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是尤伯爷了,换作是他,也会报复。
所以吴丽珠提前嫁给孙十五,又跟着孙十五去广西,这当中或许还有尤家的手笔。
明大老爷无奈地摇摇头,眼睁睁看着吴家家破人亡,若说不感慨那是假的。
霍誉见明大老爷伤感,便岔开了话题,说起想在保定置办一处庄子的事,明大老爷果然来了兴趣。
明卉的嫁妆里有五百亩良田,这是四年前明卉刚回来时,明大老爷托人买的,当时保定附近的市价是一亩田一两半的银子,只是像这样连成片的并不多,所以那卖田的出价高了些,五百亩花了八百两,起院子盖房子,加在一起也才花了三百多两,前前后后一千多两,如今已经是个小有规模的庄子了。
可不过三四年,田地的价格就涨上去了,再想买这种连成片的田地,一是不好买,二是价格也高。
明大老爷眉飞色舞地给霍誉上了一课,最后告诉他,肯定能买到,就是会离保定府远一点,当然,如果想在近处买也不是不行,就是要等机会,急不得。
霍誉当然不急,他就是想多攒些产业,以后家里多些出息,也让那小丫头不用为银子操心。
上次小丫头问他俸禄时,有点不太高兴,嫌他花钱大手大脚......
告别了明大老爷,霍誉又去了越秀胡同,没想到明卉没在,她去看望汪真人了。
好在没让霍誉多等,过了半个多时辰,明卉就回来了。
只不过小丫头又是顶了一张假脸,这次不是男的,也不是老太太,是个十七八岁,与她本身差不多大的年轻姑娘。
只是这姑娘长相平平,是那种扔到人堆里就看不见的相貌,一件蓝底碎花的棉袄,头上还包了块同样花色的头巾,手里拎个篮子,怎么看都像是进城卖鸡蛋的小村姑。
朵朵的打扮和她差不多,就是个小一号的村姑。
霍誉伸手接过大村姑手里的篮子,里面装的不是鸡蛋,竟然是三大捆线香。
「家里的香用完了?那你告诉我,我去给你买。」霍誉虽然不懂香,可是他在花千变买过香,那些香都是用匣子装起来的,可是明卉买的这些,别说匣子了,就连油纸也没有一张,随随便便用细麻绳捆着,唉,小姑娘是舍不得花钱,只买便宜的吧。
明卉瞪他一眼,不识货吧,这是她刚从自家香坊里拿来的,好香中的好香!
「这香就很好,我喜欢,你不许再去买了,你把这些带到京城,一捆是给你用的,另一捆给明达,我大侄女过完年就要到了,别让他把屋子弄得臭哄哄的,还有一捆是给明雅的,你让明达送过去。」
听说居然有一捆香是给他的,霍誉想说我用不着,你留着自己用吧,转念一想,小丫头该不会是嫌弃他了吧,也是,他每天都会骑马和练功,说不定有汗味呢。
小丫头从小就对气味非常敏感,刚会说话,就整日「香香」、「臭臭」。
嗯,以后要把老书院街的宅子熏得香喷喷的。
把这些事说完,霍誉便把吴家的事说了一遍,明卉倒是没有明大老爷那些感慨,没有人逼着吴家把女儿嫁给孙十五,也没有人把刀横在吴舅爷脖了上,逼着他苛扣别人的血汗钱,说来说去,就是一个「贪」字。
「就这?没了?」明卉看着霍誉,京城这是来信了啊,不会只写了这一件事吧。
霍誉无奈地笑了,看向明卉的目光里满是宠溺:「夏红云的事,也查到了。」
这一次,他把那个「夏」字咬得很重,他是连名带姓一起说的,可没有只说「红云
」这两个字。
明卉哦了一声,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霍誉的神情多了几分郑重:「我和你说过吧,在卫辉时,孙十五做过我的副手。」
明卉点头,她听霍誉说过,孙十五在卫辉时立了功,但也负了伤,之后便被调到京城,做了更体面的金吾卫。
「在孙十五来卫辉之前,我还有过一个副手,名叫金佑良,他只在卫辉待了三个月,便因为出了一些差错,降职调去了西北。」霍誉说道。
明卉的眉头微微蹙起,西北,又是西北!
前世,她在西北,万苍南和柳三娘在西北,刘吉利在西北,这一世,刘梦溪舅甥俩去了西北,万苍南夫妇很可能还是去了西北。
现在又有一个什么金佑良,也被调任西北。
对了,夏南风祖籍凤翔府,那也是在西北!
「这个金佑良调职的地方,该不会是凤翔府吧?」明卉好奇地问道。
「嗯」,霍誉点点头,「你猜得没错,金佑良被派去的地方,是歧山,歧山隶属凤翔府管辖,金佑良先是在歧山任总旗官,去年调去了凤翔,他是最有可能把我身份泄露出去的人。」
明卉又是哦了一声,道:「你和他有梁子?」
霍誉无奈:「那时我和不少人都结过梁子。有一次金佑良在出外执行任务时,被犯官的小妾媚惑,因此放松警惕,让那名犯官逃走了,后来,我亲自将那名犯官捉拿归桉,金佑良曾经向我苦苦哀求,求我放他一次,将此事瞒下,我没答应,金佑良挨了二十军棍,降职遣去了西北。」
「这个金佑良就恨上你了?你调到京城,还升了官,他却只能留在西北,以后怕是也没有机会调回来了,后来他惊奇地发现,那位红云姑娘是你的红颜知己......」
话没说完,便被霍誉打断:「什么红颜知已,我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对了,你去卧底这么隐密的事,金佑良如何知晓的,算算日子,那时他已经在歧山了啊。」明卉没接霍誉的岔,她发现了更蹊跷的事。
「是,金佑良不知道我去做卧底,但是他看到了我的画像,认出我是谁,说出了我的名字。」霍誉苦笑,小丫头太机灵了。蜀南文学
「画像?红云每天对着你的画像顶礼膜拜?」明卉震惊,这是有病吧,一定是有病,有大病!
有天尊不拜,你拜霍誉,这要多想不开?
拜猫也比拜霍誉要好啊,说不定还能抓只老鼠呢。
圣火昭昭,圣火耀耀,凡我弟子,喵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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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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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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