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三百五十七章 新的玩法,新的动静(2)
  会林苑内,以绝句为主题的诗房菜品尝宴刚刚过半,且据说好戏还在后头。刘师傅笑眯眯地说:“前面是一首诗房菜王者狄建民自个儿原创的诗——青山万里此间开,红花如潮似静海,花开百日果满枝,瑶台仙姑揽入怀。后面按照规矩,做的是名篇绝句了。”

  林佳茵咯咯笑道:“名篇绝句?该不会是那出了名的抠门菜吧?”

  不等大家说话,她自个儿叽叽呱呱的曼声吟诵起来:“两个黄鹂鸣翠柳——俩蛋黄!一行白鹭上青天——凉拌豆腐!窗含西岭千秋雪——清炒蛋白!门泊东吴万里船——蛋壳清汤!一桌菜用不了10块钱,齐活!”

  刘师傅哈哈大笑,说:“不会不会。不至于这么抠门。等啥时候细妹吃腻了大鱼大肉,刘师傅保准亲自下厨捣鼓这么一桌清口宴给细妹清肠胃!现在就大可不必了——不过,下半场,另有玩法。”

  不等年轻人们说话,九爷当仁不让道:“有什么好玩的,算上我。别嫌我老啊!九爷我老人家脑子还算好使,还没有老人痴呆的!”

  刘师傅说:“九爷当然不会有老人痴呆啦……来吧,下半场,开波!”

  第五道菜上了桌,摆盘却有些意思,六只开边猪手,中间围着一轮倒扣的浑圆食用巧克力薄壳,转着盘在灯光下一照,隐约可见片片金光,这层壳内,似乎另有乾坤?

  九爷微微一笑,道:“有点意思了……”

  麦希明抬头问那正准备离开的服务员道:“这道菜的菜名……麻烦报一下?”

  刘师傅说:“NO,NO,从这儿开始,就不报菜名了。不是说,来这儿吃饭的,从前都是诗人墨客么。所以到了这个环节,就是猜菜名。不过——猜之前,先吃个猪手?”

  “让我来吧。”林小麦早就站了起来,亲自布菜,正好一人一份猪手。

  戴上一次性手套,程子华说:“我忽然想起个笑话。那时候我们还在宿舍里,宿舍什么都没有,我又馋了,就开车去亚洲商店买了些猪手回来,处理干净,就那么用盐、酱油、咖啡调糖、木瓜醇,矿泉水和猪手一起炖。煮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炖猪手……男生宿舍里有点儿什么,从来都是公用的。这锅炖猪手自然也没例外,那个老墨甘莫问我是什么,我说是猪手……然后他们大惊失色,以为我有特异功能,可以区分猪的手和脚。”

  林佳茵问:“你不是有钱人的大少爷么?还住宿舍啊?”

  孰料,程子华比她更纳闷,反问道:“住宿舍不好么,两个人一间的公寓,有伴儿,又有人照顾我,又有人欣赏我的厨艺,超有意思的。家里冷清清的,没意思。”

  林佳茵:“……我们没怎么住过校。大学都几乎是半走读的。留着老爸一个人看店,我们不放心。”

  程子华点了点头,说:“可以理解。呐,你们大老板呆在学校的时间也不多。说回来,我们那一区的老饕真是少得可怜。居然连猪手和猪脚都分不出来。后来我给他们专门做了一次演示,解释了一次猪各个部位的食用价值,他们才算是稍微上道了一点。”

  脑子里浮现出程子华站在白板前,一本正经地教授一群老外怎么吃猪的画面,林佳茵忽然感到如鲠在喉,一言难尽……

  看了一眼神色古怪的妹妹,林小麦问:“怎么了?不想吃么?不想吃就给我,我帮你吃?”

  林佳茵摇了摇头,说:“我又不是那个被猪骨头哽到哇哇哭的年纪了……不过,这么小的猪手,应该是乳猪……不对,是过一百二十日的中等个头半大猪做原材料的吧?我听说,因为这个时候的猪个头不大不小,正是能吃会跑的时候,正是味道最好的阶段……就是成本很高。”

  九爷微笑道:“稀奇啊,城里长大的孩子,竟然还见过猪跑?你说一下,为什么成本高?”

  林佳茵说:“粤地养猪,除了种猪之外。要么乳猪出栏煎烤烹炸,要么直接养成大猪卖肉。这般半大不小的,吃了饲料,又没开始长膘压秤,卖掉分分钟血亏咧。”

  刘师傅说:“没错了……我家酒楼也有相熟的猪肉供应商,可以供应中猪。为了不让对方亏本,我会出比市面上高一倍的价钱来收购,就算这样,他也说仅仅打平了成本而已。但好吃啊。好吃就行了。这猪手熬煮得很烂,除了皮就是骨外层再裹上自行秘制的金粒蒜香粉略炸,用的是蒜香金骨的法子来做猪手。就算在我的饭店,也很少落这么重本钱来做一道菜……一般也就是用肋排来做。小孩子特别喜欢吃。”

  听见刘师傅随口就把烹饪诀窍说了出来,程子华看了看手中被啃得干干净净的猪骨,说:“按照这个做法,可以融会贯通好多食材。而且似乎混合软熟质地的肉类,会更加适合?”

  林小麦说:“鬼佬很少喜欢啃骨头的吧?所以才要啖啖肉……我们还是更喜欢有骨头有肉的部位。比如说鸡架啦,猪手啦,鸭脖子啦,这些皮薄肉薄骨多的地方,无论怎么做,只要入味了,都好吃。就连我们家店里,早年也会供应凤爪排骨。”

  “早年?”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麦希明一下抓住了字眼,问道,“我之前在点评网上看到你家的评语,似乎也有过这么一条……说你们家产品越发单一了。凤爪是陈醋浸的,做得是一绝,可惜后来没了……为什么呢?”

  林佳茵和林小麦交换了个眼神,林佳茵说:“姐姐,你来说?”

  林小麦脱下手套,边擦手,边说:“是爸爸主动砍掉不做的。因为……我们家生意太好了。”

  “哦——”程子华脸上露出了微笑,恍然道,“你们家人手少而且出品多,担心产品质量下滑?”

  他以为他说对了——他以为只是他以为。

  摇了摇头,林小麦说:“不是的。我爸很能干,兼顾得来。那些小菜调味什么的,有人打下手帮着,他老人家负责调个味看个火候就行了。是另外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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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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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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