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一百八十三章 喧宾不夺,汤之鲜道(2)
  徐春娣笑道:“洋城开埠千年,卧虎藏龙,没有根底和财力的师傅要立字号开馆子,基本上十死无生。但清城的情况不一样,反正……良友就这么活下来了,生意一天比一天好。开了两年,就到了一座难求的机会。这时,小鬼子打了过来,城里闹得稀烂,很多人典铺跑路。四个哥们儿趁机低价在城中心最旺的地块买了个铺面,略微收拾,正式把这个买卖往大里张罗……”

  徐春娣绘声绘色地说得正精彩,好姐又推门走进来,打断了他们的聊天:“老板们,上菜——良友鸡来了——”

  吊高了嗓门九曲十八弯的报菜名声音,余音缭绕,很是好听。林佳茵顿时来了劲儿,伸长脖子往好姐的方向一看。直径小二尺的大铜盘,被好姐张着双臂提着往玻璃转盘上一放,顿时压得那转盘结结实实地,肉眼可见的平添了许多分量。铜盘中,银光灿烂一张锡纸裹成一个圆乎乎的橄榄球大小物事。

  好姐取出大剪刀,剪开锡纸,几下撕扯,锡纸散开,露出里面的肥鸡。

  秋姐对林佳茵和程子华介绍道:“是不是看起来很扑通?”

  林佳茵不言不语,程子华却很老实地点头:“看起来就是普通的锡纸包鸡,只不过用了铜盘来保温作用……这道菜,真的已经流行了将近百年?”

  秋姐对程子华说:“正因为是百年前的菜,所以……现在的温控油控等等手段,是没有的。考的是师父的经验……或者,你先试一块看看如何?”

  程子华点头说:“确实,吃过才知道真章。”

  好姐取出刀叉来,耍开了刀切薄片的手段,从鸡背上连皮带肉切下一条长条,笑着说:“丹凤朝阳朝天阙,贵客请……”

  程子华让给徐春娣,徐春娣又让给程子华,最后秋姐说:“你们再让,就冷了。不好吃啦。”

  这才给了程子华。

  在程子华品尝良友鸡一脸惊艳的时候,秋姐方才嘴角噙着笑容,说:“良友鸡是从良友酒店创办开始就有的首本名菜。一开始其实用的是熏鸡的做法,用新鲜活走地鸡来,抹上山茶油,以松木略熏之后烤制。烤的时候,要不断刷味料,皮脆肉嫩,连骨头都有味。那时候吃鸡多白切、豉油皇,这种吃法很稀罕,于是一炮打响。”

  “后来日寇南下,物资供应紧张,茶油宝贵。张大勺改良了做法,烟熏过后用荷叶——现在是锡纸了——包裹之后隔水蒸熟。一开始只是为了节约用料的无奈之举,没想到这样做出来的鸡更受食客认可,渐渐取代了原来的做法。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程子华意犹未尽地再次夹了一片已被好姐切好平平放在铜盘边上的鸡肉放入口中,说:“可是它肉香满口,汁水丰盈,味道比一般市面上卖的要高出几个层次……到底这里面有什么诀窍?”

  好姐说:“做法不就只有四个字——工多艺熟啰。你别看我刀叉使得好,我十八岁就进酒楼做地厘,那时候大姑娘长得漂亮啊,老板立刻叫我去做迎宾。我先到一年的大表姐说不要做迎宾,那就是个花瓶,做服务员还能够升个领班呢。我就主动请缨做了服务员。那时候我们每个月都有培训的,怎么上菜撤菜,怎么斟茶递水,怎么处理一些招牌菜……呢,就这个鸡,我都不知道切了几千几万只。去到西餐厅拿起刀叉来,人家鬼佬都以为我读过番书……”

  秋姐点点头,笑着说:“我那时候准备开餐馆,还来跟好姐你取过经呢……我们那小店请不起这么多人,掌勺地厘一把抓,人人都是多面手。”

  好姐嘴角含笑地说:“你厉害,会自己做老板娘。这是小而美,小店小户,没那么多讲究。我们的良友啊,可是很气派的,光是服务员就有几十个,分成几个班,还有领班带。我是这里面刀法最好的。每次有有钱佬啊、上头的人来吃良友鸡,都一定要我去切。切完之后呢,要肉向下,皮向上,这么贴着铜盘边,不超过十秒钟,心里默默数着从一到十,如果食客不吃的话,就要夹起来另外放到碟子里面啦。”

  一边听着好姐的话,一边用筷子头轻轻戳了戳那铜盘,林佳茵恍然道:“我明白了……这个铜盘是特制的阴阳盘。不但起到保温的作用,周围这一圈贴了铜皮的,实际上是其他合金,温度极高。鸡肉片下来之后放在这个区域,极端时间内加热封口,于是就多了几分烤肉的焦香……这就是良友鸡看起来平平无奇,实际上风味独步清城的秘密……”

  听见她这么说,程子华豁然开朗,看着他放下筷子直接伸手去摸那铜盘,林佳茵忙轻轻一拍,把他的手拍开,“老板,撞鬼了你!用手摸?很烫的啊……”

  程子华摸着自己手,撇了撇嘴,想要说什么,又不说了。改用筷子沾了两滴茶水,滴落到铜盘去,看着水珠落到铜盘上转眼功夫化成一缕青烟,程子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嘿,真的。好姐,请问这种铜盘,是你们特别定制的么?”

  好姐摇了摇头说:“这一层我就不知道了……这批铜盘,是从旧时良友老店里直接带回来的。用了好多年啦,老马让我们仔细清洗保养,好像爱护眼珠子一样爱护它们。我们这个友联饭庄开了七八年了,一直用同一批铜盘,没有坏掉一个,也没有买过一个新的。”

  她挺了挺胸脯,颇为自豪地笑着说:“不但餐具是同一批,做法也是原汁原味的老方子,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们一直坚持传统的!师傅张二勺说了,他作为张大勺的嫡系徒孙,绝对不会让祖师公的绝活消失在自己手里!”ΗtτPS://Www.sndswx.com/

  林佳茵和程子华交换了个眼神,林佳茵夹了块鸡肉给自己,笑道:“张大勺真厉害,几十年前能够创造出这样的菜式,而且能够符合从前到现在,好几代人的口味……佩服……只恨生晚了几十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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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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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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