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府,并不是只有谭千阳一个嫡子。
实际上,谭府人丁很兴旺。
老爹谭大海,据说曾经是一个行商,结果娶了本地豪商之女谭李氏。
借助着谭李氏娘家的势力,谭大海的生意越做越大,最终在安阳县建立了这么一大份家业。
谭大海与谭李氏一共育有四子一女。
大哥谭千军,参军入伍,早年间跟随一位将军,一路平步青云,如今已然做到了统军大将的高位。
二哥谭千里,颇有生意头脑,一直跟随着老爹做生意,基本上就是谭府家业的继承人。
三哥谭千文,从小有神童之名,科举读书,一路中得进士,如今外放做官。
四姐谭千红,已经在几年前就嫁到了远方,夫家据说也是官宦之家,日子过的相当不错。
老五就是谭千阳了。
谭千阳的哥哥们都如此出色。
能文能武,就连继承家业的人选也早早定下。
他能做什么?
谭千阳似乎什么都不需要做。
只需要做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大少便行了。
整个谭府,就只剩下二哥谭千里与谭千阳守在父母膝下。
而二哥经常跟着老爹谭大海四处去做生意,很少在家。
一直在母亲谭李氏膝下尽孝的就只有谭千阳了。
因此,谭李氏对谭千阳也非常宠溺。
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
谭千阳变成“纨绔”,大部分都是谭李氏宠溺的缘故。
谭府的情况,谭千阳基本上了如指掌。
只要他想要,那么和母亲说说,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关于李书生、筝娘的事,对谭府来说只是小事一桩。
只要谭千阳开口了,谭李氏肯定也不会阻止。
想到这里,谭千阳心中大定,就连走路的步伐也轻快了许多。
很快,谭千阳就到了饭厅。
母亲谭李氏依旧一脸慈祥的说道:“我儿,快坐下吃饭吧。”
“是,母亲。”
谭千阳在母亲面前非常乖巧。
谭李氏一直在养生,吃的也不多。
因此,就这么一直看着谭千阳吃饭。
越是年老,对儿女就越是宠溺。
谭李氏觉得,就这么一直看着谭千阳吃饭,她都感到很满足。
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这种观念在谭李氏身上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她对谭千阳的“偏爱”,几乎是整个谭府人尽皆知的事。
吃完了早饭,谭千阳犹豫着,但还是开口问道:“娘,关于李书生的事......”
谭李氏微微一笑道:“管家,给少爷仔细说说那个李书生的事。”
“是,夫人。”
老管家依旧躬着身子,小心翼翼的说道:“少爷,经过老仆的调查,发现李书生的名字不叫李元朗,而叫李茂才。”
“这李茂才就是安阳县人士。家中是小商人,读过几年书,甚至参加过考试,但没能考过童子试,也不是童生。”
“几年前,李茂才父母染病而亡。他游手好闲,手无缚鸡之力,就只能以变卖家产为生。都二十来岁了,还未成亲。”
“但李茂才有一副好皮囊,便索性游走在青楼妓伶之中,骗财骗色。”
“一开始,他还有些忌惮,一般都找外地的青楼女子。但今年,李茂才回到了安阳县,盯上了花雨楼的筝姑娘。”
“后来的事,少爷应该已经知道了,老仆就不再赘言了。”
老管家垂手而立,微微躬着身,叙说的事好像稀松平常。
可是,谭千阳却知道,短短一天的时间,能将一个人的底细摸到这种地步,老管家不简单啊!
“儿啊,你若要为筝娘出一口气,就带着管家吧,他会帮你找到李茂才。”
“不过,有些事既然做了,那就要彻底做好!”
“如果下不去手,可以交给管家。”
谭李氏神色平静的叮嘱道。
可是,谭千阳却心中微微一凛。
谭李氏的意思,他已然明白了。
一个无父无母又无亲族的浪荡子,谭府要对付这样的人,太简单了。
“娘,我想先试试,看看怎么处理?”
“如果实在处理不了,我会交给管家。”
谭千阳想了想,如实回答道。
他要化解“古筝内的哀思”。蜀南文学
具体怎么化解,其实谭千阳也不清楚。
只能先找到李茂才试试,然后才能做出最终的决定。
“好,我儿长大了,有主见了。”
“去吧。”
“对了,多带一些护卫,以防万一。”
谭千阳起身离开了饭厅。
老管家紧随其后。
“嗯,绿柳,你跟着。”
“管家,护卫等人由你安排。”
“是,少爷。”
谭千阳还特地让绿柳带上了筝娘的那架古筝。
谭千阳不知道如何化解古筝内的哀思,但带着古筝去见李茂才,应该是没错的。
管家很快就安排好了马车。
于是,谭千阳坐进了马车,谭府的一大队人马也缓缓出发。
......
李茂才最近日子过的很不错。
他从筝娘手里得到了一大笔钱。
之前还躲了一阵,发现没什么事后,他就再次出来,混迹在安阳县的各个烟花之地。
前几日,李茂才又盯上了一个目标。
安阳河上一艘花船的主人,夜莺!
安阳县有一条河,到了晚上,就有许多花船,供许多富家子弟上船寻欢作乐。
这夜莺刚来安阳县不到一个月。
但李茂才却隐隐看了出来,夜莺出手阔绰,身上绸缎、首饰都价值不菲。
应该是其他地方的名妓。
这种名妓,多年积累,身家必定不菲。
如果能把夜莺骗到手,恐怕李茂才今后几年都有好日子过了。
因此,李茂才也特别上心。
一连几日,几乎日日都会上夜莺的花船,而且出手阔绰,营造着豪爽大方的形象。
但夜莺似乎比较精明。
与李茂才也只是逢场作戏,只谈银子,不谈其他,倒是让李茂才颇觉麻烦。
感觉还是筝娘好骗,他说什么筝娘就信什么。
这夜莺显然没那么好糊弄。
但李茂才自信。
以他的相貌,加上他的甜言蜜语。
最多一两个月,必定能拿下夜莺!
此时,李茂才醉眼朦胧,满身酒气。
他痴痴的望着夜莺,一副深情的模样。
“莺娘,我感觉前面二十年都白活了,只有遇到了莺娘,才感觉人生有了期盼......”
李茂才各种甜言蜜语,不要钱般脱口而出。
配合着他现在醉眼朦胧的模样,看起来似乎真是“酒后吐真言”。
就连久经欢场的夜莺,也忍不住心弦波动,一时间居然也有了“从良”的想法。
“李郎......”
夜莺轻吟了一声,脸色酡红。
正当两人要步入双宿双飞的快乐时光时。
“嘭”。
一声巨响。
整个花船都在剧烈的晃动。
“怎么回事?”
夜莺一下子倒在了船上。
就连“醉醺醺”的李茂才,似乎也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小姐,外面来了许多人,撞上了我们的船,把花船给围住了。”
丫鬟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丫鬟刚刚说完,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听声音,至少也有七八人。
掀开花船的帘子。
一行人以谭千阳为首,迅速走了进来。
夜莺看到谭千阳后,眼神一亮。
立刻上前,微微行礼道:“这位公子,今夜有些不太方便,奴家有客了,所以......”
谭千阳看了一眼夜莺。
一双修长白皙的大长腿,五官精致,仅仅只是画着淡妆,身上居然看不出来有什么风尘气息,反而看起来像小家碧玉,邻家小妹。
这夜莺算是花船上比较火的名妓。
难怪李茂才会盯上夜莺。
的确是姿容上佳!
谭千阳摇了摇头道:“夜莺姑娘,我不找你,而是找他!”
“他?”
夜莺回过头,面露诧异的看向了李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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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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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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