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一百六十六章 三炸洗髓,鎏金香芡(1)
  接过李顺递过来的一小把槐米,把泡茶用的山泉水泡上,担山文看了看脸上写着心疼的李顺,笑呵呵地说:“别心疼啦,回头送一饼老树熟普给你。你们看看,这个槐米很好哦,轻轻一泡就出色了,这种黄可以加热而不褪色……”

  一边说,一边团团地展示给大家看,让伸长了脖子的食客们看清楚碗里已然泛起一层嫩黄的清水,担山文说:“也是今天时间来不及,如果时间来得及的话,再放一点儿栀子黄进去,颜色就更漂亮了……不过没关系,我有办法。”

  取来一瓶高度烈酒,滴了几滴到泡槐米的水中,直接架在李顺烹茶煮水的小酒精灯上加热。不多会儿,酒气消失,只见槐米色素褪到了水中,呈现标准金黄。麦希明忍不住说:“利用酒精来加快色素析出……真聪明。但会不会因此而让水中带了酒味?”

  林小麦道:“所以要用烈酒啊……酒精浓度高,挥发得快,不会留下点奇奇怪怪的味道来。这种我们本地人喝的双蒸烈酒,也常用在烹调中的。当然啦,这些只是我猜想啊,反正很快可以尝到味了。吃一下不就知道喽?”

  经过了二次复炸之后,东坡鱼腩看起来好像整整膨胀了一圈,雪白蓬松,煞是吸引。看着那放在漏勺上隔油的白胖东坡鱼腩,麦希明不禁喃喃道:“现在这样子,应该就已经能入锅软熘裹芡了吧?再炸第三回,岂不是过了火?”

  听到了他的话,正在给槐米水过箩去渣的担山文说:“你没有留意到,我們都是低温入锅,快速起锅?在这个基础上,加上芒果是生冷之物,三度入锅,里面的鱼肉文笋才能彻底熟透。”

  与此同时,李顺再次倒干净了油锅,换上了新油,一股清香味弥漫在厨房中,有人惊讶地叫道:“咦,这个是……金茶油?阿顺,这种油很少有的啊……”

  李顺耍开架势来,宽油滑锅,再注入小半锅的金茶油,笑道:“老叔还是你识货。这油是我世叔带过来的,本来打算留着自己吃。但是现在想想,不能亏待了这雪石斑,就狠狠心用掉算了。金花一朵值千金,榨得无价万段绸……这两句顺口溜,除了形容这种金茶油难得之外,还说出了它的特性:比一般的植物油来得质地稠密,就像上好的绸子一般,相对来说,沸点也更低一些。适合烹饪鲜果鲜蔬,还有炸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林小麦问:“比如说?”

  李顺说:“比如说,炸雪糕啦,炸牛奶啦,炸冰棍儿啦……还有就是现在,做这段‘三洗髓’的工序。我世叔说,经过了这一道金茶洗髓油,东坡腩肉才算是彻底完成。经过三次高温的充分加热,才能让响糊里裹着的‘竹杖芒鞋轻胜马’彻底融为一味。”

  李顺一边说着,手里的温度计嘀嘀响起,油温已达到了预设的温度。这次他没有直接把东坡鱼腩下锅去炸,而是取出一个通体雪白光滑无暇的竹丝织箩装着东坡鱼腩,送进油锅里,双腿分开与肩同宽,腰板挺直稳扎马步,李顺使唤着竹丝织箩,玩起了颠勺抛锅的路数。雪白的东坡鱼腩被他抛到半空中又落回竹箩内,竟没有半点油星子溅落外面。

  麦希明看得很是专注,忍不住说:“好厉害……响糊既然担得起那个名字,肯定是极其松脆,极端点来说,一碰就碎也不奇怪。可阿顺师傅却能够如此使唤自如,且不破不坏……好厉害的阴柔力道。这是怎么练出来的?”

  林小麦却不觉得奇怪,她微微一笑,说:“十几年如一日的整治海鲜……那些海鲜,可不是好伺候的。有的鱼熬汤好喝,但只有两三寸长拇指宽;有的鱼肉厚多脂,然而凶猛会咬人;哪怕那些看起来不会动的,比如说海胆吧……一不小心被它的刺刺中了,可是会中毒。一手阴柔劲儿,一身站着十几个小时的‘站桩功’,可不就成了标配……勤行,勤行,不就是需要勤嘛。”

  麦希明说:“你说的是大道理,但似乎之前看过的各位师傅身上,谁都没有这手功夫啊?”

  眼见他是打破沙盆问到底,不找到答案不罢休了,林小麦说:“或者等会儿你直接问他本人?”

  麦希明打了个响指,表示了解。

  另一边的小灶上,正在炒芡汁的担山文,风头竟比用怪劲过洗髓油的李顺还要劲。有人喊道:“好香啊。师傅,你在煮什么东西啊……”

  仗着地形优势,林小麦凑上前看了看,只见锅中金滚千重浪,香飘万里远的,提高声音说:“就是一道芡汁而已!”

  那人不信了,说:“怕不是加了什么东西吧?平常勾芡,哪儿有这么香的?”

  再次认真看了一眼,恰好担山文关火,锅内尚带着小小的沸腾泡泡,除了色泽金黄澄澈透明之外,林小麦什么都看不出来,揉了揉眼睛,说:“哇,不愧是鎏金芡,真的好像金子的流淌……”

  扭过脸来,一脸兴奋地对麦希明说:“老板,这样高水平的芡汁,又有个别名叫做‘回春露’。意思就是哪怕食物做坏了,点上去也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很久之前在老城区有家老字号,叫做‘双喜’酒楼,里面有一位传奇大厨,姓蔡,特别擅长调理芡汁。他是老板重金礼聘过来的,厨艺当然杠杠的咯……”

  “但这位蔡大厨吧,不动砧板不动锅,只负责用一口小锅来调理芡汁,有时候是玻璃芡,有时候是鎏金芡,有时候是酸甜芡……浇上了他的芡汁,双喜酒楼的出品味道明显就高了两个档次……后来这位蔡大厨跟酒楼老板分利不匀,不辞而别了,双喜酒楼的味道就打回原形。”

  麦希明听着,顺口接了下去:“一个酒楼出品的味道,怎会如此飘忽?肯定是那位师傅的芡汁有古怪……老板也忒利欲熏心了些,踏踏实实做生意,而不是盲目寄希望在名厨身上,构成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才是长久之计嘛。”

  不知被他的说话勾起了什么心事,担山文忽地回眸看了麦希明一眼,眼底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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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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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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