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闲聊着,而其实注意力早就去到了那道“银丝贯顶”上面。而不知为何,秋姐迟迟不劝菜,一般来说,吃鱼趁热吃,这都已经是常识了。林小麦忍不住就拿起筷子,主动开始给大家伙布菜,殷勤体贴地道:“来,试试这道秋姐版本的银丝贯顶……老板说,在海外也有高级中华料理的餐厅在复刻银丝贯顶。老板,你来对比一下,给个评价如何?”
谁知道不等她筷子夹到,秋姐的筷子横着伸过来,夹住了林小麦的筷子。那可是餐桌上的大忌讳,林小麦顿时有些怔忪,秋姐轻轻把她筷子推回去,说:“让我来吧。银丝贯顶刚出锅之后,要略放几分钟才是最佳赏味时间。但是又不能太久,控制在五分钟之内最适宜,这时候鱼肉吸收了汤汁,温度又不至于烫嘴。”
小麦这才意识到自己性子急了些,脸一红。还好秋姐并没有继续说下去,只见她伸手取起放在旁边的小竹铲,平平铲起一瓣鱼身并一段鱼花蕊,首先放在麦希明碗里,侧过小竹铲,任凭晶莹剔透的玻璃芡落在鱼肉上,秋姐说:“我这个版本呢,鱼肉很软烂,筷子可夹不起来,得用铲子铲。小麦你别介意秋姐粗鲁哈,来来,给一份大的你吃!”
眼看落在自己碗里的大块鱼肉,林小麦忙道:“不会介意不会介意——那我不客气了!”
鱼肉无刺入口细嫩,鲜美且入味,麦希明吃得眼睛闪闪发光:“好有鱼味,完全把山塘水养的鱼鲜味衬托出来了,这样鲜甜的淡水鱼……跟海鱼那是各有其长啊!”hΤTpS://WWω.sndswx.com/
夹起数根鱼花蕊一并送入口中,外皮微微酥脆,内里入口即化,且带着汁水甘甜,林小麦也是赞不绝口:“一次成型的花蕊,而且炸过之后的外层能够饱饱地吸收汤汁。既是鱼丝,又是银丝,真不愧取了这么个尊贵名字……鱼肉也很好吃,真的是太幸福了……”
秋姐满脸红光,容光焕发的,“你们这样夸我,我都不好意思了!这道菜我也很少做,太麻烦了……而且要找到合规格的鱼也很难。也就是识货的人面前我才做一次。之前曾经给一些老板们做过,他们的评价也很高,嗨,我就是懒,竟然拒绝了他们投资……还好现在功力没有退步。”
林小麦说:“秋姐,那我就得说你了。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有拿手菜,就得多练练,哈哈哈……”
秋姐笑道:“谁不知道阿妈是女人。也得有合适的原材料啊,就今天这条鱼实在是太好了,不好好地做它,对不起它啊。还有,也是正好赶上了第一批杂交山猪出栏,那些小猪,大哥你自己说了,花了多少心思去配种、繁育?每一头猪身上都带花纹的,皮毛粗粗的,肉又紧又香,有野猪血统……比我之前用大白猪的五花肉煎油打底吊味,味道要好多啦!”
麦希明眼中闪过一抹喜色,说:“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说……这道银丝贯顶,其实是秋姐巅峰水平的发挥?”
看着秋姐点了头,麦希明越发来劲了,打开了话匣子说:“既然这样。徐老板的鱼、猪都能够成规模出栏的,以后秋姐就可以多做这道‘银丝贯顶’了啊?这么好吃的菜,当然要多一些人知道,多一些人品尝到,不然多可惜……”
有些困惑地挠挠下巴,秋姐眼里也是同样闪烁着期待目光,“可是现在的人都喜欢吃小鱼了,这样的一条鱼一桌的做法……洋城里的食客们不喜欢啊。我们四五十岁的人设计出来的菜单,却要二三十岁的人来埋单,那会脱节的,人家不乐意呢……”
聊着天,伙计用白瓷阴阳碗盛着一大碗奶白香浓的鱼骨汤来了,酸香扑鼻,林小麦用勺子沉底一捞,泛起一层粉色波浪来:“哈,这是酸笋丁、樱桃萝卜丁一起熬的酸味鱼头鱼骨汤?”
颜色粉嫩通透,撩动了林小麦的少女心,她主动先给自己舀了一小碗汤,一口气喝光,惊叹道:“好喝!好清新的口感!!秋姐,你用的这种樱桃萝卜丁不是很酸,口感真好诶!”
秋姐笑得眯起了眼睛,说:“樱桃萝卜丁是腌成粉色的酸萝卜丁,如果再跟酸笋搭在一起,两者重叠,再怎么做都难免太重口,怎么好突出清新口感?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试真切一点,是不是樱桃萝卜丁?”
听她这么一说,林小麦就知道汤中加的绝对不是樱桃萝卜丁了。她又要了一碗汤,这次尝得更加仔细,沉吟着。这时,坐在她旁边的麦希明,轻声说:“我听闻有一种野菜,在春末夏初的时候开遍了茶树底下,花朵色泽粉嫩……常常与另一种名花‘鲁冰花’混淆,区别是这种花长在温暖的地方,花瓣稍厚,能腌渍食用,也是茶农喜爱的一种小吃,我只知道它的闽语发音叫‘天星花’……”
他颇为吃力地发出了THINNCHENNHUE的发音,林小麦大为惊讶,“老板你哪儿学来的?”
麦希明说:“跟祖籍闽省茶农的朋友学的,现在那户人家也在另一个州的大山脚下种植茶园。他们做的即饮小茶砖在东海岸卖得很好。”
徐春娣很好奇,问道:“小茶砖是什么产品?我这儿也有茶,之前想着茶叶市场大,也盘算过把一些地划出来改成茶园种茶。就连收购的茶商也联系好了,谁知道他说我们这边茶叶没什么名气,规模也不大,根本卖不起好价钱来。我也就算了——不过,靓仔你倒是真说对了。这种吊味提鲜的小花,就是茶树底下采的,略腌两三个小时就能吃,我们本地叫‘落英花’,不叫天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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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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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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