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三百一十章 一羊九鱼,早汤(1)
  清早四点多,网吧里的通宵大神们纷纷倒伏在屏幕前,大马路上车少人少,街灯寥落。随着一只干枯老手抓着煲盖掀开,雪白的水蒸气蓬勃而出,吓煞人的浓香飘满了半条珍宝路。

  看了一眼手脚麻利地把百十个碗用硬纸板铺开分层叠上的林佳茵,长的方面阔腮,满头花白头发如同钢针般根根崛起的老人又扫了一眼已准备就绪的筷子消毒器,以及摆放到位的调味品,露出一丝笑容。

  那笑容里,既有欣慰,更多的,却是不舍……

  把公用的卷纸装在门口挂着的大纸筒里,程子华忍不住打了个呵欠。林佳茵说:“老板,不太习惯么?”

  程子华说:“还好……”

  看了看他们,老人取过两个碗并排放一起,把锅中白汤满满舀了两碗,撒上葱花芝麻,一小勺香油。说:“来吧,整两碗五更汤下去,担保提神醒脑。”

  程子华道了谢,取汤的时候,看了看灶台上陈列的鱼肠羊杂等物,说:“九爷,这些就是给食客自己调配的加料么?为什么不帮他们配好,吃现成的?”蜀南文学

  九爷说:“加料是填肚,白汤才是精华。”

  林佳茵端着汤碗,垂眸看着那如玉色般温润的白汤,说:“这也是九爷想要传给我们的五更汤……”

  程子华看了她一眼,说:“我跟你说了,来到九爷的店里,就是九爷地头,九爷说怎样就怎样。”

  哪怕是他们出资买……

  那也是人家看得起咱!

  说来也是奇怪,昨儿在公司里看着佝偻得有些卑微的老头儿,一回到灶前,一开始料理捯饬这些锅碗瓢盆,鱼羊料酒,那股被生活打磨过的卑微劲儿愣是一扫而空。

  切羊宰鱼,备料熬汤……

  有条不紊,一气呵成!

  在这三尺灶头前,仿佛他才是掌控千军万马的指挥官!

  ——专卖五更汤的,洋城珍宝路九爷!

  一碗白汤,鲜浓热辣。光阴初始,神清气和。

  “好爽!”林佳茵放下喝得涓滴不存的空碗,又恢复到元气美少女的模样。看了一眼对面的程子华,她忽地咯咯笑道,“老板看着也精神多了!这五更汤果然名不虚传呀!一羊九鱼,一元复始。牛逼!”

  程子华颇有些无语地看了看她说:“注意一下用词好不好,你是女孩子诶……”

  活动了一下恢复好体力的胳膊腿,他站了起来,自觉把碗收了下去。又去到九爷身边,饶有兴致地看着那锅微微冒着虾眼泡的白汤。九爷很是情绪复杂地说:“这个炉子,这个灶台,这个店,陪了我几十年了……我都九年没有涨价了,九年前是两块钱一碗白汤,四块钱一份加料……现在也还是这么个价。早就不指望他们赚钱了……如果不是被缠得烦,我是真不舍得啊!”

  隔着下拉到一半的铁闸门,有人朝这边探头探脑,又传来试探的问话:“九爷——回来了么?”

  九爷扯着嗓子喊:“今天不接客!”

  林佳茵看了一眼三三两两离开的人群,惋惜道:“汤都煲好了,索性开门做生意嘛。您之前不也说了么,多少年来,就是这锅汤。逢年过节的也不回去陪家人,就是留在这儿,就盼着那些路过的人能有碗汤暖暖肚子,提个神。最多不就是……平时卖三锅,今天卖一锅咯。”

  九爷说:“打开门做生意的事,一会儿再说。我心里有分数的。林助理,我想问问你……忙活了这大半夜,你学会了五更汤的做法了么?”

  浑浊的老眼透出和年龄不相称的精光来,宛如考官一般看着林佳茵。林佳茵理了理自己的波波头,说:“是不是学会了,我先说说步骤看看,让九爷定夺。”

  “人人都知道,五更汤中用一羊配九鱼。羊是黑山羊,鱼是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外加黑皮生鱼、银皮泰鲮、红腮淡水石斑、三寸蓝刀、长身鳊,每样选重不过一斤半,新鲜活杀。用作汤底。其中长身鳊在秋天可换做文庆鲤。其他季节,粤地鲤鱼身含热毒,千万不可加在汤中。”

  九爷满意地点点头,说:“那羊呢?”

  林佳茵说:“虽然都用的黑皮山羊,但此羊非彼羊。春天用粤北山里的瑶羊即可,那时候的瑶羊正是啃百草长身子的时候,筋肉舒张,皮爽肉滑。夏季瑶羊发情好斗,肉质开始发骚了,就要换性情温和的蕉岭羊。南岭脚下蕉岭一带,盛产草药。啃食草药长大的蕉岭羊性情温顺,肉质不功不过,适合夏天过渡期。秋天可选择的羊就多了,既能用回瑶羊——最好还是羊羔儿,嫩得不行。又可以选择粤西雷州羊。雷州一年四季气候稳定,羊肉肉质也很稳定,可以说永不失败。”

  九爷说:“那冬天呢?”

  眼珠子灵活地转动不休,林佳茵一副机灵样子,说:“冬天粤地普遍寒冷起来,哪儿的羊都不适合。这时候就要花重金买琼州羊,琼州羊以文昌羊和临高羊为贵。这两个地方都靠琼州北部。文昌自不必说,是琼州物华天宝,钟灵毓秀之地,既出自然物产,又出历史人物……”

  九爷进一步追问,语气里多了两分咄咄逼人:“临高又是个什么地方?”

  同样地回答得飞快,林佳茵说:“临高却是个罕有人知道的宝地。那地方是琼州文澜江的出海口,琼州少有的冲积平原,鱼米之乡。那地儿生长的黑山羊个头不大,劲儿十足,跑起来比狗还快,皮薄肉滑,不带丝毫膻腥,口感比南部五指山、保亭一带的羊肉要强太多。”

  正所谓,大珠小珠落玉盘……女孩儿清脆的声音叽叽呱呱,在屋子里回荡着,就是这么个感觉了……

  听着林佳茵头头是道地扒拉一串,不带半点儿喘气的。九爷心里就满意了一大半,笑得满脸褶子,连连点头。就连程子华那素来没什么表情的面孔,也不禁有了波澜。

  等林佳茵说完了,停下来,他主动地递给了林佳茵一杯水,说:“先喝口水,再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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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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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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