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有多难?
观色,闻香,赏味,知文化。
国外的品酒师,一根舌头就是看家的本事吃饭的家伙,日常不许抽烟不许吃辛辣味不许刺激舌尖饮食清淡无比。品酒还要闻酒香,因此鼻子是和舌头同样重要的,日常屋子内不许摆放香花,不用香水,就连稍为香味浓重的洗漱用品也不待见,最理想就是那种无色无味的专用品。这生活成本,就高了去了。
还要保持锻炼,有氧无氧一样不少,辅之以营养剂,保持身体健康,极力避免感冒——一旦感冒,不免嗅觉味觉退化,轻则短时间无法工作,重则永久影响味蕾,失去了饭碗。
国内的,也不遑多让。
又由于国内粮食酒品类丰富——五谷之中,稻麦粟黍菽皆可酿酒。就连不属五谷的地瓜玉米也能酿酒,理论上,一切含有淀粉且有机会转化成酒精的原材料,都会被人民群众发挥智慧,弄成杜康之物。蜀南文学
且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无一不可泡酒,搭配方式近乎无穷……
所以酒行里能够坐供奉交椅的品酒师,自然也就是八仙过海,各具神通了。
但凡有点儿名气的知名酒厂,都有一两个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平日不见人来上班。只有在新酒出窖,陈酒开窑的时候,才会发现厂长身边多了一两个衣着朴素的生面孔。而这一窖酒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这些生面孔说了算。
当年静水留香园的主人巢氏一族,炮制出见雪酒,以飱宾客。园内门生众多,拜师门力量所赐,迎来送往,也见了不少见识。如今巢家看似人丁零落,但门生在解放后转到各大美术学院里教书育人,教育普及,如甘霖滋润……比起旧时代的“师带徒”式的授徒法子,又不知道多了多少寒门学子受惠!
——真真儿的,桃李满天下,有画画的地方,就有巢氏门人!
这些故旧门生里,又是意气相投的,才能吃到一起喝到一起去,好酒好吃好画,这吃饭画画都好说,好酒的话,莫过于巢南音遗下的一窖“见雪”梅酒了。这块心病挂在郭霭心头已久,也不抱什么希望,殊不知今天骤然听见程子华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的,不由得给她带来一丝希望。
只是三年的时间成本有些高,也不过眨眼功夫,郭霭就完成了心理建设,决定三年就三年了。又听见程子华话锋一转,不需要三年,只需要三天,顿时惊得直眨眼睛,冲口而出:“是什么法子?”
程子华微微一笑,说:“我们公司在科学城里建了一个实验室,里面有现成的整套发酵设备,就连营养菌都能给你培养出来。如果你信得过的话,就直接准备好原材料,放到实验室里去。到时候一起去实验室里开封尝酒,不就成了?”
郭霭眼睛越瞪越大,佩服地说:“哇,现在的科技已经这么先进啦?那就这么说定了,麻烦留个地址给我,明天我就让我学生带我去实验室拜访。”
于是程子华给她留了地址,眼看着俩人又是开导航地图,又是教最佳路线的,麦希明夹起一块胜瓜放入口中,边吃边摇头微笑:“只顾着说酒,却浪费了这么有心思的一道巧手素菜,真是可惜。胜瓜,其实就是丝瓜吧?这个品种是有棱角的瘦身丝瓜,在我们那边,被称呼做‘丝瓜’的,却是另一种表皮光滑的品种。”
林小麦说:“粤语里,‘丝’和‘输’谐音,为了讨个好口彩,就改称‘胜瓜’。类似的,还有把猪肝叫猪润,把鸡屁股叫鸡牡丹,诸如此类的。丝瓜要选眼前的这种,细细长长,棱角分明的,就又甜又嫩又好吃。如果是粗壮且棱角看起来被撑开的,那种反而会老,吃起来里面有络子。”
“我们还有个说法,丝瓜不能和苦瓜一起种,否则的话会染上苦瓜的苦味。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我们上次到乡下去,确实没见到有人把丝瓜和苦瓜种一起的。哈!”
回忆了一下,麦希明含笑点头:“你不说我不觉得,你一说,想一想还真那样。丝瓜是每个街市都有的便宜之物……当季的时候,更是不值钱。”
“好吃就行啊。可以煮汤,可以清炒,还可以像这道菜一样清蒸。其实……我只是听老人家说过,草菇和丝瓜一起混食会有奇鲜。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比起麦希明钟情丝瓜,林小麦显然更爱草菇,说罢,又夹了一颗送入口中。
才放下手机,自己也夹了一颗草菇送入口中,郭霭拧了拧眉毛,很快舒展开眉心,叹了口气,说:“对了。这就是我刚才说的……这道菜的美中不足之处了。现在的草菇,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鲜味越来越差了。”
麦希明想了想,说:“您刚才说过,从前的草菇膜薄而身长,如今的草菇却是身圆而膜厚,这连外形到味道都起了变化……其实,是不是培植的方法变了?”
点了点头,郭霭说:“行家,真的是行家。没错啊……以前我们去写生,到石门山下面的农村。那边种水稻的,说不上良田千亩,也是稻浪如金吧。我们可以看到房子旁边,有一堆堆堆得很整齐的稻草,看起来湿漉漉的。当地寄宿的农民告诉我们,那些稻草底下,就养着草菇。”
“等到写生结束,晚上回来,我们凑钱去跟农民买草菇吃。果然看到他们直接扒开稻草,露出小指头长的草菇来,采个几十枚给我们。我们借用了人家的灶头,用猪油爆香大蒜,放进现摘的丝瓜和草菇一同爆炒。中间不断地少量入盐,少量多次,多不过三,白糖定味。等锅里传出了香味,就放一点点自己带的麻油包尾。简直鲜得眉毛都掉了咧!”
笑意盈盈地看了林小麦一眼,郭霭说:“呐,小麦家老人说得一点都没错,丝瓜草菇,混食奇鲜……”
又夹起碟中最后一块草菇送入口中,林佳茵说:“哎呀,听到我肚子都饿了!”
郭霭微笑着说:“还有战斗力?那就好,还有两个大菜没有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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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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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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