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李天行忙了有一个星期,最近县里正在招商引资,李天行被县里抓了壮丁,没事就去作陪,好不容易告诉李天行抓壮丁结束,可以回家了,李天行长出了一口气,准备好好放松几天。
没想到晚上李天行刚到家,村长李守国的电话就来了,找他一起喝酒。
“天行快来,菜已做好,酒已倒上,两个西瓜也在井水里冰了一个多小时了,就等你了!”
虽然都是喝酒,但是和朋友喝酒与作陪喝酒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李天行兴致勃勃的就去了。
李天行还是很喜欢跟村长李守国喝酒聊天的。
村长李守国酒风很好,而且知道的故事也多,也算是一个妙人。
“村长,在家吗?”
“吆,天行兄弟,赶快里面请!”
村长李守国迎了出来,热情的拉着李天行往家里进。
没想到进了村长家才发现,今天的客人并不止他一个人,
除了李天行,另外还有一个人。
这个人长的不太高,也就165公分,在东北男人里算是矮的,长的黑瘦黑瘦的,但是看起来很精壮,眼睛很亮。
更巧的是这个客人他还认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眼前的这个人叫做赵石头,就是当年卖给他千年人参的那个人。hΤTpS://WWω.sndswx.com/
可以说李天行重生之后从小有钱财到原地起飞这个赵石头起了很大的作用。
“石头,这是天行!”
“天行,这是……”
还没等村长李守国介绍完,李天行哈哈一乐。
“不用介绍了,赵石头兄弟,我认识,以前卖给我一苗特别好的山参!”
李天行对这个赵石头感觉还行,虽然这小子的老婆当年在婚礼上让自己下不来台但那都是小事,毕竟当年李天行就是靠赵石头卖他的千年参王才让自己的自己上了一个大台阶。
不过今天赵石头在,村长李守国为什么还要叫自己呢?李天行心里画了个魂儿。
赵石头看到李天行有些激动,当年卖给李天行人参的时候不太知道李天行的名字,但是这两年耳朵里都灌满了,李天行现在就是大黑山活着的传奇,想到自己还曾经卖给过他人参,赵石头也觉得与有荣焉,吹牛的时候也可以说跟县里的头号大佬打过交道。
不过来都来了,就一起喝点吧。
村长李守国笑着说道:
“都不是外人,石头是我外甥,今天正好路过过来看我,大家一起喝点吧!”
今天桌上的菜不错,猪耳朵拌黄瓜、油炸花生米、皮蛋豆腐、切好的熟牛肉,还有四个卤猪蹄,个顶个都是下酒的好菜。
几个人推杯换盏就喝了起来。
一边喝一边聊,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赵石头的老本行,对于采人参这个行业,李天行还是颇为好奇的,上辈子加这辈子李天行可是一次都没去挖过人参。
而对一个大黑山里长大的人来说,都是听着人参娃娃和老把头的故事长大的,对于人参怎么可能不好奇,好歹今天这来了一个专业人士,自然要好好听听故事。
赵石头呵呵一笑,吃了口花生米,又喝了口酒,就开始讲起了他的老本行。
“抬人参这个行当的祖师就是老把头,传说,最早闯进大黑山挖参的是鲁省莱阳人孙良,他和张禄一起挖参,张禄迷路后,孙良找了七天七夜没找到,最后连累带饿死在山里。
后人因孙良心地善良,对朋友讲义气,特别尊敬他,就传说他成了神,掌管着大黑山,保护放山人不遇狼虫虎豹。那些老放山人说,给山神老包头升了纸祃,磕了头,胆子就大了,有参把头保佑什么也不怕。”
“对,这个事我知道,要不你看我酒厂的酒名字都叫老把头小烧和老把头药酒吗?这个故事我知道,我想知道的是一些具体的东西!”
赵石头笑容一滞,忘了这个茬了,人家酒厂的酒都卖出去不知道多少了,这个老把头的事情肯定知道啊!
看来得说点干货了。
“人参一年采摘分好多个时段,放山的季节都有不同的称说。按农历讲:“四月入山,谓之放芽草市;五月进山,谓之放青草市,六月寻山,参花正开,谓之跑红头”。
跑红头是挖参的黄金季节,称为放红榔头市,或放红头子市,或放红头、放红朵子。
此时,参籽鲜红,果实成熟,红润光洁,鲜艳夺目,棒槌鸟一早一晚鸣叫,人参最易发现。
所谓红榔头,是人参成熟时的一团红籽儿,俗称人参果,又叫棒槌花。
其实叫花并不是花,真正的人参花,细小如粟,如丝丛集成穗为紫色,杂以白色或青色,秋后结子七八枚如大豆,生青熟红自落。
人参籽儿表皮为红色,如同鸡腰子,中有一根细茎,合起来像个小榔头,一个小榔头里有两个籽儿。
那时候万绿丛中一点红,是放参的最好时候,等参籽都落了.
原来的红榔头此时像个单薄的刷帚,所以又叫刷帚头。而到白露以后,人参裸露在地表上叶杆全都枯黄,这时候叫黄罗伞。
最后,叶都落了,只剩一个杆儿,谓之放蜡千。
有首对应的歌是这么唱的。
《参把头》
黑山老林棒槌多,放山寻宝事先说;
拉帮结伙耍单数,能不能去把头夺;
准备快当与花篓,薄斧手锯轻铁锅;
进山先要拜山神,猪头牛羊三牲罗;
康熙御封孙良爷,只坐树墩不上桌。
虎走岗子羊走坡,坏了规矩祸事多;
棒槌鸟叫索拨棍,鹿角竹签把土拨;
抬出土精砍兆头,下山还愿吃白馍。
神山圣水出仙草,一两黄金一两货;
能消百病强体魄,鹤发童颜百年活。”
随着赵石头那低沉的声音,仿佛把李天行带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奇花异草,有着采人参的神奇传说。
李天行不由得悠然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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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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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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