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有108种撩汉技巧>第167章 167: 掩耳盗铃
  赵云桑坐在艾于兰小镇的一家咖啡吧里,木格窗外是盈蓝色的天空,红墙白瓦的尖顶房子错落有致。

  阳光过滤了般干净明亮,铺洒在草地上,反出晶莹剔透的绿意。

  街上行人寥寥,彩旗招展。

  赵云桉正倚在吧台边和几个认识不久的外国朋友聊天,其中那个俄罗斯姑娘长得很可爱,金发绑成森系编辫,笑起来颊上有酒窝,像洋娃娃。

  非常符合赵云桉的直男审美。

  赵云桉和赵云桑来欧洲已经半个月了,从奥斯陆大教堂到阿克什胡斯要塞,从vigeland雕塑公园到voringsfossen大瀑布再到odda小镇,他们哪里都转了转,途中交了许多朋友,也领略到当地的风土人情。

  准备再待去一个星期去看极光。

  咖啡吧里少有客人,赵云桑一个人坐在窗边,开着电脑报志愿。

  她的高考成绩很理想,673分,年级第三,市里第四。

  分数出来后,整个南一中都为之激动,校长和班主任当天都给赵信松打了电话,赵信松显然也非常开心,罕见地没再把她的成绩和她哥比较。

  远在江市的外公外婆听闻这个消息终于闭上嘴,不再只夸赞外孙,偶尔也会和人提起难得争气的外孙女。

  赵信松擅自替赵云桑选好学校,但赵云桑都不太满意,东挑西捡。

  不是嫌这个学校远,就是嫌那个学校所处的城市空气质量差。

  赵信松看在她考的好的份儿上没和她计较,让她自己决定。

  赵云桉小学时户籍转到江市,高考是江市理科状元,由于外公外婆的缘故,他没什么纠结的,理所应当报了江大。闲暇时也帮赵云桑选出两所学校做参考,一是宛大,一是南大。

  南大是偏文科类,文学专业非常出名。宛大偏理工类,学校出名,但文学专业师资力量比不上南大。

  赵云桉建议赵云桑选南大。

  南大在南市本地,离家近,毕竟她一个女生去外地上大学,也让人不放心,并且宛大还是在北方。

  南方人去北方,最开始的那段时间,总归有些习惯难以适应。

  赵云桑盯着电脑屏幕发呆。

  有个高挑俊朗的外国男人端着咖啡杯走来,眉目深邃,苍蓝色眼睛格外勾人。男人是这家店的老板,赵云桑他们最近经常到店里,彼此已经很熟悉了。

  男人将木托盘上的黑咖啡放在赵云桑面前的桌上,道:“An说要去峡湾看日落,问你什么时候可以走。”

  An是赵云桉的英文名。

  男人没用挪威语,而是成熟而富有磁性的英音。

  “马上,”赵云桑回过神,对着空白的志愿表有点头疼,忽然想起什么,她抬头看向男人,笑,“Frank,可以借给我一个硬币吗?”

  Frank垂眼看向她伸出的右手,不解:“要硬币做什么?”

  “救命,”赵云桑说到这里,换回中文,“选择困难症快把我逼死了。”

  “……选择困难症?”Frank只会一点点中文,自然是没有听懂。他挑了下眉,生涩地将这几个字又重复一遍,从口袋里摸枚克朗,扔给她。

  赵云桑接住,道了谢。

  Frank回了吧台。

  赵云桑把那枚挪威硬币放在掌心里,默念正面是宛大,反面是南大,看第一志愿到底会是哪个学校。

  她在心里拜了拜,向上抛起。

  金色硬币在空中翻了两圈,稳稳落进她的手心里。

  正面。

  赵云桑放下硬币,心安理得地在第一志愿里填上宛大。

  赵云桉恰好走出来,看到赵云桑在关电脑,问:“填完了?”

  赵云桑点头。

  “报的哪所学校?”

  赵云桑说:“宛大。”停顿了下,又补充,“抛硬币选出来的。”

  “……”赵云桉闻言,看了眼桌面上放置的那枚硬币,没做声。

  赵云桑端起咖啡抿了口,苦涩滋味瞬间侵占所有味蕾。她吐了吐舌头皱起眉,抬头时瞧见赵云桉正看着自己,嘴角弯起个意味不明的弧度。

  “你笑什么?”赵云桑狐疑地瞅他,又喝了口。

  “没什么。”赵云桉又恢复惯常的懒散,手上转着前两天他俩一起在小摊上陶的银圈戒指,“你待会儿是回民宿,还是一起看日落?”

  “看日落啊,”赵云桑解决掉一件大事,满身轻松,在阳光里伸个懒腰,“峡湾的日落我可想好久了。”

  赵云桉道:“我去喊Stva他们。”

  重新回到吧台时,赵云桉绕过一盆翠绿藤蔓植物,又笑了下。

  其实真的没有什么。

  他只是忽然发现一件事。

  人们遇到看似左右为难的麻烦,总喜欢借助外物,交给命运解决。

  比如掷骰子,比如抛硬币。

  其实在把它们扔出去的那刻,你就已经知道了答案,只是需要找个理由,找个台阶,让决定显得不那么情愿。这样就可以告诉自己。

  ——你看,不是我想这么选的,是天意如此,没有办法。

  说到底,也不过掩耳盗铃罢了。

  想到这儿,赵云桉随手摘了片植物叶子,微微叹一口气。

  不知道这姑娘在掩耳盗铃什么。

  放不下的,终究都是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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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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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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