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宝迈进门槛的脚又缩了回来,他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往自己住的厢房里走,身后却传来刘梦溪的声音:“金宝回来了?怎么不进来?”
余金宝整整衣衫,堆起笑脸,笑嘻嘻地走了回来:“这不是怕打扰到您听戏吗?媚姐这戏越唱越好了,别说,还有几分花想容的味道呢。”
被称做媚姐的钱寡妇笑逐颜开:“金宝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以后也是个招蜂引蝶的,和你舅舅一样。”
刘梦溪从身旁的袋子里抓出一把铜钱,约莫有二三十个,递给钱寡妇:“你去买点吃的回来。”
钱寡妇接过钱,风摆杨柳地走了。
她原是南街上的花娘,二十多岁时被人赎身做了姨娘,好日子才过了一年,那人就马上风死了,因着是死在她的肚皮上,正室带人把她打个半死,又一纸状子将她投入大牢,虽然这案子最终审清了,她被无罪释放,但是前前后后,她也在牢里关了大半年。
她本想回南街重操旧业,无奈当年的案子闹得太大,人人都知道,那男人是死在她身上的,没有一个鸨娘敢要她。
好在她之前偷偷存了些银子和首饰,放在小姐妹那里,没有被正室拿走,这当中有她的辛苦钱,也有那男人给她的,她便在这条街上买了一处小院子,原是做小本生意,可是生意做着做着,就做到客人的床上去了,后来索性就做起了暗门子。
见钱寡妇走了,刘梦溪坐起身来,指指旁边的凳子,示意余金宝坐下。
“听说今天你跟着马脸老二走了?找到活儿了?”
刘梦溪三十五六岁,相貌清秀,只是日常不知检点,放纵太多,眼睛下面一片乌影。hτTΡδ://WωW.sndswx.com/
“是,我跟他去了王记茶楼,有个外地来的小少爷,要在洛阳玩几天,让我去给他当跟班,赚点小钱。”余金宝小心翼翼地说道。
“嗯,不错。这少爷多大年纪,从哪里来的,住在哪里,带了几个随从,他来洛阳是走亲访友,还是做生意,再或者就是来玩的,你打听清楚了吗?”刘梦溪问道。
余金宝额头渗出一层薄汗,今天那位小少爷从好几个人里挑了他,他当时只顾着得意,竟是什么都没有打听,他甚至不知道这位少爷姓甚名谁,来自何处。
“他,他,他住在富贵客栈,天字一号房......带了多少随从......我不知道......今天跟在他身边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厮,对了,这少爷年纪也不大,十五六岁,他讲官话,那官话很正,一点儿口音都没有。
我看他应是跟着家里的长辈一起出来的,今天他给完赏钱,会了帐,那荷包里就空了,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一看就是那种每天出门时现领零用钱的二世祖,所以我才猜,他应是跟着长辈来的,否则他到哪里去领钱?
他让我明天一早就找他,还说要去南街,这就是个雏儿,他连南街只做晚上的生意都不知道。”
余金宝一口气说完,偷偷瞄着刘梦溪的脸色,见刘梦溪重又躺回到逍遥椅上,余金宝用衣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子,暗暗松了口气。
“他让你明天一早过去,你就去吧,我前面说的那几个问题,你明天全都查查清楚,对了,你说那少爷讲一口官话,没有口音,但凡这样的,要么就是京城里的,要么就是家里有做官的,这事你也要问问清楚,他身边的那个小厮,十一二岁?这个好,你从他身上下手,那还是个孩子,能有多少心眼?”
刘梦溪依然闭着眼睛,把明天的事交待清楚,就挥挥手:“一身的汗味,去洗洗干净,一会儿过来吃饭。”
“哎,我这就去洗,这就去。”
余金宝如蒙大赦,脚步轻快地去了灶间。
他烧了水,回自己住的厢房洗了脸,擦了身子,院子里响起钱寡妇那百转千回的声音,余金宝仰面朝天躺到床上,他不知道舅舅让他打听这些是做什么。
其实他也不知道,刘梦溪究竟是不是他的亲舅舅。
从他记事起,他就跟在刘梦溪身边,只不过那时他们没在洛阳。
刘梦溪告诉他,他娘当年让一个戏子骗了身子生下了他,后来又嫁给了一个过路的行商,因此,余金宝从小就知道,他没爹没娘,只有舅舅。
他们是五年前来到洛阳的,在此之前,他们到过很多地方,但是在每个地方住的时间都不长,多则一两年,少则一两月,洛阳是他们待得最久的地方。
刘梦溪说洛阳旺他们,所以要在洛阳多住几年。
刘梦溪对外是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模样,刚到洛阳时,甚至还被两个帮闲打了一顿,可是余金宝知道,刘梦溪是深藏不露。
余金宝告诉明卉,他的武功和轻功是家传的,他没有说谎,的确是家传,但是却并非传自他的父亲,而是刘梦溪教给他的。
舅甥俩都是做帮闲的,街上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混南街的,刘梦溪是南街上混得最好的帮闲,他除了拉皮条,还能和常来花街的客人说上话,常常跟着其中的几个大主顾出出进进,那些有钱人从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够他们舅甥二人吃香喝辣。
余金宝躺在床上,想着刚刚舅舅说的那番话,莫非舅舅想要把那个小少爷绑了?
余金宝猛的坐起身来,不对,不对,舅舅不赌,也不缺女人,更不缺钱,没有必要做这种事,他们是做帮闲的,迫不得已不会去做这种事。
余金宝重又躺下,他决定明天见到那位小少爷时,按照舅舅的吩咐,好好打听清楚。
舅舅常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虽然他不明白那个小少爷有啥可要战胜的,但是知道总比不知道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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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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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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