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找个替身?”明二老爷说道。
明大老爷摇摇头,给明轩找替身的事,他不是没想过,可是明轩比同龄人身材瘦小,若想找一个身材相符的,那就要从八九岁的孩子当中去找,这太危险了。
“谁不是爹生娘养的,咱们孩子是命,别人孩子也是命,若那孩子没事还好,真若是出了事,这就是造孽,是损阴德的事,对明轩反而不好。”
明二老爷想了想,道:“那就安排一下,总要让人知道明轩如今不在越秀胡同才好。”
明大老爷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唉,如今也就只有咱们两人可以商量了,还是不要告诉老三,免得他沉不住气,像猴子似的上窜下跳。”
正在因为悔棋被儿子嫌弃着的明三老爷连打几个喷嚏,瞪了明庭一眼,你小子还没长大呢,就敢不让着你老子了,你等着,我让你娘收拾你!
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明二老爷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
那人浑名叫小不点儿,原是个走江湖卖艺的,幼年时被他师父用密法养大,成年之后,身材也状如孩童,艺名便叫七龄童。
后来有一次,明二老爷的岳父曾老太爷出外行商,偶遇七龄童,见他一身功夫,便掏银子替他赎身,从此后,七龄童就变成小不点儿,在江湖上做起了独脚买卖。
五年前,曾家大爷出外时,险些落入贼人圈套,多亏小不点儿得到消息后提前报信,曾家大爷欲将小不点收在身边,小不点婉拒,但是小不点儿却把落脚的地方设在完县,每逢曾家有大买卖,小不点儿都会随行保护。
明二老爷是曾家女婿,自是也见过小不点儿。
西城明家的祖坟就在完县,完县还有明家的一座庄子,明二老爷打着帮明大老爷去庄子处理事务的旗号,悄悄到完县见到了小不点儿。
曾家是小不点儿的救命恩人,明家可不是,小不点儿的酬劳是二千两,先收一千两,事成之后再收尾款。
而且只要现银!
明二老爷从完县相熟的银号里兑了一千两的现银,小不点收下银子,便跟着明二老爷来了保定。
次日一早,阿兴便去越秀胡同,将“明轩小少爷”接回了枣树胡同。
而明大老爷,在“明轩”回府之后,就告诉下人,不许“明轩”去大太太的院子,“明轩”为此大哭了一场,明大老爷一气之下,把小少爷的院子也给封了,还派了两名护院把守。
自从上次大太太被吴家二老太太派人送回枣树胡同开始,但凡和西城明家有些往来的人家,全都知道大太太失了脸面,而吴家的事,更是人人得知。
这阵子保定府的婚丧嫁娶,西城明家来的女卷,要么是二太太,要么就是三太太。
….可想而知,明吴氏的处境堪忧啊。
不过,她生了两子两女,两个女婿又都是举人,明家是不会休妻的,无论她在明家的日子过得如何,她都是明家的长房大太太。
因此,各府女卷们私底下没少议论明家的事,有人鄙夷,有人羡慕。
鄙夷她不知好歹,一味地贴补娘家,最后打她脸的,恰恰就是她的娘家。也就是她运气好,上面没有婆婆,否则,罚跪也能把她的腿给跪残了。
羡慕她的,则是羡慕她有儿女福,儿子是童生,明家人都会读书,明达即使中不了举人,一个秀才也是妥妥的,而她的两个女婿,那就更不得了,运气好就是进士,运气不好,那就是当一辈子举人。
有这样的儿女,即使摊上吴家那样不争气的娘家,她在明家的地位也一样稳固,顶多就是明大老爷纳上两房姨娘给她添堵而已,可正室还是她。
大太太当然不知道她在保定府的女卷眼里,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她也不去想,她还在等着明达回来给她撑腰,却不知道,她写给明达的信,直接到了明大老爷手里。
明大老爷看了信,气得连连冷笑,大太太在信里还不忘叮嘱明达,一定要把吴桐接到他新租的宅子里,一来那宅子有文气,二来也能给吴桐省下一笔花用。
大太太似乎已经忘了,那处宅子是明大老爷给大女儿大女婿一家,以及明达住的,以吴桐现在的处境,住到那里,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儿女和姑爷?
明大老爷对大太太早就不抱任何希望了,他不动声色,把那封信扔进了火盆。
霍誉和白菜连夜起程,拿着骁旗营的牌子出京,他们到达保定时,天刚蒙蒙亮。
保险起见,霍誉和白菜都是易容的。
因为当年要去边关卧底,霍誉学过一些简单的易容手法,但是飞鱼卫的那些手法与明卉相比,就显得稀松平常了。
霍誉甚至没好意思告诉明卉,其实他也是会易容的,否则,那小丫头怕是要笑得肚子疼。
就像现在,霍誉和白菜,一个像黑包公,另一个则粘了一脸大胡子,若不是打着中原骆家明家大姑爷的旗号,差一点就见不到明大老爷了。
明大老爷听说中原骆家来了人,以为是大女儿和大女婿出了事,只在中衣外面披了一件大氅便迎了出来。
听到熟悉的声音,明大老爷的鼻子差点对到霍誉脸上,嗯,脸黑了,眉毛更粗了,看上去有点凶,不仔细看,还真是认不出来。
还好,还好,来的是霍誉,并非中原骆家的人。
明轩已经这样了,若是大女儿和大女婿再出事,他怕是要支撑不住了。
下一刻,明大老爷就像终于找到了主心骨,听说如今有一位巫医,或许能给明轩治疗,明大老爷控制不住,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霍誉被大舅哥这操作给弄得不知所措,总不能递块帕子,让他擦眼泪吧。
正在这时,阿兴没有敲门就冲了进来,满头大汗,脸色却苍白如纸。
“大老爷,三少爷、三少爷院子里出事了!”
明家虽然早就分家了,但各房头的儿女都不算多,因此,这些年来,三个房头的孩子是一起排行,明轩以前最小,是小少爷,现在有了久哥儿,明轩就变成了三少爷。
花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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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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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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