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和胡大贵是少年夫妻,胡大贵一表人材,死的时候也才二十八岁,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可也吃喝不愁,现在虽然穿金戴银,可是伺候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还要受儿媳妇孙媳妇的气,哪里比得上以前的日子。
大婶多精明啊,王氏自哀自怜,可大婶却捕捉到了王氏说的一个词——“杀人灭口”!
“你快和婶子说说,你怀疑大贵是被什么人害死的?哎哟,你告诉婶子,婶子也好帮你想办法啊,反正胡大贵早就死了,那胡家如今也和你没有关系了,你现在说了,咱们该烧纸烧纸,该做法事做法事,也能保佑你那两个孩子平平安安的,你说这不好吗?”
大婶的话直击心灵深处,王氏嘴唇翕翕,最终却还是抿了抿,抿成一条线。
大婶一把握住王氏的手:“你和大婶说句实话,最近是不是那处疼、胳肢窝也疼?”
王氏吓了一跳:“大婶,你你你,你是神仙,怎么连这个也知道?”
大婶在心里翻个白眼,猜你就不懂,你干的那些事,但凡是女的就躲你远远的,连亲娘亲婆婆都不认你,谁会和你说这些?
也就是大婶我是个热心人,给你指点迷津。
“看我是让我说对了,孩子啊,你年纪轻轻,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这不是在熬日子,你是在熬自己的命啊。”
王氏泪如雨下,她可不就是那处疼,连带着胳肢窝也疼吗?而且是越来越疼,她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敢为这事请大夫,疼得紧了,就用热巾子焐着。
大婶没说错,她就是在熬命!
大婶的眼里也有了泪水:“孩子啊,这些年你受委屈了,你为孩子们操碎了心,可想见他们一面却难如登天;你为胡家操碎了心,可胡家却视你如草芥;你为大贵操碎了心,可大贵却宁愿来找我这个老婆子,也不来看看你,孩子啊,你活得太苦太憋屈了,你这样下去不行啊,你身上那疼,只是个开始,以后还会要了你的命。”
是啊,她太苦太憋屈了,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好不容易离开了私寮,好不容易住进大宅子,她可不能死,不能!
“婶子,大贵他一准儿是让人害死的,他原本是在枣树胡同当管事的,二十多岁就当上管事,这整个保定府也没几个,他长得体面,做事也体面,你说是吧?”
“是,是,大贵就是个体面人儿,整个保定府谁不知道啊,唉,年纪轻轻就没了,可惜啊可惜。”大婶附和。
“婶子,大贵不但长得体面,做事体面,还特别顾家,有一次,他半夜回来,把我叫醒,塞给我一只荷包,缎子面的荷包,公子少爷们用的那种,那荷包里有足足五张银票呢,每张都是五十两,加在一起整整二百五十两!”
大婶惊得连忙捂住自己的嘴,二百五十两啊,太吓人了!
“这么多?你家大贵可真好,真顾家啊。”大婶羡慕死了。
“谁说不是呢,大贵是管事,有油水,他从来不存私房钱,赚了钱就拿来给我,数这次拿回来的最多,我说这么多钱是哪来的?大贵说不用我管,还说让我把钱藏好,不要急着拿出来花,唉,谁能想到,才过了两三天,他就被调去了庄子。”王氏想起往事,有激动,有欢喜,也有失望。
“怎么就去了庄子,在枣树胡同当管事,不是挺好的吗?那么好的差事,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你家大贵可不像是眼高手低的人。”大婶不解。
“可不是嘛,大贵做事牢靠着呢,要不也不会二十多岁就做上管事,您说是吧?”王氏说道。
“是,是,就是,二十多岁的管事,保定府也没有几个。”大婶一脸的向往和惋惜。
“大贵做事最牢靠,唉,也是他倒霉,本来管事做得好好的,偏偏东家的小儿子丢了,大贵就被东家嫌弃了,打发去了庄子,你说,他那么好的人,咋就摊上这事了呢。”
王氏说着说着,眼泪又落下来了,自从胡大贵死了,她的命就苦如黄连,唉,她比黄连还要苦。
“东家?枣树胡同的那家?没听说他家小儿子丢了啊,那家的小少爷不是活蹦乱跳的?”大婶冲着枣树胡同的方向指了指,虽然离得不近,可大致方向是没错的。
“那家是真的丢过孩子,不过当天就找到了,所以这事没有传开。”王氏又伤心了,若是东家的儿子没丢,胡大贵就不会被调去庄子,也就不会死,她也不会卖了那送子金童,更不会一直倒霉到现在!
大婶点头,恍然大悟:“难怪大贵说他死得冤,虽说东家的儿子丢了,就算这事和大贵有关系,可那孩子也找回来了啊,既然找回来了,就和大贵没关系了,大贵当然冤了。”
“是啊,谁说不是呢,大贵啊,就是冤死的。”王氏又哭上了。
“那后头有人找过你吗?哎哟哟,你该不会也被人陷害,才嫁来这家吧?”大婶压低声音。
王氏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我在这家好着呢,可不是被人陷害,不过啊,那二百五十两的银票,后来却是丢了的。”
“银票也丢了?你弄丢的?”大婶难以置信。
“不是我弄丢的,那会子大贵还活着呢,有一天家里招了贼,啥也没丢,就是那银票丢了,我说要报官,大贵不让,说他这是上当了,上当了,他被那个瞎婆子给耍了!”
“哪个瞎婆子?”大婶忙问。
王氏摇头,她也不知道,胡大贵气极败坏地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去揍那个瞎婆子了。
王氏不知道瞎婆子是谁,大婶却认识一个瞎婆子,不过已经死了。
柳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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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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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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