好。
于家别说老人了,就是年幼的弟妹都得下地干活,穿的旧衣服是缝了又补,只有于发财一个人是例外。
他不下地干活不说,还每次一到干活时间就故意穿得好好的,拿着一本书在田埂上转来转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读过书的。
其实,就这样也还不至于引起褚亦锦的不适。
真正让她对于发财这个人感到不舒服是因为他在外读书时,总是三天两头的来信催于家给他寄钱、寄东西,寄少了或者寄慢了,他回来肯定要把家吵翻天。
放假在家时也不知道帮点忙,一直对家里人横眉冷眼的,有时候甚至还会直接打起来,总说于家拖了后腿,要不是于家,他早就成城里人了。
看着褚亦锦探究的目光,于婶骄傲的挺直了腰杆,加快语速,欢快的说:
“发财这孩子也不知道咋想的,寄信回来非要写齐齐怪怪的字。我刚刚和荷花去问其他知青,他们说这应该是外国的字,不过他们要么不认得,要么只认得一些,有些地方读不懂,你以前学习好,应该认得,所以婶子想让你帮忙看看。”
褚亦锦悟了,难怪呢,以前于婶可从来不找她看信的。
褚亦锦接过信,被上面歪七扭八的英文字母逗笑了也明白了为什么其他知青会说有些地方读不懂。
现在英文可不普及,全国精通英文的人屈指可数,很多人一辈子估计都接触不到最简单的英语单词。
偏于发财搞笑得很,写信回农村居然用英文写,而且还净挑一些又长又复杂的单词硬凑上去,难怪其他其它知青读不懂这封信呢,他也是不担心没人看得懂,误了他的事。
要不是褚亦锦上辈子死后在地狱待了那么久,跟着一个学术大咖老鬼学了一阵子的英语打发时间,今儿这封信上的好多单词,她估计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看到褚亦锦自信的在看信,于荷花眼里流露出满满的羡慕之意。
亦锦姐命真好,人长的好看,还能看懂大家都不懂的字。
要是她能这样多好啊,那她就可以出去自己闯荡,无论最后结果咋样她都可以接受,总比在家天天下地干活供亲哥读书,还得不到一句好话好。
褚亦锦给了于婶和荷花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发财说他谈对象了,对象是城里人,家庭条件很好,让你们再寄点钱过去给他,免得对象看不起他。还说这是他新学的语言,以后可以挣很多钱,给你们养老。”
于婶听发财谈了城里的对象后,眼睛迸发出光彩;听到他会挣大钱黑她和老头养老时,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这孩子……”
于荷花冰冷的打断了她即将说出口的夸赞,“娘,咱家都快吃不上饭了,还咋寄钱给哥?爹上个月20号不才给他寄过钱吗,怎么又用完了!”
自从亲哥开始展露出读书天赋后,荷花就陷入了水深火热中,没过过一天舒心日子。
还没看信的时候,她就猜到她哥来信准没啥好事,估计又是要钱、要东西。
没想到他这回更过分,明明知道家里除了他没人识字,还非写这些蚯蚓似的字来,让他们空闲时也不能休息,要找知青帮忙看信。
于婶眼里的光彩暗淡了一些,可能是怕丢人,对褚亦锦说了几句感谢的话,把手里的柿子塞给她后,便拉着荷花步履匆匆的走了。
荷花一直挣扎,“娘你自己看看,人家亦锦姐大城市来的知青都知道闲下来的时候做做鞋子,可哥呢,就是咱家的祖宗。
亦锦姐家也没三天两头的给她寄东西,怕她饿死在农村,你和爹却总担心哥在外头日子过不下去。”
褚亦锦看着他们的背影,只觉得他们可悲,养这么个儿子还不如养条狗呢。
……
前头荷花才说了褚家不给褚亦锦寄东西,今儿她就收到了家里寄来的包裹。
“这里面装的什么?”褚亦锦看着邮递员用自行车气喘吁吁拖来的麻袋陷入了沉思。
褚家在那段黑暗的岁月里被抓了不少人,前世她死后也就看到了易庭文和闹闹的情况,并不清楚褚家后来的发展。hΤTpS://WWω.sndswx.com/
但是她非常肯定,她到死也没收到过家里家里的包裹。
她当时被易母成功洗脑,只知道埋头干活,苦了累了不敢跟易庭文说,更不敢跟家里人说。
因为她觉得家里人的日子肯定也不好过,说了也没用,只会让他们白担心。
重生以来,她一直忙着处理易家的事,还没来得及跟褚家联络,所以褚家那边应该没受到蝴蝶效应的影响。
那前世褚家是不是也给她寄过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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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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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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