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粤食记>第二百四十四章 诸般香料,百般妙用(1)
  把那淡黄的茶呷入口中,林佳茵纤细的眉毛就不禁蹙在一起,说:“茶水浅淡无味,明显是茶叶市场里批发回来的低劣货色。毕竟做大排档起家,这些细节方面就忽略了。你信不信,如果舍得买点儿好茶,再把饭前凉菜饭后水果给跟上,立刻感觉就不同了。”

  肥仔健说:“靓女啊,谁不知道阿妈是女人……要成本的啊。这个毛纺鸭新店也才做了几年,你看看这上上下下的装修,花了很多钱的……再说了,来这儿的人,都是冲着鸭子来的啦。这叫抓大放小,初中政治课学的啦。”

  林佳茵说:“是是是……”

  浓厚的香味飘出,锅底隐约噼噼啪啪的,不断有虾眼泡泡爆起。程子华说:“你们先别说了——是不是可以吃了?”

  肥仔健看了一眼那已收干了汁水,越发浓油赤酱的狗仔鸭,先用公用勺子舀了一点汁水到自己碗里,筷子头点了那么一点点儿的,尝了尝味,点头道:“唔唔,可以了。来,程总监你先来——”

  他舀了一大勺胸肉到程子华碗里,说:“狗仔鸭名字草根,味道一***华就在胸背处。鸭胸肉肥嫩适口,老少咸宜,这不必说了。鸭背上只有皮和骨,却是吸收了汤汁肥而不腻,连骨头都入了味,超级下饭……”

  林佳茵补了一句:“就是吃起来得用力吸,有点儿不雅。”

  她的说话声音才落,邻桌那俩已经在吃主食的妹子,顿时又看过来了。那花裙妹子看了一眼程子华的脸,笑嘻嘻地扭头对自己同伴嘀咕:“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却喜欢啃骨头……真是可惜了。”

  忍不住朝着那边飞了个眼神过去,林佳茵也是低声咕哝:“当着人面说人,还有没有礼貌了!”

  程子华却跟没听到似的,也许他是真的没听到,因为他已经取了刀叉在手,横刀一抹,贴着鸭背骨就完完整整的切下了一块鸭皮。

  邻桌俩妹子都傻眼了,眼睛滴溜溜地转。

  小蛮腰妹子轻轻鼓掌:“好刀工,这位是练过的吧?你记得不,我前男友也会,他能够用刀叉卸小龙虾的肉,还能拆鸡中翅……手不沾油,可厉害了。”

  花裙妹子白了她一眼,冷哼道:“可惜他现在给别人拆小龙虾和鸡中翅了呢……”

  小蛮腰妹子顿时就变得霜打茄子似的,林佳茵伸手到鬓边,抚平了不自禁伸长的耳朵,跟程子华说:“老板你这套刀工可以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人这么吃鸭子的。你牛逼了。”

  夹起自己切下来的鸭子皮,卷了送入口中,程子华摇了摇头说:“这么干太傻了,还是直接啃比较爽快。中餐的乐趣不就是吮吸各种骨头嘛……”

  一边说一边随手把那套刀叉放得远远地。

  狗仔鸭多汁香浓,翻了翻锅里,发现肉其实不多,程子华倒是发现有不少香料,就问肥仔健道:“阿健,狗仔鸭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肥仔健摇头,说:“自古以来人们就这么叫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来头,反正这种做法就叫狗仔鸭,但是没有狗的……哈哈哈哈!”

  林佳茵却举起手来:“这题我会!”

  程子华斜着眼睛看她:“你不要跟我说出那个重庆鸡公煲的典故来啊?”

  肥仔健哈哈大笑:“对对,不过我们这儿似乎没有名人叫狗仔,倒是有个非著名海盗张保仔?”

  “啪”的一下,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林佳茵打断俩男士满嘴跑火车的,说:“你们有完没完啊,轮到我说啦……其实这种做法,是从焖狗里移过来的。禾秆燎毛草果焖,一杯烈酒滚三滚……就是这种‘狗仔焖’手段的精髓了。”

  “我们家现在就种了草果,从前父亲带着我们去聚餐,惯例就是带新鲜草果去。还被人取笑过,阿茂来吃饭,带棵草,带两条女,稳赚不赔……狗仔焖,据说是从粤西流传过来的……那边从古到今吃狗,但狗为大荤,不是时常有。解放之前到那山里去,捕捉山鼠野味,也都是用这法子。”

  程子华听到这儿,就有问题了:“山鼠野味也好,狗……也好,皮肤厚,皮下油脂丰富,才禁得住禾秆明火烧。这鸭子才多大一只,我查过资料,鸭毛还是能另外卖钱的物资……鸭子皮薄,怎么烧?”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问,林佳茵胸有成竹地笑了笑,说:“关键是燎,而不是禾秆啊……那么就不用禾秆呗。干松毛,干蕨草……都是既容易点着火,又是一把火燃尽的好材料。用来烧体型大的动物不行,用来燎鸭子,倒是刚刚好。哦——对了——”

  她拖长声音,眼睛滴溜溜地在程子华身上转了一圈,狡黠一笑:“老板你是有钱的国外城里人,没有见过农村里的七星灶,也没有用过柴火松毛来点火。不知道,也不奇怪。”

  程子华倒是很老实地一口承认:“对。我还真没见过。不过你说得是有道理。”

  林佳茵还以为他会抢白自己,听见他这么说,顿时感到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些无趣,也有些扭捏,不觉挠挠鼻翼,说:“不过我都是听回来的。在西江流域的焖锅系列,确实各有各惹味。纵然如今时代改变,很多东西保护起来不让吃了,改头换面之后,做法还是保留下来,然后用在别的食材上。我读书的时候也留心过资料,其实这种传统,古已有之……都不知道千百年了……”

  肥仔健一拍手道:“我大鸡腿省就不简单!”

  很好奇地从锅里夹起一块草果,嗅了嗅味道,程子华说:“这种香气很复杂,说是臭又断然不是,说是香……反正我不觉得它香。我想起来了,我见过它,在那些东南亚餐厅里……”ΗtτPS://Www.sndswx.com/

  林佳茵笑了笑,说:“不奇怪啊。它本来就和豆蔻是近亲。只不过这家放了草果籽,药性就重了些。在北艮村一带,讲究用的是草果的老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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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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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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