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道:“你和胡大富成亲也快两年了,他有没有说过,当年让他找孩子的人是谁?”
喜妹子看着他,笑了笑;“你是不是担心,我和胡大富夫妻恩爱,不肯说出实话啊?”
冬瓜忙道:“胡大富等了三年才娶到你,应该对你很好吧。”
喜妹子冷哼:“刚开始那半年还不错,可是过了半年我的肚子没有动静,加上又有他娘扇风点火,胡大富就翻脸了,从拐子手里买回个女人,看着是个好生养的,可也没给他生出一儿半女。
他娘便让他索性把侄子过继了当成儿子,胡大富不干,把那女人转手卖了,又买回一个,就这么着,我和他成亲两年,他前前后后买回来三个女人,过些日子怀不上,再卖掉,就这会儿,家里还有一个呢。
若不是我是他明媒正娶,又还算年轻,他说不定也把我卖掉了。”
冬瓜的嘴角直抽抽,这丫的八成是自己不行,换多少女人也生不出来啊。
“行了,我就告诉你吧,那个让他找孩子的人,是他通过牢里的一个兄弟认识的。
别看他只在里面蹲了三个月,却认识了一个拐子,那拐子是因为偷孩子被当场抓住的,送过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没人管那人,只有胡大富一个人照顾他,后来那人渐渐好转,胡大富也替他把活儿都干了,为此,还挨了牢头几鞭子。
那人是重刑,只在他们那个牢里住了两个月,便被发配到千里之外了,临走时给胡大富指了一条门路,还找牢头借了纸笔,写了一封信。
又过了一个月,胡大富就出狱了,他拿上那封信,去了一趟京城,回来后就和何老狗一起做起了偷孩子的勾当。
对了,当年京城里来了人,要不怎么挑孩子呢,咱也不知道挑孩子有啥标准,但是前面五个都没有被选中,只有第六个孩子给看上了,但那个孩子也给送回来了。
就是明家,西城明家。
先前我不知道他们说的那家是明家,可后来胡大贵死了,我一问才知道,胡大贵以前是西城明家的管事。
对了,还有,你去找找以前在三石头胡同做暗门子的宝芳,就是胡大富以前的相好,她一准儿见过从京城来的人,那时孩子都是送到她家里。
宝芳早就不在三石头胡同了,一夜之间,就人去楼空了,
胡大富和我说,宝芳心眼多,拿上钱跑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别人不知道宝芳是哪里人,就连胡大富也不知道,可我知道。
有一回王春香要接客,带着她家孩子不方便,刚好我去送瓜子,王春香就托我把孩子抱出去玩,我出去时,恰好看到宝芳站在门口等客人,看我抱着孩子,就让我到她家里坐一会儿。
那孩子哭了,宝芳就接过孩子,在屋里走来走去,还哼着小曲儿,我说这小曲儿好听,她说这是她老家的,她从家里出来时,她家儿子也和这孩子差不多大。
后来,宝芳跑了,我便想起那支小曲儿,在三石头胡同里卖东西或者赌钱时,但凡见到外地来的,我就哼上几句。
终于有一天,有个外地人问我,怎么会唱他们老家的小曲儿,我问他是哪里人,他说是永平府的,他们那儿的小曲可好听,人人都会唱几句,京城里时兴的皮影戏,就是从他们那儿传过来的。
好了,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何老狗和我知道的,可能也差不多,想知道得更多,要么去找胡大富,要么就去找宝芳,对了,胡大庆是让胡大富害死的,没错,胡大富杀了自己的亲兄弟。
呵呵,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胡大富说梦话,他做贼心虚,在梦里喊大贵别来找他,他一时失手,谁让大贵逼他呢。
胡大贵被东家贬到乡下,心里有怨气,便找到胡大富,兄弟两个撕扯的时候,胡大富把胡大贵打死了,刚好那天下大雨,他就把人扔到河沟子里了。
胡大贵死后,他不敢马上娶媳妇办喜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担心胡大贵化成厉鬼找他报复。”
冬瓜和南瓜从客栈里出来时,外面天已经全黑了。
冬瓜摸摸自己的脸,有点可惜,这张小白脸,以后他不准备再用了。
正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娇弱的声音:“恩公,等一等。”
恩公?
冬瓜下意识地转身,客栈门口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纤细的身影从里面跑了出来,到了近前,冬瓜看清楚,这是何欢。
“你姐姐呢?”冬瓜没问何欢有什么事,而是先问起喜妹子。
“姐姐和伙计借了炉灶,去厨上煮粥了。”何欢半垂着头,羞答答的,虽然光线太暗,可冬瓜也能猜到,她的脸蛋一定红了。
“你姐姐去煮粥,你为何不去帮忙?”冬瓜说道。
何欢一怔,直到这时,她才发觉,冬瓜的语气冰冰冷冷,和之前在客栈里时判若两人。
“我,我,我就是想谢谢恩公......”何欢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可这时却说不出来了,这位恩公虽然穿得普通,可那副好相貌,一看就是从小没有吃过苦的,姐姐说以前没在三石头胡同见过他,想来他也是外地人。
如果能跟了他,远远离开保定,那多好啊。
“在客栈里时已经谢过了,再说,我之所以救你,全是看在你姐姐的面子上,你有一个好姐姐,以后想要有好日子,就不要让你姐姐寒心。”
冬瓜说完,便拉着南瓜,走进了夜色中。
何欢怔怔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才恨恨地说道:“不就是有几个钱吗,有什么了不起!”
明卉回到越秀胡同,便写了一封信,让汪安给朱云和苏长龄送过去,想了想,又给霍誉也写了一封信,让汪安顺路送到保定前卫,交给苏幼龄,借用保定前卫专用的驿马送去京城。
朱云和苏长龄见这次来的不是南瓜,还都有点遗憾,别说,他们都挺喜欢那个小家伙的。
除了吃得多,哪里都好。
看完汪安送来的信,朱云和苏长龄便分工了,当天夜里,胡大富抱着新买来的女人正在睡觉,就被人从被窝里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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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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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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