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最新无删减>第一六一章 掰手腕
  出了三石头胡同,冬瓜便发觉身后有人跟踪,他不动声色,三拐两拐把那人甩开,和南瓜躲到一条巷子里。

  没过一会儿,果然看到一个人跑了过来,四下张望,冬瓜一眼认出,这就是方才护着喜妹子的那个大汉。

  冬瓜没说话,和南瓜从巷子的那一个出口离开了。

  路过一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冬瓜花了三文钱,借了纸笔,写了一张纸条,又给南瓜说了一个地址,让南瓜去找一个从京城来的苏公子,把这张纸条交给他。

  次日,南瓜又去了那个地址,再次见到苏公子。

  苏公子打量着眼前的小孩:“小不点儿,小嫂子手里没有能使唤的人吗?怎么让你一个小孩儿来跑腿?”

  南瓜撇嘴,你一个卖凉粉的,还看不起我?

  南瓜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怎么,比试比试,你敢吗?”

  苏长龄哈哈大笑,扭头对朱云说道:“听见了吗?这小东西要和我比试,比试啥?掰手腕?你今天吃奶了吗?没吃奶就别比,免得连吃奶的力气也没有,饿坏肚子。”

  南瓜不高兴了,很认真很认真地说道:“小夜才吃奶,我吃饭。”

  “小夜?小夜是谁?也是给小嫂子跑腿的小孩?”苏长龄笑道。

  “小夜是大黑的儿子,算了,和你说你也不懂,到底比不比,我看你就是不敢。”南瓜不耐烦了,傻大个,真讨厌。

  “比,怎么不比,不过,你可不许哭鼻子,免得小嫂子怪罪我。”

  说着,苏长龄在桌旁坐下,撸起袖子,露出一截粗壮的手臂。

  好吧,南瓜承认,这个卖凉粉的,胳膊快比她的腿粗了。

  不过,南瓜毫不畏惧。

  她坐到苏长龄对面,伸出了她的小细胳膊。

  朱云连忙过来,就连他们两个各自的小厮也凑过来看热闹,朱云的嘴巴还不停念叨:“等回了京城,让营里的兄弟们知道,老苏你和一个小屁孩掰手腕,保管把他们笑死。对了,你小心点,别把这小孩弄伤了,别说小嫂子,就是霍头儿那里也不会饶了......”

  朱云忽然没有了声音,大张着嘴,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仅是他,就连小厮们,也都张大了嘴巴,不可置信。

  那个小不点轻轻松松掰倒了苏长龄!

  良久,朱云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定是老苏还没准备好,对,一定是这样!”

  小厮们也一起附和,话虽如此,可他们察言观色,却发现苏长龄已经变了脸色。

  只有苏长龄这个当事人才知道,对面的小崽子力气有多大。

  “老苏,再来一次,精力要集中,别走神,快点!”朱云说道。

  可是下一刻,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这一次,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苏长龄他尽力了,可他还是输了。

  “我就不信这个邪!”朱云把苏长龄推开,自己卷起袖子亲自上场。

  ......又输了,苏长龄还坚持了一下下,朱云的胳膊直接了当就被摁在桌子上。

  “你们四个,也要比吗?”南瓜扬起小拳头,意犹未尽。

  四名小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两位如同活见鬼似的主子,一起缩起了脖子:“不比,打死也不比。”

  南瓜哼了一声,小拳头在苏长龄和朱云面前晃了晃,这才重又乖乖地坐好,恢复了初见时的小模样。

  苏长龄和朱云好不容易才从震惊中觉醒,小嫂子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小孩子,不对,这哪里是小孩子,分明就是个天生神力的小金刚啊。

  “请问,你贵庚了?”苏长龄小心翼翼地问道,这莫非不是真小孩,而是一个武林高手,只是生了怪病,永远不能长高。

  “啥叫贵庚?”南瓜眨着大眼睛。

  “就是问你几岁了。”朱云解释。

  “偏不告诉你!”

  南瓜瞪他,大小姐说过,不能把自己的事告诉陌生人,拐子们都是先从小孩嘴里套话,你家在哪儿,你爹叫啥,你几岁了,家里还有什么人。一旦被抓住,拐子就会说这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但知道小孩的名字,还知道小孩家里的情况,原本见义勇为的路人,往往就会上当,错把他们当成一家人,以为自己是在多管闲事。

  南瓜紧抿小嘴,打死也不说。

  苏长龄和朱云面面相觑,算了,这是小嫂子的人,他们惹不起,那就不惹了吧。

  “你把这封信交给小嫂子吧,她让我们查的事,都写在信上了。”苏长龄把早已准备好的信封递了过来。

  南瓜看他一眼,收了信封,转身就走。

  “喂,你等等。”苏长龄不甘地叫住他。

  南瓜问道:“你还有事?”

  苏长龄咽咽口水,有些为难地问道:“你......真的是小孩吗?”

  “不小了,我都十一了。”南瓜也挺委屈的,每个人都说她是小孩,其实她真的不小了,她真的有十一了。

  唉,就是只长力气不长个子。

  南瓜也挺郁闷的。

  看着被南瓜关上的屋门,苏长龄和朱云唉声叹气。hΤTpS://WWω.sndswx.com/

  苏长龄:我八岁开始练武,至今练了十二年。

  朱云:我们家都是练家子,我从娘胎里就练武了......

  可他们都输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给明卉,便去洗了脸换了衣裳,又变成了可爱的小朵朵。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明卉一口气看完,她果然没有猜错,何文广和胡大富这对翁婿,在衙门里都是有案底的。

  胡大富因为伤人和放火,进过四次衙门。

  胡大富最后一次进衙门是在六年前,他手头吃紧,盯上了一户人家的独生女。

  那家只有一个女儿,因是老来女,女儿虽然只有十几岁,但父母都已年过五旬,体弱多病,女儿在家里做针线,贴补家用,每隔几天,都会从家里出来,步行去绣庄子里送绣活。

  胡大富找了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在那姑娘去绣庄子的路上,把姑娘骗到了一条巷子里,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儿,他打晕了姑娘,用麻袋装了,卖给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广。

  案发是这姑娘竟然从私寮里逃了出来,姑娘没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门。

  何文广被捕归案,咬出了胡大富,最终,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罚银二百两,役百日。

  因何文广说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从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罚了十两银子。

  事实上,胡大富拐卖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还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银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两,将徒役时间抵去大半,只让他在砖窑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过,当时他受了很重的杖刑,还要做重活,那一百天过得并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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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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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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