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大江氏这般身份的老夫人,鲜少有戴银镯的,要么不戴,要么也是戴玉镯。
明卉初见大江氏时,大江氏戴的是一对羊脂玉的镯子。
想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江氏的左腕上换成了这只银镯,而且一直戴着。
明卉见那镯子样式古朴,猜测可能是长辈留下来的,因此大江氏才会一直戴着。
现在见大江氏将银镯摘下,明卉有些诧异。
大江氏微笑:“卉儿,这镯子是肖嬷嬷临走时送予我的,这是林太嫔之物,虽说不值钱,可于我却是极珍贵的,如今我把这镯子给你,我看着你从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这是缘份,这镯子你拿着,他日我不在了,这镯子就当是个念想吧。”
她是修道之人,于生死看得极淡,明卉连忙谢过,珍而重之接过那只银镯。
银镯拿到手上,明卉心中一动,这只银镯看着挺重,实则拿到手上却很轻,这是空芯的。
肖嬷嬷虽然是宫里有体面的老嬷嬷,可毕竟是下人,她的镯子是空芯的也很正常。
可大江氏却特意强调过,这只镯子是林太嫔之物,这就有些奇怪了。
林太嫔出自河间林氏,林老太爷也是出自河间林氏,林家虽然不是大世家,可也根基深厚,富甲一方。
且,林太嫔在宫中多年,手里的好东西即使不多,可也不会少,至少要比这么一只空芯银镯子要贵重的多。
可大江氏强调这镯子是林太嫔的,那么很可能,这镯子对于林太嫔,意义非凡。
明卉不动声色,郑重谢过,便将这只镯子戴在腕上。
见她收下了镯子,大江氏笑了笑,明卉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在大江氏的笑容里看到了如释重负。
从里面出来,见孙家姐妹没有离开,还在和青风青云争吵不休。
明卉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们想从江老夫人身上拿好处,那就把事情做得漂亮一些,至少不要让人反感啊。
见她从里面出来,孙家姐妹妒火中烧,孙三姑娘伸开双臂,拦住了她。
“你去祖母面前告状了?”孙三姑娘声音尖利,像是随时要咬人一样。
明卉无语,她娘生她时,忘了把脑子一起生出来吧。
明卉没理她,抬手推开孙三姑娘伸过来的手臂,径自向前走去。
明卉前世习武二十年,本就有基础,住进慧真观后,明卉便一直跟着两位道长练习武功,虽然没有朵朵的天生神力,但也不是孙家姐妹这等寻常闺秀可以相比的,只是轻轻一推,孙三姑娘便一个踉跄,向后倒去,好在青风道长反应迅速,抬起一条腿,撑住了孙三姑娘的后腰,孙三姑娘才没有当众摔倒。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孙三姑娘恼羞成怒,可明卉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孙三姑娘跺跺脚,冲着孙四姑娘吼道:“你眼瞎了吗?没看到我被人推倒吗?”
孙四姑娘来气,有本事你去骂明卉啊,你骂我做什么,摆明是欺软怕硬,专挑软柿子捏。
明卉才懒得搭理这两个蠢货,她快步回到自己住的小院子,见不迟不晚正在整理箱笼,朵朵力气大,用力气的活儿当然就交给了她。
朵朵拿着一把比她还要高的大铁锨,正在院子里刨土挖香坛子。
明卉看到那一只只坛子,盘算着住进越秀胡同以后,要不要索性挖个地窖,不但能存放香坛,还能放些蔬菜水果。
挖地窖不是小事,别人的院子不能挖,越秀胡同的宅子,明大老爷既然要拿来给她做嫁妆,那就是她的私产了,她的私产当然想怎么挖就怎么挖。
明卉决定实地看过越秀胡同的宅子后,再决定这个地窖要挖多大的。
叮嘱朵朵挖的时候当心一点,不要将坛子打碎,明卉便进屋,帮着不迟不悔收拾东西。
“咦,这个荷包哪来的,有些眼熟,可看着不像咱们的东西啊。”
不晚拿着一只湖水蓝绣水波纹的荷包,正在问不迟,明卉一怔,她猛的转身去看黑猫,见黑猫坐得笔直,双目炯炯,也在看着不晚手中的荷包。
“拿来,这是大黑带回来给我的。”
明卉伸手将荷包拿了过来,前些天她还想起过这只荷包,当时不知道给放在哪里了,没想到要搬家了,收拾东西给找出来了。
当年黑猫让明卉替它养孩子,担心明卉养不起,就叼回这只荷包交给她。
当时荷包里有两块碎银,还有两颗金蚕豆,除此以外,还有一只小小的方胜。
她记得荷包里有淡淡的紫檀香气,过了好几年,那檀香已经没有了,但是里面的东西都还在。
明卉做个深呼吸,她伸手从荷包里摸出那个方胜,小心翼翼地展开,露出上面的一行字。
邹慕涵戊辰年三月初八。
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又看了一遍,没错,她没有记错,就是邹慕涵。
那日,她听明大老爷说起长平侯府的事,初时当成八卦来听,可是后来,她想起长平侯府时,忽然感觉其中的一个人名有些熟悉。
她想来想去,也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
直到有一天,她猛的记起了这只荷包,黑猫带回来的荷包。
可惜她一时没有想起这只荷包放在哪里了,那时她还住在枣树胡同,从枣树胡同搬到慧真观,又时隔四年,说不定已经弄丢了。
没想到今天收拾箱笼,却意外地找到了这只荷包。
而那只写着名字和生辰八字的方胜,也还好端端地放在荷包里。
邹慕涵,长平侯府的那位父不详的表少爷,也叫邹慕涵。
当年看到这张纸上的这个名字,她并没有在意,随手扔到一边。
可是自从得知长平侯霍展鹏是小寒那日出生,乳名叫寒哥儿之后,她想忘记这个名字也太难了。
慕涵,慕寒,长平侯的那个寒。
明卉抖了抖手里的荷包,金蚕豆和碎银发出碰撞之声,明卉对黑猫说道:“你究竟是从哪里偷的这玩艺,柳大娘那里吗?”
黑猫只是看着她,目光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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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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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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