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水浒真说>第一百七十四章 纳头便拜
  小喽啰领命,去不多时。

  从旁边的侧厅里又出来了两个汉子。

  左边那个五短身材,双眼绽放贼光。

  身穿驼褐纳袄,却用丝绸打补丁,形貌丑陋,性格粗鲁。

  为人贪财好色,最好杀人放火。

  正是二大王:王矮虎。

  他祖籍两淮,姓王名英。因为身材矮小,江湖上都称作矮脚虎。

  此人原是个送货的车夫。

  只因见财起意,在半路里劫了租用自己车子的客人,事情败露,被人告到官府。

  他本领不低,使计策说自己有银子要给牢子。

  那牢子信了他的鬼话,开门进去索要。

  被他当场打昏。

  王矮虎一路且行且打,最后竟然真的越狱而走。

  出去以后,便上了清风山。

  跟燕顺一起打家劫舍,占山为王。

  右边那人神的白净面皮,三牙掩口髭须。

  身量瘦长,摸样清秀。

  也带着绛红色的头巾。

  身穿衣领绿纳袄,腰束金翠带。外罩红云袍。

  他是浙西苏州人士,姓郑,双名天寿。

  因生的白净俊俏,人皆唤作白面郎君。

  家传银匠手艺,自幼好习枪棒。

  后来流落江湖,路过清风山,正遇到王矮虎下山打劫,他两人斗了五六十回合不分胜负。

  燕顺见他本事不俗,就将他留在山上,也坐一把交椅。

  三位头领在上面坐下,还有些醉意未去,王英甚至还打起了哈欠。

  他摆摆手道:“正好我酒还未醒,孩儿们,快把这牛子的心肝给我剖出来,做三碗酸辣醒酒汤。”

  “好嘞!”

  只见一个喽啰答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片刻之后,他端着一个铜盆回到了草厅。

  宋江眼睛半睁,看那铜盆里装的应当是水。

  小喽啰卷起袖子,从手边抄起一把剜心尖刀,放在宋江胸口比了比。

  随后便放下刀子,端起铜盆。

  双手一挥,将那一盆水直接泼在了宋江心头上。

  激的宋江浑身发抖。

  “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的,得先用冷水泼散了,吃起来才是脆的。”

  宋江见那尖刀离自己的心口只剩不到一寸。

  顿时仰天长叹道:“可惜我宋江,竟要死在这里!”

  王矮虎一听,顿时醉意大减。

  “且慢!”

  小喽罗道:“大王,慢了就不好吃了。”

  他走下阶来,摆手将小喽啰赶走:“去、去、去!”

  接着又问道:“你说的宋江,你可认识?”

  宋江见那贼头将小喽啰赶走,又问自己认不认识宋江,顿时便知道这是一个听过自己名号的人。

  “我便是宋江!”

  燕顺站起身来:“你是哪里的宋江。”

  “我是济州,郓城,做押司的宋江。”

  燕顺大惊失色。

  “哎呀,莫非是山东呼保义,及时雨宋公明!义杀阎婆惜的孝义宋三郎!”

  宋江惊奇的问道:“怎么?好汉识得我?”

  燕顺连忙下的阶来:“快快给哥哥松绑。”

  王矮虎一听,也是大惊。

  他一把夺过了小喽啰手里的尖刀,割开了宋江身上的绳子。

  随后又将自己座椅上的虎皮扯下来,给宋江裹在身上。

  三人将他推到最中间那张原本属于燕顺的椅子上。

  随后立在阶下,纳头便拜。

  众喽啰都看傻了,自己今天到底是抓了一个何等厉害的人物,竟能让自家那三个杀人不眨眼的大王甘心跪拜。

  宋江也是吓得一哆嗦,从椅子上滚了下来。

  他连忙还礼道:“三位壮士不杀小人,反而行此大礼,这是何意啊?”

  燕顺道:“小弟只恨没有一把尖刀剜了自己的眼睛,竟然不问缘由,不识好人,差点坏了哥哥姓命。要不是上天有眼,让哥哥说出大名,我等险些要酿成千古之错。自我行走绿林以来,时常听闻兄长贤名,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只恨缘分浅薄,一直未能拜会尊容。今日天使我们相会,却也聊了我一桩心愿。”

  宋江叹气谦虚道:“量我小小一吏,何德何能让诸位英雄如此挂爱。”

  燕顺说:“兄长礼贤下士,结交天下好汉。声名传于四海,恩德散布宇内。谁人不服!再说了我兄弟三人能有今日,还得多谢哥哥相救啊。”

  宋江问道:“此言何意?”

  “蔡太师的生辰纲,在黄泥岗被劫,其中便有我们三个。”

  宋江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他去通风报信的时候,晁盖庄上只有四人,原来剩下的三个在这啊!

  燕顺请宋江回到主座:“哥哥,我听说你杀了阎婆惜便亡命江湖,随后便投奔了柴大官人,又是为何来到此地啊?”

  宋江把自己过去的经历,还有来青州看花荣的事情都跟三人讲了讲。

  三人大喜:“哥哥既然来了,就先别急着走了,也让我们略尽地主之谊啊!”

  他们取了衣物给宋江换上,又叫人杀鸡宰羊,连夜摆宴。

  酒吃到了五更,这才散宴。

  王矮虎让小喽啰小心服侍宋江去客房歇息。

  宋江原本想早点走,不过架不住三位头领热情相留,就又住了六七日。

  腊月初,山东过年时有个风俗,便是在腊日上坟。

  今日有探哨来报。

  山下有十个人,抬着一顶红粉轿子。

  手里拿着两个盒子,想必是去上坟。

  王矮虎好色如命,他见报,立刻便想到那轿子里的是一个女子。

  当下点起了三五十个喽啰,风风火火的下山去了。

  宋江三人也不阻拦,便坐在寨子里饮酒。

  王矮虎去了两个时辰。

  有一个喽啰来报。

  “王头领一到,那些护卫便丢下轿子跑了。轿子里是一个妇人,手里拿着一个银盒子,没有什么财物,只是这妇人身份倒还像是不俗,她说自己是个什么知寨夫人。”

  宋江正在喝酒,听闻小喽啰来报,差点一口喷在燕顺脸上。

  知寨夫人?

  他的把兄弟花荣就是清风寨知寨。

  难道是花荣的娘子。

  “那妇人现在何处?”

  喽啰答道:“大王直接让我们抬到他的房间里去了。”

  燕顺笑着说:“我这王英兄弟颇讲义气,用命之时,不甘人后,只是都有些小毛病。”

  “燕顺兄弟,清风寨花荣跟我是至交好友,若是他的娘子,可千万不能坏了。”

  燕顺摆手道:“没事,王英兄弟怜香惜玉,只求色,不害命。”

  宋江急道:“不行,你们还是跟我去劝劝吧。”

  燕顺见宋江坚持,便带着郑天寿跟他一起去王英的房间。

  草厅后面。蜀南文学

  王英的房间。

  他将那妇人劫回来之后便直接关在了自己的房间里,随后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

  那妇人吓得缩在墙角里,双手抱膝,屈身往墙角里缩。

  用惊恐的目光看着王英。

  王英很熟悉这种目光。

  他经常下山去劫掠几个民女快活一番。

  从来不会办完了事就拔调无情。

  只是这些女子都受不了侮辱,随后就自杀了。

  这次劫上来的妇人却是他此生都未曾遇见过的极品。

  身穿素缟,腰系孝裙。不施粉黛,天生体态妖娆。懒染铅华,却也天姿秀丽。

  云鬓半散,容姿沉鱼落雁。杏眼含愁,相貌闭月羞花。

  唯有他以前做车家时,给一个官宦人家搬家。

  那家的小姐,才有如此美貌。

  他脱了上衣,将那妇人抱在怀里,使劲亲吻。

  “娘子,你就依了我吧。”

  那妇人死命挣扎,两手无力的往外推,却更加激发了王矮虎的兽性。

  “放开我,放开我!”

  却听到“哐当”一声。

  他房间的木门顿时打开。

  吓的王矮虎慌忙将那妇人推开。

  他回头一看,却是宋江跟自己二位兄弟。

  “兄弟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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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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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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