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麦希明问道:“细妹,小麦的刀工很好?”
林佳茵继续挤挤眼睛:“你猜?”
满脸跃跃欲试地,眼镜片底下琥珀色的眼眸中闪着好胜的光,程子华插嘴问道:“那和我比起来如何?”
林佳茵扬起小脸,思忖片刻:“那得让你们比比才知道——”
程子华当场惊讶了,不过麦希明比他们更惊讶,直接说了出来:“你意思是说,小麦的刀工和David可以相媲美?David可是跟从名师学过的哦!”
看了一眼已经开始满脸羞涩的林小麦,程子华扶了扶眼镜,说:“别闹了,我是闹着玩的。小麦的刀工好,我大致能够猜到原因,因为经常出来帮忙跟着你父亲做事。说不定已经做到砧板上的活儿了……我这是用我的兴趣来挑战你挣钱吃饭的本事,属于我高攀了?”
林小麦忙说:“瞧你说的,哪儿的话呢?有机会真的可以切磋一下……好吧,洪师傅备好料了。”
肉姜沙姜切方块,干葱切片葱切段,蒜米如纸片般薄,玉色般匀停。旁边韦铨坤那桌上有人说:“好家伙,今年‘姜将军’‘蒜你狠’齐上阵,这小山似的辅料,比羊眼珠还要贵了。”
“还有别的东西呢。”韦铨坤笑着说,“叶总,那可是你们家乡那边的特产吧?又白又薄皮,上好的纸皮白辣椒。哇,我看着就想要流口水了。这东西下酒简直就是一流,特别是夏天的时候,在透心凉的山坑水里游上那么七八个来回之后,浑身凉透,从水里爬起来,生啖辣椒,再来上两口老白酒,冰火两重天,不要太爽。”
韦铨坤没有压抑音量的习惯,说话极为豪爽,顿时引起不少人侧目。
麦希明说:“纸皮白辣椒,该是湘南的特产了吧?不是传统粤菜的用料,不过用来给食材增香吊味,是极好的。除了白辣椒,还用了豆瓣酱和剁椒酱,这么一勺的分量,也需要剁碎么?”
切碎了那些酱料,放入捣臼中,取出已磨得圆润光滑的广绿玉捣子捣得如丝绸般光滑。把酱汁加上调味品,拌入羊眼睛中腌制,最后裹了一层生粉薄油,静置在旁。
林小麦就暗暗点头,说:“时间才是味道的好朋友,这样腌制过后,时间一到,羊眼珠里就有味道了。有一说一,洪师傅那材料配比,就算腌拖鞋都好吃啊……”
洪家宝从身边的工具架上双手端出了一只圆身白釉,上面画满了“万”字不到头祥瑞花纹的白土窑砂煲来。先以热油涂抹了煲底一回,静候片刻,放入两片肥肉和蒜瓣,也就是一两分钟功夫,肥肉发出了滋滋响,锅底却出现了一层淡金色的薄油。
把炸得干透的肥肉蒜瓣捞了起来,弃置不要,洪家宝抓着砂煲让煲底离了火,这一招叫回魂火,意思就避免煲底过热,容易烧糊过火。稍离一离,让煲里稍为“回”一“回”魂。也就是数息之间,差不离煲中温度下降,回魂得差不多了,洪家宝才再以此放入姜块,单手拎着砂煲耍弄出搅海神针般的动静,另一边锅铲配合,翻炒滚动,矫若游龙。
闻着那冲鼻而来的姜辣香味,林佳茵拿起一张纸巾捂住口鼻,打了个无声喷嚏,“他刚才说什么来着?很简单?用砂锅当炒锅用,很简单?嗯?”
看着林佳茵似乎心情就会很好,程子华嘴角边泛起一丝笑容,说:“对于他来说是简单咯。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这个做法还是讲究的。现榨的猪油底,还用了蒜末去掉猪油的腥味。两种姜,肉姜取辣,沙姜增香。干葱水分少,煸炒起来也是香味十足。满满的全都是细节。”
只见洪家宝一个寸劲,砂煲里的底料在半空中翻了个弧线,来了个漂亮的鹞子翻身,噼里啪啦宛如下雨一般,又落回煲中。这么一翻的功夫,轻烟中,香、辣、辛、三味俱全,刺激中又带着一股淡淡回甘。看了一眼底料成色,洪家宝把砂锅往炉火上一座,一个个地夹起羊眼珠平铺在底料上。
从里到外顺时针,一个挨着一个,不重叠,不凌乱。站起身看了一眼,又坐下来,林佳茵微笑着说:“看来羊眼珠也是很快熟的呀——”
程子华疑问:“你怎么知道?”hτTΡδ://WωW.sndswx.com/
随手拿起桌子上备的桂圆剥起来,林佳茵说:“就是……就是知道呗。反正这不是常识吗?水生鲜货内脏,都是快熟的,所以啫啫的时候不能叠在一起,防止有的熟了有的没熟,吃了出毛病。反正……理论说不上来,我们这块三岁小毛孩都知道的。”
看着洪家宝排列好了羊眼珠,以关公巡城手法沿着锅边淋了一圈料酒,青烟腾空而起,酒香激发了肉香味,就跟那孙大圣变出来的馋虫入肚,勾得人馋涎欲滴。正欲再看个究竟的时候,洪家宝却把锅盖盖上了。程子华略显失望:“好香的酒,不知道用的是哪一种好酒?”
林佳茵说:“人家连装酒的器皿都另外分装了,估计就没打算给那个酒庄打免费广告。老板别遗憾了,看看二师兄那边,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这位刀法也好快啊,竟然这么一会儿功夫,把一尾野鳜鱼用麦穗刀处理好了……麦穗刀可是很难打的!”
“妹啊,你说得没错,可怎么我觉得二师兄这称呼怪怪的咧……”
“姐姐你别捉我虫行不!”
姐妹俩嘴上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桌子人眼睛却齐刷刷转向了担山文刚收的二弟子——那白净脸小哥身上。
早在洪家宝处置羊眼珠的时候,打杂小伙子同样地用一架四轮高脚小推车,把盖着不锈钢盖子,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水族箱推到了小哥面前。
看着小哥白净的脸庞,林佳茵又有话说了:“这个小哥哥叫什么名字啊?长得好好看……”
林小麦说:“姓胡,名字也好听,叫胡同庆。”
麦希明和程子华对望一眼,异口同声:“靓女们,别光看脸了,看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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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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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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