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虽然她这个小跟班已经过了明路,两个桉子也已经并桉调查,但是这个桉子已经升级为谋逆了。
皇帝虽然喜欢那匹马,但在自己的性命和皇帝宝座面前,再喜欢的汗血宝马,也只值千金,而他的性命和宝座,那是无价的。
因此,目前飞鱼卫的调查重点不是那匹丢失的马,而是隐藏在陈家栋背后的势力。
她家霍保住是大格局,前方是星辰大海,乘风破浪永往直前。
所以这找马的小事,就交给她这个跟班吧,她的目标,黄金千两!
别看花千变大东家日进斗金,可她长这么大,活了两辈子,也没有一下子见过一千两的黄金。
想想那一个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明卉做梦都能笑出来。媅
庸俗?
那就让这庸俗来得正勐烈些吧,她能承受!
那被染色的汗血宝马,明卉虽未亲眼见到,但是能被同样养马的黄财主买下来,可见那染色的程度已可乱真,这样的马,是不能再以毛色来判断的,只能让真正懂马的人来判断。
还有谁呢?
明卉忽然想起还在马厩里正准备和马儿义结金兰的小慧慧。
这孩子虽然没有得到父亲的亲传,但她天生就有与马亲近的能力,说不定就能认出那匹马呢?
明卉立刻来了精神,让红笺去把小慧叫了过来。媅
小花生的这个妆,自从过了明路之后,明卉便有意无意地做了改动。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易容本事出神入化,真若是藏不住,就让他们认为,她只是懂些皮毛而已。
因此,小花生的相貌与初时已有不同,初时就是个娃娃脸,略显阴柔的少年,与明卉本人并不相像,而现在,少年还是那个少年,只是与明卉有了两三分的相像。
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每天改变一点,飞鱼卫的人每天都会见到花生,每天见到的花生他们全都认识,因此,他们并没有感觉到花生的变化。
当然,飞鱼卫里真正见过明卉的并不多,明卉给花生做出这样的改变,其实真正防的,只有纪勉一人。
让纪勉知道霍誉有个擅长易容的老婆,可不是好事。
明卉一袭男装,小慧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那日带她来这里的哥哥,她很喜欢这个哥哥,哥哥送给她一块绣花的手帕,还让她住在养大马的屋子里,每天都有白面包子吃,还有精米煮的粥,和她一起住的红笺娘,还有不迟姐姐,给她送来好多干净的衣服,没有补丁的。媅
明卉打量着小慧,小孩子就是缓得快,也不过短短几日,这孩子的小脸上就有肉了,白里透红,如果忽略那颗刚刚长出一层小绒毛的脑袋,这孩子是个美人坯子。
小慧身上穿的是朵朵的旧衣,说是旧衣,其实也并不旧,朵朵长得快,她的衣裳穿不了几次就短了小了,不迟拿给小慧的,都是八成新的。
今天身上穿的是一件浅绿色的细布小棉袄,外面是粉色碎花的棉比甲,下面是一条粉色碎花的裙子和绿色绣花的棉鞋,鲜鲜亮亮,看着很舒服。
就连那颗光脑袋,也戴上了一条碎花头巾,还挺好看的。
“官爷哥哥。”软糯糯的童音很好听,可是这官爷哥哥是什么称呼?
明卉摸出一包糖,递给小慧:“不要多吃,吃多了牙不好,每天一颗。”
“谢谢官爷哥哥。”还是官爷哥哥。媅
“小慧,哥哥带你去看大马,好不好?”明卉问道。蜀南文学
“好啊!”什么糖啊,糖哪如马好看,“是去看阿呆吗?”
阿呆这几天很少回来,每次她刚刚和阿呆说上几句话,阿呆就又走了。
“虽然不是阿呆,可也是大黑马,我们去了就知道了。”明卉觉得自己像个拐子。
好在眼前的小孩不是朵朵和小鱼,连冰糖葫芦都不用,三言两语就给拐走了。
白灰山距离位于顺义的良牧署只有二十多里,当初许焕也带人去过白灰山,可他们连根马毛也没找到。
也难怪,他们要找的马毛是红色的,而明卉让汪安过来打听的,是黑色的,找红马和找黑马,这完全是不同的两条路,所以许焕空手而归,而汪安找到了那个被大黑马踢伤的后生。媅
黄财主的家,距离白灰山有十来里,那里也有山,不知道的小土山。
大晋朝不限制百姓养马,黄财主有钱,但也只是土财主,置了房子庄子后,便想像那些真正的大户人家一样,养马、养波斯猫,养狮子狗。
波斯猫和狮子狗不好淘换,马倒是前前后后买了三匹。
都是黑马。
黄财主给它们分别取名“乌骓”、“绝影”、“飒露紫”。
下一步,黄财主准备再买一匹红马,取名“赤兔”;买匹白马,取名“照夜玉狮子”。
原本,黄财主还想开个赏马会,请人来看他的马,让所有人都知道,黄家是大户人家,家里有马。媅
可是那匹新来的“飒露紫”,脾气太过暴躁,已经踢伤了好几个人,就连乌骓和绝影也被它踢得抑郁了。
那时,这劣马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就已经这样了。
这几日,黄财主烦得很,索性便让家丁去找个贩牲口的过来,把飒露紫卖掉。
他虽然不懂马,可也知道,那演义里的好马,都是既听话又护主的。
想那李二皇帝的飒露紫,前胸中箭,依然护着主人脱离险地,自己才倒地身亡。
再看这只飒露紫,狗屁啊,他连靠近都不行,指望它护主,那不是笑话吗?
护主的马才是好马,这匹不听话的,就是劣马,而且还是劣马中的劣马。媅
原本黄财主还想让这匹马去拉车,可是车马式的手还没碰到它,就被它一蹄子踹到墙角了。
所以,还是找个牲口贩子卖掉吧,给钱就卖,反正黄财主也不差钱。
一大早,就来了一个牲口贩子,这贩子平时做的都是骡牛驴,至于马,他没做过,不是他不想做,而是在这牲口行里,也是讲规矩的,家丁找到他,也只是说家里要卖牲口,他就来了,没想到那牲口不是骡子,而是骡子它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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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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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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