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麦说:“是的。这一棵树的产量可不够做枇杷膏。”
耳听着他们嘀嘀咕咕的,梁伯笑着插了一嘴:“枇杷膏?好东西啊,一勺子下去比蜜甜,喉咙痛声音沙哑眨眼功夫搞定……那东西工序复杂,要求高,要专门的大农场种植出品才供应得上。不过……别拿鸡毛不当令箭,枇杷叶洗干净刮走绒毛之后,加块黄冰糖一起文火细熬煮出来的水,一样是止咳特效药。你看这桑基鱼塘,田间溪边长的绿叶野草,很多都是中草药,在医药不发达的年代,救了不少人。”
半信半疑地,麦希明说:“那岂不是很不卫生?而且没有经过数据验证、临床反复多次实验的,就这么贸然使用中草药,万一引发了过敏反应……后果会很严重!”
梁伯说:“过敏固然之有……不过放到几十年前,穷人烂命,有个土方郎中懂得给你看看舌头,看看眼睑,再说出两条喝下去见效的方子,就是活命的希望。你看看这枇杷叶,多肥厚,表面光滑墨绿,背面绒毛厚实,说明这棵老树神元气足,生命力强,还能结好久的好枇杷呢。今晚我就煮冰糖枇杷给你们尝尝,去湿毒清肺热,正是时节甜品……嗯,既然要煮甜品,就多摘两挂果子吧。”hΤTpS://WWω.sndswx.com/
依言双手擎起如意兜,又摘了两挂熟透枇杷交给负责打下手的林小麦,麦希明说:“梁伯。你刚才说要用枇杷汁来腌酸瓜,又是怎么做的呢?摘了枇杷,是不是就该开工了?”
梁伯乐呵呵地说:“番书仔有点急躁啊……嗯,还早呢。主角还没出场啊,走,我们去菜地摘黄瓜。瓜田就在前面……记得,只能选短不下半掌长不超全掌的嫩黄瓜,大妹,考考你,还要怎么摘做黄金脆瓜的黄瓜?”
林小麦眼珠子一转,就略得意地对答如流:“体量匀称,表皮光滑,色泽如雨后丛林一般,自不必说。还有一项最最要紧的,就是千万记得用竹铰剪铰断黄瓜蒂,因黄瓜还嫩,用一般的小刀子或者园艺剪容易过了铁气,会有一股铁锈怪味。就好比现在最流行的陶瓷刀,陶瓷做得如刀片般锋利,切水果就没有了一般水果刀切过后的铁腥气。其实这个道理,早在好久好久之前,就被我们梁家太公发现啦……家学渊源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梁伯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连连点头:“你个大妹,用蜜糖漱过口么……学得这么口甜舌滑……肯定是细妹带坏你的。年轻人记性真好,记得丝毫不错。竹铰剪我带来了,你们两个一人一把,标准也告诉你们了,去干活吧。我老人家在那边吃支烟等你们……顺便去看看今天的溪水好不好,如果一会儿我没回来,就说明溪水不错。大妹到田地尽头的山溪边找我。如果我回来了,那是溪水不好,就只能去打井水了,那就只能说你们没食神了……”
两人齐声答应着,梁伯就离开了,麦希明跟着林小麦来到瓜田旁边,把装枇杷的竹筐放在地上,顶上盖上一层新鲜枇杷叶隔热。林小麦像只灵巧的小兔子,扭身进了黄瓜架子后面,不一会儿那边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来。
都是手把眼见功夫,不多会儿,麦希明看着篮子里整齐码好的黄瓜,又朝着远处看看,“梁伯没回,那是不是我们应该去溪边找他了?他说山溪水比井水好,又是什么缘故?”
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密布的汗珠,林小麦说:“当然是溪水比井水好啦!北艮村倚着北艮山而得名,这边的山区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绿植茂密,里面有无数溶洞,无数泉眼……小时候我们姐妹跟着爷爷回来玩,每天早上起雾气,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空气湿度大得能拧出水!爷爷说,这个山再往里走,沟壑纵横,地势险要,尽是密林,那儿还有天坑,好久之前曾经有地质队的人来勘探过,因为天坑太深下不到底而作罢。地质队撤离之前,还说天坑里长了无数珍稀药材,让村民好好爱护,别糟蹋了好地方……千泉成溪,千溪成河,你说这水能不甘甜好喝么?至于为什么同样是地下水,溪水比井水强,那是因为从喀斯特地貌里出来的水里含有超多的钙和镁,溪水流动快,井水几乎不流动,沉淀下来的杂质多,做出来的咸酸味道上有细微差别……不过,不是内行人,其实吃不大出来。爷爷这是想要把最好的做给我们呢。”
麦希明微微点头,主动帮林小麦拿起她脚边的那篮白玉黄瓜,提到田边树荫处。见梁伯还没回来,林小麦喜道:“老板,你说对了。爷爷没回来,说明今天的溪水很好,我们快点过去跟爷爷汇合……对了对了,就近扯一些草来,一层黄瓜一层草这样放着,别让它们相互之间碰破了皮……再摘些草叶子把黄瓜挡住,不然黄瓜嫩太阳毒,得晒坏了……”
按照她说的一番忙活,也就是多花了十来分钟。然后林小麦双肩背着装枇杷的箩筐,麦希明左右提着装黄瓜的篮子,行不几步,麦希明猛地皱起了眉头:“我们是不是......那句俗语怎么说的来着?笨蛋和懒汉总是挑着重担去长途跋涉?”
眨巴着眼睛,林小麦片刻间便明白了麦希明话中含义:“懒人挑重担,笨伯过长河,白费力气做无用功——老板你是说我们应该先把收获的东西送回家,然后再去打溪水开工?”
朝着林小麦点了点头,麦希明还没说话,林小麦已经轻笑着朝前走去:“溪水旁边还另有玄机——梁伯没回来,就是在等着我们带着采摘的瓜果过去。哼......梁伯还是那个促狭脾气,越老越小,就爱逗人玩。”
紧走几步,麦希明赶忙跟上了林小麦的步伐:“溪水边还能有什么?”
“老板,到了你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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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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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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