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开了绵软无形柔力绵绵的手势把浮在粥面上的那层鸡油晃开,钊叔微笑着说:“靓仔真会说话……阿叔我就不大懂这些斯文东西了。不过说到做鸡,这条街没有人比得过我!”
林佳茵嘴角抽了抽,咯咯一笑,“钊叔你怎么这样说话的……”
林小麦忙拽了拽她,自己也忍不住笑。
又是好笑又是尴尬,麦希明的脸竟涨起一抹娇羞,说:“钊叔,你用的什么品种的鸡?以及是怎么煮的?”
钊叔浑然不觉,爽朗地介绍道:“用一百天的小母鸡,不能下过蛋的。送过来之前,用炒过油的谷子喂三天催肥。出来的鸡油就靓啰。除此之外,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别的诀窍了,只不过是煲足了火候,放足了料,用的肥仔米一直都是从东北五常过来的……”
麦希明笑了笑说:“那又说整条街没人比你会做鸡?”
钊叔挺起胸膛大声道:“当然啦!你以为看鸡不用眼力啊!一只鸡是肥是瘦,是不是快要下蛋,炸起毛来是想要发春还是想要打架,要一眼看出来。人如果喜欢发脾气,一定老得快不好看;鸡如果喜欢打架互啄,肉一定发紧不好吃!我说的!”
鸡粥绵软香甜,顺着舌底滑下去,带着几许咸鲜。程子华用勺子沉底一捞,说:“还放了干贝和蚬肉,难怪鲜美。不放姜不放陈皮,却是不腥。”
钊叔笑道:“当然是放了的。只不过生姜久煮发苦还变酸。这是二滚粥,大煲成粥底,分到砂锅中再煮绵软。在转到砂锅的途中已经把生姜拿掉了。”
粥很烫,要吹过了方可入口,尽管如此林佳茵还是一鼓作气吃了一碗,吃完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舔嘴唇:“现在外面好多卖粥的店,都是用高压锅加快速度压出粥底,钊叔还是坚持每天明炉大锅熬煮粥底,再分装到砂锅里加料煮。他的配方人人都懂,可能够真的不打折扣地做到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んτΤΡS://Www.sndswx.com/
钊叔被她夸得眉开眼笑的,笑呵呵地说:“好啦,少拍马屁了。不是说了送你们一碟点心么,新出空气青团啊,包你喜欢吃。你们慢慢聊,我不打扰你们了。”
林小麦有礼貌地说:“钊叔您忙。”
她们俩在跟钊叔聊天,程子华和麦希明聊了一会儿公司的事儿,眼瞅着明炉灶头上火光再起,注意力就被吸引了过去。麦希明咬着王老吉吸管口,眯着眼睛盯着那炒菜师傅说:“那师傅十几秒就兜炒出一个青菜,打荷师傅也是配合得默契无比,这个出菜速度,十分钟之内就能够出一桌菜……再加上客人爆满,一晚上翻三四翻台的话,简直就是印钞机啊……”
程子华说:“关键是味道要好。一般而言,客人多,原材料周转快……可以保证新鲜食材的。刚才我吃到的鸡肉就很新鲜。你知道我想起了什么吗?”
麦希明微笑起来说:“似乎我和你一起吃鸡肉粥的次数屈指可数……难道是大学那会儿的暑假,我给你弄那锅急就章的玩意儿?”
很是正经地板起了脸,程子华说:“可不就是那次。那次我中了一注小奖,请大家去埃及玩。飞机一落地,时差外加休息不好,所有人都中暑了,躺在酒店动弹不得。你小子消失了半天,回来就带了一锅鲜美的鸡粥,还有一小碟的腌红海藻,在食不下咽,闻到肉味儿就想要吐的当口,真的是救了我一命。”
麦希明陷入回忆中,说:“那次的也是正宗土鸡呢。我联系了当地中餐馆,借用了他们的炉灶临时烧的粥……至于鸡嘛,是从市场找到的……我也没想到,在那边竟然可以找到尼罗河滩上放养的鸡,原本还担心味道不好,没想到比大农场流水线出品的白羽鸡强多了。”
程子华兴奋道:“还有你问人借来了小电炉,拿了许多猪骨回来,用酒店送的咖啡调糖加酱油煮了一大锅骨头。真是美味啊……啊!!”
最后一声斗然提高了八个度,原来是热炒师傅大力颠锅,从炉灶里起来两尺多高的火焰把程子华吓了一条。被他喊叫声惊动过来,林佳茵看了一眼,忽然伸手就去挪装粥的大砂锅,笑着说:“要上菜了。”
男人们俱是一脸问号,但和林小麦所说的一模一样,热炒师傅最后淋芡包尾后,伙计就捧着菜径直朝他们桌走来。直径一尺的大碟子里装满了鲜红虾球,放在桌子上,程子华问:“这些不住跳动的食材,看起来像是某种蘑菇?”
林佳茵微笑着说:“它就是舞茸啊。说是菇,又不算是菇。”
簇拥着色泽红润饱满炒虾球的舞茸,不过指甲盖大小,在滚热淋油之下微微发颤,香气更加特别。麦希明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朵放入口中尝味:“确实鲜菇滋味……但口感吃起来又是有肉质感的……”
林小麦说:“这是用草菇、平菇、口蘑绞碎打匀之后,用草菇汁熬透熟了,重新冻实之后切成薄片。因为质感够薄,入锅即熟,上桌的时候还能跳动,所以得了个名字叫舞茸。从前难得新鲜蘑菇,寻常百姓想要尝这一口山珍,要么就花高价买干货,要么就吃舞茸过干瘾。”
舞茸吸收了虾球鲜味,入口既有肉的口感,又有菌菇鲜香,滑而不腻,不知不觉地程子华吃了好几朵,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说:“我记得东洋有一种菌菇,也是叫舞茸……价格可不便宜。”
林小麦点了点头,一口承认道:“对呀……此舞茸非彼舞茸,那种东洋舞茸很贵,又不好保存。一直到最近几年才在进口超市有卖,而且太难保存了。就算放在冰箱里,过不了两三天就变得滑腻腻的,味道也发酸,鲜味全无。真的就是……一方水土吃一方饮食咯,我们还是吃我们的虾球炒舞茸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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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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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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