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三百二十章 大道至简,五店一味(1)
  “白土坳?好地方啊!”九爷很是英雄所见略同地叫了一声,“那地方原来还有嘛?”

  林佳茵觉察到事情不那么简单了,扬起一边眉毛说,“九爷……你又知道那里?我老爸出事早,好多事情没教我们。色香味形器,这器皿一道,水太深,学问太讲究,细节太多,是真的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的。现在机会难得,你跟我们说一说?”

  看到九爷面露踌躇,林佳茵又温言软语道:“九爷,等汤好了还要时间呢。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就说一下嘛。”

  九爷一下子被她逗乐了,说:“瞧你这张小嘴,真会说话……那就赶紧干活。等五更汤成型了,我们在天井里铺开茶几慢慢聊。”

  他站起身来,另取出了一口铸铁锅,九爷手法圆熟地滑了锅。一手哪咤搅东海的滑锅手法,竟丝毫不逊色于酒楼炒菜师傅。看到九爷用荤油热锅,耐心等候至油香扑鼻,才贴着锅边把鱼滑入锅中。鱼肉入锅,伴随着阵阵清脆刮辣的声响,程子华和林佳茵眼前都被水蒸气扑得迷蒙一片。

  九爷说:“等到动静小了,就是鱼肉里的水分被炸得干了,这时候再翻边,要耐心,彻底的把香味煎出来。这样的汤才够浓白。羊头汤滚了,就把煎好的鱼放进去。再加那三杯酒,就行了。”

  程子华有些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

  点了点头,九爷很肯定地说:“对,就这么简单。”

  程子华哑然失笑:“那刚才你说还留了一手的……”

  摊开了手,九爷说:“这不是一直在说么。从刚才开始,选料,刀工,火候,做法,已经是毫无保留了。可以这么说,我死鬼阿爷教我那么多的,我也全部告诉你们了。就是因为简单,所以才容易做到五个店出品都一样。但又因为简单,所以材料有点什么变动,立刻就尝出味道不对来了。嗯……就连这句话,也是我阿爷教我的。”

  程子华听见了,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锅中的鱼。满满一锅鱼,动静已小了,散发出鱼香味。。林佳茵拿起锅铲来想要翻面,程子华制止她道:“别动。现在火候还不到,一翻就容易烂。再等两分钟吧。”

  九爷取来一个干净的纱布袋子,说:“从前是煲好了之后再过箩隔渣。现在方便了,直接用煲汤袋来煮。不用担心骨头融进汤里。这煲汤要煲四个小时,和最后一道封汤酒一起,再放三尾两面煎金黄的鱼。什么品种因时而定,只长不过半尺宽不过巴掌的淡水小鱼就行了。这三条鱼,叫做压味鱼,给五更汤增加鲜活滋味的。”

  边说边干,不过七八分钟功夫,九种十数条鱼煎得两面金黄。那两条大白金更是脱水得厉害,焦黄酥脆,九爷很是满意地笑着点头:“好啊,水分全都没有了,熬汤更香。有的地方喜欢用鱼干来熬汤,增加汤底鲜甜,这法子是很好……不过鱼干若是存放过陈,就会让汤中多了一些陈味。”

  林佳茵忽然笑了起来,还笑得很开心:“你别说,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吃鸡沾陈醋,各人的口味。有的人就好这一口陈年老味儿。我老爸那边,发生过一个真事。有位老先生,特别喜欢吃屁股。不光吃鸡屁股,还喜欢吃鸭屁股……”

  她这么一说,程子华第一个不信,反驳道:“鸭屁股上有油脂腺,一般人谁受得了那腥臭味儿啊?”

  林佳茵看了他一眼,说:“你听我说完嘛。他喜欢的,是腊鸭尾。每年他都自己在阳台里晒腊鸭,多的分给邻居吃,鸭屁股给他留下就行。有一年他娶了儿媳,恰好就是新一批腊鸭收下来的时候了。媳妇不知道家公的这个口味,晚上做饭的时候,把腊鸭屁股一刀给剁了下来,丢出去喂狗了。”

  “吃了几天没尾腊鸭之后,老头儿就觉得奇怪……问老伴,老伴儿说是媳妇做的饭。老头儿就在媳妇做饭的时候进了厨房,正好看到媳妇又是一刀剁了个腊鸭尾下来,那狗子摇着尾巴,都晓得来等着了。媳妇这么一扔,鸭屁股这么‘咻’的扔地上,老头儿一个恶狗扑食,硬生生在狗子嘴巴下夺回了那块腊鸭尾,然后咯吱一下——腰给闪了!”

  “后来这事儿传了出去,街坊们都给笑到吐血了。那几年街头巷尾的,就多了个梗,老头儿抢吃腊鸭尾——一口不让。”

  女孩说得活灵活现的,九爷听完,乐得哈哈大笑,眼泪都从眼角里出来了。

  程子华扶了扶眼镜,很是无语:“这样都行,也是活久见……这位老先生,也是一位有原则的老饕了。九爷,您这边有很多熟客,这些熟客应该也是早就习惯了你家味道的吧……”

  九爷说:“那是当然。五更汤,一碗暖身,两碗暖胃。煲底的汤渣,更是健胃补元气的药了。”

  “药?”程子华忍不住重复一次。

  九爷点了点头,浑浊的老眼闪过一抹自豪的精光:“在我阿爷刚刚开始做五更汤的时候,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洋城竟然下了雪。雪粒子打得一条街都白了,我阿爷开档的时候,发现有个乞儿佬倒卧在店门板前……那可是大吉利是啦!”

  “不过阿爷心底好,摸了摸他的心口还有暖气,就叫我阿奶抬了那乞儿佬进店里,放在炉子旁,搓热了手心脚心,喂了小半碗五更汤,乞儿佬就醒了。我阿爷把沉底汤渣捞了给他吃,煲了小二个时辰的汤渣,就跟烂糊糊没区别了,什么味道都没有,平时我阿爷留着来喂家里的猫狗鸡的。但是乞儿佬吃完了,吃完了之后,对着我阿爷磕了几个响头,就走了。”

  “我阿爷本来也没有当一回事,没想到……没过两天,雪过天晴,天气转暖,那乞儿佬又上门来了。我阿爷还以为他是缠上了我们家,心里有些不高兴,想着怎么去打发那要饭的。别闹得请神容易送神难……那年代,很这种事。好心不得好报,前头救了人,后头被贼认住了门脸之后搬空家当的,时有发生的。我阿爷就怕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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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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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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