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侯爷脸皮够厚,听说了自家闺女说出的那些话,他都觉得臊得慌。
霍侯爷虽然混不吝,可也是长在贵族圈子里的,京城里的纨绔们,混蛋如他,也不会说出这种话。
知道的是霍姗姗被养歪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他霍展鹏和市井泼妇生下的女儿。
“侯爷,大姑娘一定要进来见您,外面的两个丫鬟都被她打了。”
霍侯爷脸色阴沉,他还没死呢,霍姗姗就敢打他的人了,打狗也要看主人,就连霍誉,也不会这样做。
“找几个粗壮婆子,把她拉走,以后就让她在自己院子里待着,哪里也不许去,就是县主那里,也不要去了。”
霍侯爷后悔,上次霍姗姗被明卉打了之后,他就该把她禁足了,出去干啥?丢人现眼吗?
更让霍侯爷生气的是,定襄县主去孙家别院吊唁,霍姗姗竟然跟着一起去了。
那个老虔婆偷了她的兄弟,她竟然还认这个外祖母。
那一刻,霍侯爷甚至怀疑,霍姗姗也不是他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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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不太可能,一来霍姗姗和年轻时的定襄县主有六七分的相似;二来,霍姗姗是女子,早晚都要嫁人的,孙家没有必要来换她。
霍姗姗的哭闹声渐渐远去,霍侯爷这才松了口气,霍誉说要分家,分家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却可以把定襄县主和霍姗姗从府里分出去,既然不能把定襄县主送回孙家,那就让她带着霍姗姗住到庄子里,顺便给霍姗姗找个婆家,年纪一到,就带着嫁妆有多远滚多远,这辈子也不要再回京城。
霍侯爷这样一想,终于松了口气。
孙家不干人事,可他霍展鹏念着夫妻情份(实则是因为赐婚不能休妻),不计前嫌,对定襄县主不离不弃,就连定襄县主去庄子散心,他都让最宠爱的女儿相陪,他,对定襄县主仁至义尽,就是那些御史们也无话可说。
换做御史的儿子被岳母偷走替换,他们会忍气吞声,会不休妻?
笑话,有几个能做到他霍展鹏这样的?
肯定不能,因为他们都不是赐婚,只有他是,所以他不能休妻,也不能和离。
霍侯爷只要一想到,以后这府里没有了当家主母的快活日子,便立刻心情大好。
以后,他想带哪个姑娘回来,就带哪个姑娘回来,他一高兴,把整个牡丹楼的姑娘全都请到家里来,那也不是不行。
另一边,刘成刚走,霍誉就让人把明卉从工坊里请了出来。
他没有隐瞒,把刘成来送银子,他让刘成转告霍侯爷的那两个选择,原原本本告诉了明卉。
这些事,他必须要让明卉知晓,否则就会像昨天那样,他没回家,没有告诉明卉,所以就让霍侯爷趁机钻了空子,把霍谨送了过来。
“你昨天不是说要把霍谨养在族里吗?怎么今天就改主意了,还让霍侯爷分家?他活得好好的,不会同意分家吧。”明卉真没想到,霍誉翻脸比翻书还快,就这么一个早上,就要让霍侯爷分家了。
“霍谨是块烫手同芋,族里像样的人家,谁也不会接手,而那些肯接手的,要么是为了讨好长平侯府,要么就是想要贪这笔养孩子的银子,想要讨好长平侯府的,一定不会费功夫教养霍谨,霍谨迟早会被养成废物,而想贪银子的,自是看出霍谨在家里不受待见,一个小孩子,只能任由他们拿捏。
我想与其这样,还不如由我给霍谨找个可以信赖的师父,让他跟在师父身边,说不定能培养成材。
但咱们不能白替霍侯爷操心,总要让他割点肉,他肯定不想分家,但可以不分家,银子却不能不给,他不傻,他若还想过自由自在的好日子,就应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听说要让霍侯爷割肉,明卉的眼睛亮了!
银子啊,谁不喜欢,谁又嫌多呢,就连富贵如皇帝,也不会嫌银子多的。
不过,她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你说要给霍谨找师父,有合适的人选吗?”
明卉想到了霍誉的师父高子英,莫非霍誉想把霍谨也送过去?
“是高师父吗?”
霍誉摇头:“高师父上了年纪,不会再收徒弟了,再说霍谨现在最需要的是读书,他要学的,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我不想让他长成第二个霍展鹏。”
这也是很多勋贵子弟的通病,该读书的年纪在练武,学了一点武功,就不知天高地厚,偏又舍不得把他送到军中历练,家里有长辈在的时候,还能镇住他,若是长辈不在了,他便原形毕露,胡作非为。
明卉想想也是,便不再多问,至于霍侯爷身上能割下多少肉,这就不关她的事了。
霍誉去了抚司衙门,明卉想了想,把霍谨叫到面前,她铺开纸,在纸上写了霍谨二字。
“这是你的名字,这个是霍,这个是谨。”
霍谨惊讶地看着这两个字:“要写这么多啊。”
明卉怔了怔,忽然明白,霍谨说的“这么多”是指的笔划。
霍字笔划就多,谨字也不少。
可怜的小孩,还没学会写字,就要面对这么难写的名字。
她想起自己的名字,明卉,父亲真会取名字,又简单又好写。
霍谨还是第一次拿笔,用了半个时辰,终于能把“霍谨”二字写得端端正正。
明卉很有成就感,让不迟取了一套崭新的笔墨纸砚送给霍谨。
没想到,霍谨激动得眼圈儿都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
“嫂嫂,您还有树皮木头让我削吗?我还能削好多好多,我还会能割草,打谷子,砍柴、放羊,我啥都能干。”
虽然明卉说不用他干活,可是霍谨还是拿了扫帚,把府里打扫了一遍,把两个粗使婆子吓得不知如何是好。
次日一早,霍誉便带着霍谨去了通州,他们天不亮就出去,来不及用早食,明卉装了些点心,让他们带在路上吃,霍谨看着她,小嘴扁了扁,低下了头,明卉笑着摸摸他的小脑袋,塞给他一个九连环:“拿着在路上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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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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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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