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最新无删减>第三五四章 凤翔
  可惜明卉等了几天,还是没有等到承恩公被砍头的消息,当然,霍誉依然没有回家,就连白菜也没有回来过。

  

   明卉隐隐有种直觉,霍誉可能不在京城。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是对的,霍誉没在京城。

  

   上次白菜回来的次日,霍誉便出京了,他离京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京城已经下了第一场雪。

  

   震北大将军府上的桉子,有霍誉的一份功劳。

  

   武将的品级是功劳累积出来的,哪怕是那些有祖荫的勋贵子弟亦是如此,四品以下靠祖荫,四品以上,就全靠自己了。

  

   这一次加上抓捕邹慕涵的那次,只要再有一次,霍誉明年升正三品就稳稳的了。

  

   他没有跟随押送祁阳乡君和狄十五郎的队伍一起回京,他另有重任。

  

   与定襄县主不同,祁阳乡君无非全不知情。

  

   她是庶女,生母早逝,她小小年纪便学会察言观色,讨好嫡母和嫡姐们。

  

   震北大将军比她年长三十多岁,足能当她的祖父,但对于她这样的庶女而言,这是她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好亲事。

  

  

   除了年轻貌美,她一无所有,她的一切都掌握在父母手中。

  

   这门亲事,可以给她,也可以给其他姐妹,承恩公府最不缺的,就是听话懂事的女儿。

  

   那三个怀孕的丫鬟被送到她的院子里,与她的丫鬟们一起跟着她出嫁,她从一开始就知道。

  

   她也知道嫡母为什么要让这些丫鬟跟着她出嫁。

  

   为的是她的儿子!

  

   无论她生下的是男是女,无论她能不能怀孕,她都要一举得男,为震北大将军诞下一个儿子,一个有着孙家血脉的儿子。

  

   那时她还是个十七岁的姑娘,只要她默认了这一切,她便能被嫡母记在名下,以承恩公府嫡出小姐的身份出嫁,她是太后的堂妹,即使不能被封为县主,也能给个乡君的封号,而她嫁过去,便是堂堂二品诰命。

  

   与这一切相比,失去一个孩子又算什么。

  

   她还那么年轻,大将军也不是很老,他们还能有很多孩子。

  

   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她不用伪装怀孕,她很顺利地怀上了大将军的骨肉,大将军带着儿子们,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军中,几房儿媳对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许多的小继母敬而远之,她也以怀孕疲惫为由,免去了儿媳们的晨昏定省,这样一来,她想在自己的院子里藏起三个怀孕的丫鬟并非难事。

  

   丫鬟即将临盆,而她尚未足月,陪嫁的嬷嬷为她催产,她早产生下一个男婴。

  

   可惜她来不及看上一眼,这个孩子就被嬷嬷送出府去,取而代之是丫鬟生下的儿子。

  

   她安慰自己,这个孩子被送去善堂,自会有好心人收养,只要她不看,不想,便不会难过。

  

   而她,只要忍了这一次,以后便能顺风顺水,她要尽快调养身子,早日诞下亲生骨肉。

  

   然而接下来的十八年,她再也没能有孕,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最初几年,她心怀希冀,后来便渐渐明白,不是她怀不上,而是孙家不想让她再有其他孩子。

  

   她从青春少艾到人至中年,她膝下只有那个丫鬟生的孩子,丈夫渐渐老迈,继子们年富力强,一旦丈夫去世,她能依靠的,只有那个孩子。

  

   所以她只能呕心沥血为那个孩子谋划,为了那个孩子,她讨好丈夫,打压继子......

  

   这便是孙家的目的,她不能有自己的骨肉,她只能为了那个孩子付出所有。

  

   当丈夫把所有人证物证全都扔到她面前时,她笑了,她知道,她终于解脱了。

  

   霍誉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

  

   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孙家对狄十五郎非常重视,每年他的生日,孙家都会千里迢迢送个贺礼,为他庆生。

  

   小时候,他以为这是外家对他的宠爱,直到十五岁束发,他才知道,那不是外家,而是他的家,他是孙家人。

  

   两年前,孙家的人又来送寿礼,还为他引荐了一位苗先生。

  

   苗先生文武双全,性情豁达,见多识广,很快便博得狄十五郎的好感,他顺利进入大将军府,做了狄十五郎的清客。

  

   事发之后,苗先生不知所终。

  

   根据狄十五郎以及府里其他人的交待,苗先生讲的虽是官话,可却带了些秦地口音,他爱吃臊子面,每天都吃,有一次,他喜滋滋地从外面回来,门子问他怎么这么高兴,他扬扬手里的酒坛子,笑着说买到了好酒,门子识字,特意往那酒坛子上看了一眼,红纸上写着西凤二字。

  

   臊子面、西凤酒、秦地口音。

  

   一个地名呼之欲出,凤翔府!

  

   想到凤翔府,霍誉便想起了一个人,夏南风!

  

   夏南风祖籍凤翔府,他回归大晋之后,赐封武威将军,他和他的家人,终生不得离开凤翔府百里。

  

   霍誉尚在卫辉时,重罚过一个叫金佑良的手下,后来金佑良调去了岐山,岐山隶属凤翔府,他在夏红云那里看到了霍誉的画像,认出夏红云口中的高宝玉,就是霍誉。

  

   因此,夏红云从凤翔府偷跑出来,来到京城,找到了霍誉,恰好被明卉看到,霍誉费了好大劲儿,才让小媳妇相信自己和夏红云之间什么事也没有。

  

   霍誉在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夏红云被送回凤翔府,夏南风也因此被罚一年俸禄,而那个心怀叵测的金佑良,因泄露机密,坏了飞鱼卫规矩,一撸到底,没了官职,也已不在岐山了。

  

   想起这些往事,霍誉面沉如水,他立刻飞鸽传书将苗先生可能是凤翔人的事告知京城,在外办桉,霍誉有便宜行事之权,将此事上报之后,他便只带十几个人动身前往凤翔府。

  

   一路无话,几天之后,霍誉一行到达凤翔,他们没有进城,而是先去了岐山百户所,岐山百户所距离凤翔城只有五十余里,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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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西北,霍誉总是会想起明卉。

  

   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人,前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

  

   她也曾经来过岐山,来过凤翔吧。

  

   做为归降之人,夏家的一举一动都在岐山百户所的监视之中,早前若不是有金佑良从中掩护,夏红云也没有本事脱离飞鱼卫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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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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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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