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灯会最中心的位置设了一座灯山,那里的灯最多,也最漂亮。
有两个熊孩子,爬到树上,想去偷拿灯山的灯,将从上到下一拉溜十几盏灯全部拽下,灯里的蜡烛翻倒,十几盏灯被点燃,而此时,叶六姑娘就在灯山下面,只见一只熊熊燃烧的灯笼从上落下,眼看就要落到叶六姑娘头上了,一个少年扑过来,将叶六姑娘推开,灯笼掉到地上,烧了起来。
少年脱下身上的大氅,扑打地上的火焰,其他人也反应过来,有的学他的样子脱下衣裳扑打,也有的叫来了正在巡逻的差役,火焰很快便被扑灭,烧毁的灯笼被换下来,灯会没有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而中断。
只是叶六姑娘被推开时没有站稳,摔倒在地,衣裳破了,头发也散了,脸上也脏了,原定的相看便不了了之了。
叶家的婆子过来道歉,说是六姑娘受到惊吓,说好的事情只能改日了。
宝庄郡主还能如何,刚才灯山那里着火她也看到了,也被吓了一跳,总不能还要逼着人家小姑娘必须要和她弟弟相看吧。
叶家的人走后,宝庄郡主看向笑嘻嘻的明卉,没好气地说道:“看你美的,就像是那叶六姑娘能嫁进你们家一样。”
明卉笑得像一只偷油成功的小老鼠:“这可没准儿。”
她的眼神一向很好,更何况今天这个位置还是宝庄郡主定下的,是整个灯市最好的位置,居高临下,位置极佳,尤其是灯山那里的景致尽收眼底。
她不但看到了叶六姑娘,而且她还看到了那个推开叶六姑娘的少年。
那个少年,偏偏就是她家的,那是她的侄子明庭!
明庭和明轩长这么大,还没有逛过京城的灯会,霍谨更没逛过,于是今年的上元节,三小只好说歹说,终于征得家里的同意,来京城过节了。
霍誉像往年一样,逢年过节就不着家,上元节更是看不到人影,明卉早就习以为常,浏阳大长公主和霍驸马身为皇亲国戚,要与帝后一起观灯,这个时候,就少不了要带上大金孙早哥儿了。
每当这个时候,明卉都不会拒绝,这是好事啊,为何要拒绝,皇帝的赏赐,皇后的赏赐,连同那些嫔妃的赏赐,每次早哥儿都能带回一大堆,好好存着,将来早哥儿娶媳妇的聘礼就攒出来了。
最小的这个孩子明卉都不管,那三小只就更撒手不管了,爱去哪去哪,那么大了也丢不了。
只是明卉万万没有想到,明庭阴差阳错竟然救了叶六姑娘。
更让明卉没有想到的是,出了正月,霍誉下了早朝,却被叶大人叫住,霍誉以为是公事,没想到叶大人却问起他家的四个内侄。
大侄子明达和霍誉同岁,虽然因为孝期耽搁了,可也快要当爹了,最小的那个侄子比早哥儿大不了几岁,还是个尚未开蒙的毛孩子。
于是叶大人着重问的便是中间那两个,明庭和明轩,多大了,在哪里念书,各是哪个房头的,以后是想走科举之路还是想留在家里打理庶务。
等等等等。
霍誉并不知道那天灯会上发生的事,加之他又很忙,深更半夜才回家,到家的时候,明卉已经睡下了,霍誉也就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明卉。
不久之后,明卉接到叶府茶会的帖子,她对品茶兴趣缺缺,原本懒得去,忽然想那灯会上发生的事,心中一动,便盛装前往。
果然,茶会之上,叶夫人与她闲话家常,说着说着便扯到她娘家的侄儿们身上,明卉恍然大悟,原来灯会那次,事后叶家人便去打听了明庭的身份来历,甚至连他一向的品行也了解了一二。
回到府里,明卉便和霍誉说起这件事,霍誉这才说道:“叶大人也问过我。”
两人面面相觑,莫非叶家不想让女儿嫁进王府做王妃?
霍誉点点头:“应是如此了,叶大人是纯臣,且越来越被圣上器重,以他如今的身份,的确不便与皇室,或者其他的朝中重臣联姻,他宠爱女儿,既舍不得将女儿嫁给没有家族依仗的寒门学子,又不想让女儿远嫁,这样看来,明庭或者明轩无论是年龄品貌,还是出身背景,都是最合适的。”
虽然不是名门世家,可也家世清白,又是名符其实的书香门第,没在京城,却又离得不远,霍誉虽然位高权重,可毕竟只是姑父,外姓人。
霍誉这样一说,明卉也觉得很合适,当然,如果明庭争气一点,将来金榜题名,那就更合适了。
不过,无论是明庭还是叶六姑娘,年纪都还不大,一切也都不急。
只是出乎明家人的意料,明庭却忽然提出要弃文从武,理由是如果考文举,那他肯这下没戏,可若是考武举,他肯定能在文章上胜过一众武夫。
别说明大老爷不同意,就连一向不管儿子的明三老爷也把脑袋摇成拨浪鼓,明家从来也没有出过武夫,不对,明家人就不是练武的材料。
可是他们说得不算数,自从霍谨到了保定,霍誉便派人来教他武功,霍谨虽然没在京城,可也是按照勋贵子弟来培养的,霍誉给他请的骑射师傅都是极负盛名的高手,明庭本就活泼好动,而明轩也想强身健体,因此,三个人是一起习武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根据那位骑射师傅所说,三人当中,以明庭学得最快,也练得最好,霍谨其次,明轩因为体质的原因,要逊色几分。
事关明家子孙,自是非同小可,明家三位老爷特意来了京城,与霍誉商量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让明庭来京城,准备武试。
就这样,明庭便来了京城,住在霍府准备参加武科的选拔。
转眼便是三年,明庭以武举殿试第五名的身份,进五军都督府任都事,一年后,升任西城兵马司指挥,同一年,霍谨恩荫入职东城兵马司任指挥,同一年,明庭与叶六姑娘成亲,做了叶大人的乘龙快婿。
将一对新人送入洞房,明卉长长地舒了口气,这些日子,她为了侄子的亲事忙前忙后,今天总算是把媳妇娶回来了,可累坏她了。
回去的马车上,明卉便睡着了,到了府门口,她也不想动,只是觉得很累,像是从来没有这么累过。
最后还是霍誉把她抱下车的,被早哥儿看到,那小子怪叫着跑开,就像是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霍誉以为明卉是累了,明卉自己也这样认为,但是霍誉还是请了大夫过来,没想到这一请,却诊出了喜脉!
那一年,早哥儿七岁,有了一个比他小六岁的妹妹。
他坚持要给妹妹取名晚儿,有早就有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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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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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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