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天师神婿>第116章 南山有鸟,一飞冲天。
  张振风早已经站了起来,说道:“大叔,我们是来收古董的,找一些乡下的老物件。走到这里,讨一碗水喝。”

  “哦,原来是收古董的。”

  大叔点点头,转身对余怀忠说道:“你三舅,给你找了一份工作,五千块钱一个月,辅导补习班的孩子,你去不去?”

  “不去。”余怀忠立刻摇头,笑道:“五千块一个月,就想请我,简直是做梦!”

  大叔怒了,瞪眼说道:“你毕业三年,一天的班都不上,一分钱都不挣,难道要老子养你一辈子!”

  余怀忠不以为意,伸手向门外一指: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父亲有所不知,南山有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现在虽然不挣钱,但是一旦开始挣钱,便是日进斗金。”

  张振风闻言,和刘半仙对视一眼。

  这余怀忠,怕不是精神病吧?

  三年不上班,还振振有词,将自己老爹比作燕雀,实在奇葩!

  大叔更是勃然大怒,骂道:“你吹牛吹了三年,老子已经听腻了。叫你上班,你说要考研究生,考了三年没考上,家里已经被你搞得山穷水尽。再不去上班,就给我滚。我当初生个西瓜皮,也比你强!”

  余怀忠叹气,不紧不慢地说道:“人各有志,父亲何必强求?我虽然不上班,却也只是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能花你几个钱?”

  “王八蛋,老子今天打死你!”

  大叔实在忍无可忍,摸起灶台上的一个粗瓷大碗,就要大义灭亲。

  “大叔,使不得啊!”

  刘半仙一下子跳起来,抱住大叔,夺下了粗瓷大碗,在手里反复打量,说道:“这是古董大碗,价值连城啊,摔碎了,两万块钱就没了啊!”

  大约是穷怕了,大叔真的相信了刘半仙的鬼话,瞪眼道:“这个碗值两万块?我家里还有好几个!”

  “哎呦我去……”

  刘半仙脸上一抽,哭笑不得地看着张振风:“师父,咱们这回……可发大财了!”

  张振风也郁闷不已。

  这尼玛哪里是发大财,分明是破大财啊!

  这种碗,就是几十年前的民间小窑产品,毫无文物价值!

  余怀忠这个视金钱如粪土的家伙,也两眼放光,追问道:“这种碗,真的很值钱吗?”

  演戏演到这里,张振风也没办法,装模作样地接过大碗,在手里敲敲打打反复查看,问道:“家里还有这样的大碗吗,全部拿出来看看。”

  余大叔点头,屁颠颠搜寻一番,又找来五个一模一样的大碗。

  一共六个。

  张振风想了想,笑道:“这个碗,值不了两万块,但是一万块……我可以出。”

  “那也值六万块啊!”余大叔满脸笑容,干脆利索:“成交!”

  余大叔知道,这碗就是从当地街头的砂货店买来的,根本就不是古董。既然有人瞎了眼,出六万块钱,当然要卖啊!

  “成交,成交。”张振风心里咬牙切齿,脸上却笑得菊花灿烂,冲着刘半仙挥手:“付钱!”

  “不行!”

  余怀忠却忽然一声大喝,拿回了几个大碗,抱在怀中,嘿嘿笑道:“二位兄台,你们刚才亲口所说,两万块一只碗,现在忽然压价一半,岂不是把我当成了傻子?”

  张振风叹气。

  一万块钱,买你的破碗,你还不乐意了。

  不是傻子是什么,难道是沙雕?

  余大叔可不傻,冲着儿子连连使眼色,说道:“怀忠,把碗放下,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总要赚一点吧。”

  余怀忠却就是不放手,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般:“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人无信不立,天无日不明。说两万就是两万,岂有反悔的道理?”

  十二万,金额太大,刘半仙不敢做主,可怜巴巴地看着师父。

  张振风反倒来了兴趣,挥手笑道:“成交!”

  余怀忠这才放下大碗,冲着老爹得意扬扬,说道:“父亲大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立场坚定,才能处于不败之地。若不是我坚持,你岂不是白白损失了六万块?”

  “行了行了,文屁冲天的话,老子听不懂。”余大叔瞪了儿子一样,转脸冲张振风笑道:“既然成交了,兄弟,就给钱吧。”

  “有钱,有钱。”张振风冲着刘半仙使眼色。

  刘半仙开始掏钱,摸出三千块现金来。

  余怀忠皱眉道:“这点钱,零头也不够啊!”

  刘半仙又转账一万七,说道:“我的卡里,就这么一点钱了。剩下十万块,你跟我一起去拿吧。”

  余怀忠问道:“去哪里拿?”

  “去山城啊,很快的。”刘半仙抱起六只大碗,说道:“我们有车,就在村口。”

  余大叔有些犹豫了,沉吟不语。

  余怀忠却不疑有诈,兴冲冲地说道:“走吧走吧,我跟你们去拿钱!”

  “等等,我也去。”余大叔毕竟年老稳重,担心有陷阱。

  张振风拉着余大叔的手,盯着他的眼睛,催动五鬼迷心术,笑道:“大叔,你看着我真诚的目光,我们像是骗子吗?你儿子也这么大了,又饱读诗书人中龙凤,你担心什么?”

  “可是……”

  “别可是了大叔,请你相信我。”张振风继续运功。

  余大叔终于顶不住了,在椅子上坐下,傻笑道:“好,好,好。”

  余怀忠尚不知父亲已经中招,兴冲冲地随着张振风出了门,前往村口。

  夏雪莹和弄玉林佩瑶,以及小韩,都等在这里。

  余怀忠看见众人,愣了一下,笑道:“怪哉,怎么这么多人?”

  张振风二话不说,将余怀忠塞进林佩瑶的车内,和刘半仙左右夹住,挥手说道:“林姐开车!”

  林佩瑶嘿嘿一笑,打火开车。

  夏雪莹坐在副驾驶。

  余怀忠觉得气氛有些不对了,扭了一下,问道:“怎么你们这么多人,都是收古董的吗?”

  张振风笑道:“是啊,今天买了你家的几个大碗,太贵重了,所以多几个人保护。”

  余怀忠困惑地问道:“这大碗,究竟值多少钱?”

  “一千万,一千万一个!”张振风冷笑。

  “不可能吧?”余怀忠这书呆子,终于开始怀疑了。

  “一千万的确不可能,一毛钱一个还差不多。”刘半仙叹气,对张振风说道:

  “师父,我们今天这个生意,亏大了啊。十二万,扔水里了。”

  “没关系,这十二万,我会从你工资上面扣的。”

  “谢谢师父……啊,不要啊!”刘半仙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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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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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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