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珠儿的叔叔,耳朵上有一撮毛。”
“小花真厉害,这都看到了,那小花看到他们去了哪里吗?”吴二郎耐心地问道。
“马,大马,叔叔抱着珠儿骑着大马走了。”
“骑大马的有几位叔叔?”吴二郎又问。
“一位叔叔,就是耳朵上长毛的叔叔。”小花说道。
“另一位叔叔呢,你看到他去了哪里?”吴二郎柔声问道。
小花歪着小脑袋,仔细想了想,忽然,她指向一个方向:“他去了小狗子家。”
“你确定吗?”吴二郎想起,看到珠儿被人抱走的,除了小花,还有一个叫小狗子的孩子。
小花用力摇头:“那位叔叔就是去了小狗子家里。”
“衙门的叔叔过来,小花有没有把刚才的话告诉他们?”
小花扬起小脸:“衙门是啥?”
这时,忍了半天没有说话的大胖婆子终于忍不住了,插嘴道:“衙门的人就只问了抱珠儿的人去了哪里,没问别人。”
吴二郎明白了,他伸手摸摸小花的脑袋,把那只小兔子递到她手里,换走了小花手里的小猴子。
大胖婆子眼巴巴看着那两块银子,想问,又不敢问。
吴二郎问道:“小狗子家在哪儿?他家是做什么的?”
大胖婆子又看向那两块银子,吴二郎哼了一声,又从荷包里拿出一块碎银,和先前的两块放在一起,大胖婆子立刻眉开眼笑:“哎哟,小狗子家就住在自家铺子里,就是开笔墨铺子的那一家,姓陈,去年才开的铺子,外地人,好像是南边的,小狗子他爹读过几天书,整日酸里酸气的,对了,衙门的人来了以后,小狗子就被他爹叫回去了,衙门的人都没看到他,只问了我们家小花。”
吴二郎点点头,又摸摸小花的头,把桌上的三块银子,全都推到大胖婆子面前:“多好的孩子,你对她好一点,将来她一定会孝敬你。”
走出小花家,吴二郎往那家笔墨铺子走去,进了铺子,只有一个伙计正在擦拭柜台,吴二郎四下看了看,没有看到小孩子,也没看到掌柜。
“小狗子呢?”吴二郎口气熟稔。
吴二郎是一张大众脸,伙计果然把他当成来过的客人了,苦着一张脸:“唉,汤记丢了孩子,我们东家怕吓着孩子,就带上孩子出去玩了,把铺子里的事,都交给我一个人了。”hΤTpS://WWω.sndswx.com/
吴二郎懂了,这是担心衙役向自家孩子询问,所以小狗子爹便把孩子带走了。
吴二郎又和伙计套近乎,没一会儿,伙计便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了。
可惜,这个伙计所知甚少,只是知道东家姓陈,名叫陈大春,单身无妻,信阳人,小狗子不是陈大春亲生的,而是去年才从善堂里领养的孩子。
今天,也就是珠儿被人抱走的前后,伙计没在铺子里,他被陈大春支开,去仓房整理货物了。
到此为止,吴二郎心里已经有数了,一个时辰后,汤大嫂疲惫不堪地回来,目光呆滞,已经没有了前两日的精明干练。
吴大姐走过去,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汤大嫂立刻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来了精神:“真的吗?你们真的有线索了吗?”
吴大姐不动声色:“你心里清楚,这事指望衙门,猴年马月也找不到人,我家主人可是说了,丢孩子就要立刻找,拖得时间越长,越难找到,这会儿,孩子十有八九还在沁州城里。”
汤大嫂的眼睛亮了,连连点头:“对,对,就是这个理儿,你们要多少钱,我砸锅卖铁也去凑。”
“先别提钱的事,那家笔墨铺子的陈老板,你认识的吧,先说说他的样子?”
“陈老板,是他拐走珠儿的?不对,我认识他,来吃饭的人不是他。”
“别管这么多,你先说说他的相貌。”
......
一个时辰后,大半个沁州城的叫花子,都在找同一个人,一个国字脸,蒜头鼻子,大嘴巴,有颗豁牙的中年男人。
傍晚时分,叫花子头老朱找到孟大海,他手下一个小叫花子,发现了那个男人的踪迹。
距离南湖不远的巷子里,暗门子李文兰正陪着一个男人喝酒,忽然,打开的窗子外面,有一条人影闪了过去,男人顿时警觉起来,他常来这里,别说是人了,李文兰家里,除了她那个瘫痪在床的婆婆,就没有别人了。
男人拔出身上的短刀,便向门口走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屋门从外面撞开,一个黑大个大步走了进来,与此同时,窗子里也跳进来两个人,男人大骇,一阵香气扑面而来,男人便没有了知觉。
男人是被痒醒的,身上奇痒难耐,他想去抓,四肢被牛皮绳绑得紧紧的,动弹不得,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男人越来越痒,他恨不能登时死掉,实在忍不住了,他只好大声呼喊,然而,任凭他喊哑了嗓子,也没人搭理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男人昏死过去,可很快又被冷水泼醒,就这样,他在痛苦中煎熬了一夜,快天亮时,终于忍耐不住,把偷孩子的事合盘托出。
一切都和吴二郎猜测得一样,珠儿还在沁州城里,藏得不远,就在一家寿材铺里。
原本是想明天一早,城门刚开,便把孩子装在一具棺材里送出城去,已经和一个专做拐带生意的人牙子讲好了价钱,到时人牙子在十里铺等着,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这个叫陈大春的小老板,原本就是拐子,在外地惹了官司,被衙门捉拿,他一路逃到沁州,盘下了这间铺子,之所以会从善堂里领养小狗子,是为了掩盖身份。
原本,他是想在沁州躲上三年五载的,可是几天前,有个以前认识的拐子找到他,说有人出钱要个小女娃,只要把小女娃找个人牙子远远卖掉就行,这生意很好做。
刚好那小女娃家里的铺子,和他在同一条街上,因此,这个拐子拉他一起做这笔生意。
那个拐子也被抓到,就是那家寿材铺老板娘的表弟,当时,他和同伴在汤大嫂铺子里,看到珠儿进来,两人便把孩子的嘴巴捂住,从铺子里出来,一个骑马走了,另一个则是从陈大春的铺子后门走的。
明卉基本上已经猜到出钱雇拐子的人是谁,十有八九,就是魏骞的妻子小李氏。
正愁抓不到这家人的把柄,没想到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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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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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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