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遍,五万八千字,她终于写完了。
明卉仰面向床上倒去。
荔枝惊呼一声,便向一旁窜开,可还是晚了一步,半截身子被明卉压在身下。
黑猫嫌弃地看着这一切,它一定是眼瞎了,才找了这么一个主人。
明卉躺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冲到门口,大力拍门:“我抄完了,放我出去!”
服苦役的犯人,每天还能歇上半个时辰透透气,她却在这间厢房里关了整整七天,七天啊!
重活一世,明卉珍惜每一天,而这七天,无疑是白白浪费掉了。
所以说,霍誉真是个丧门星,凡事只要沾上他,一准儿要倒霉。
前世如此,这一世还是如此。
不迟和不晚从汪真人那里拿了钥匙,打开了房门。
主仆三人喜极而泣,这场面,不亚于劫后余生。
朵朵如同一头小牛犊似的冲过来,一把抱住明卉,嚎啕大哭:“大小姐,朵朵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在朵朵看来,没有什么比写字更难的了,朵朵一天能写十个字,朵朵问过不晚姐姐,不晚姐姐告诉她,五万八千个字,朵朵要写上十几年。
在朵朵看来,十几年,那就是一辈子!
汪真人沉着脸,把明卉抄好的经文一张张查看,看着看着,她就皱起眉头,指着其中一叠问道:“这些是谁帮你写的?”
不是汪真人不信任明卉,而是明卉有前科,以前在云梦山时,她没少让别人替她抄经文。
明卉两眼失神,一脸菜色,就连头发也没有了光泽:“师傅啊,钥匙您拿着,每天的食盒也是您亲自从门缝里递进来的,别说是抄好的经文,就是一只苍蝇,也逃不过您的火眼金睛。”
这倒也是。
这次明卉胆子太大了,汪真人铁了心要让她长记性,所以盯得很紧,每次的食盒,汪真人都是亲自递进去的。
“那这些,为何不是你的笔迹?”笔迹不同,而且非常明显。
明卉有气无力:“人的极限无穷无尽,师傅啊,我被您逼得学会了左手写字,左右开弓一起写,同时抄两份......师傅啊,以后我的左手和右手打架时,您记着要来拉架啊。”
汪真人......
可能是觉得写字太伤神,这些天,崔娘子每天一锅鸽子汤,今天明卉出关,崔娘子又是一锅天麻炖鸽子。
明卉仰天长啸,我真的真的吃腻了。
就连黑猫和荔枝,也躲得远远的,它们也吃腻了,想要换换口味。
明卉用天麻炖鸽子,换了一顿炸酱面,劲道的面条,清爽爽的黄瓜丝、脆生生的绿豆芽,甜丝丝的萝卜丝,配上香喷喷的肉酱,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吃饱喝足,燃上一笼清妙香,又用花瓣泡了澡,再美美地睡了一觉,这才缓过来。
不晚见她醒了,悄悄告诉她:“天麻和鸽子不是买的,是霍公子让人送来的,他送了好几斤上好天麻,还有十几只活鸽子,那些鸽子都在笼子里养着,崔姨说要每天给您炖一只。”蜀南文学
明卉吃了一惊,连忙问道:“师傅知道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真人知道啊,真人若是不同意,奴婢们也不敢收下。
初八上午,汪安去枣树胡同找阿旺打听消息,刚好被霍公子撞见,霍公子便问姑娘您可是还在城里,可有说什么时候回慧真观,汪安一时慌了,就说姑娘在抄经,没个十来日不会回去。
没想到当天下午,四时堂就送来了天麻,林记鸽子铺就送来了两大笼活鸽子,都说是一位姓霍的客官订的,让他们送来这里,已经付过帐了......”
明卉闭了闭眼睛,她被师傅罚抄经文这么糗的事,霍誉已经知道了?
明卉指着窗户:“这么早就天黑了?”
不晚看了一眼:“阴天了,看着像是要下雨。”
她的心情,也不再晴朗,天要下雨,人要倒霉。
她叫来汪安:“霍誉呢,还在保定吗?”
“走了,五月初九那天走的,临走前去越秀胡同看望了芸老太太,芸老太太留了饭,是吃的饺子,送行饺子。”汪安说道。
饺子?
送行饺子接风面,霍誉有这么大的面子,让芸老太太给他包饺子送行?
明卉郁闷,汪安又道:“大老爷让阿旺给您带话,什么时候从慧真观搬回来,他好让人去接您。”
即使明大老爷不提醒,明卉也准备过了节就搬出慧真观了,她算算日子。
“五天之后吧。”
今天是五月十三,霍誉是五月初九离开保定的,不知他是几时走的,若是过了晌午就走,当天就能回到京城。
明卉长长地松了口气,那个煞星总算走了。
就是不知道明大老爷有没有和他说起退亲的事,若是提了,霍誉是什么反应?总不会像两次搪塞她时那样,说什么等她长得和他一样高时再谈退亲吧。
不过,明卉这次受到重罚,心有余悸,连赖在师傅身边撒娇的心思也没有了,次日一早,便拖家带口跑回了慧真观。
嗯,师傅太可怕了,惹不起啊惹不起。
崔娘子无奈地看向汪真人:“真人,这次您罚得太重了,姑娘整整瘦了一圈呢,看着就让人心疼。”
“不罚她,她就不会长记性,我若是还放任她,她的胆子会越来越大,总有一天会酿成大祸,她搬去越秀胡同也是一件好事,可以收收心,不要再仗着会易容,就任性妄为。”
汪真人望着香炉里袅袅升起的一缕轻烟,发出一声幽幽的叹息。
“外地的铺子,让海泉多费心吧,以后他能解决的事,就不要让卉儿亲自过去了。”
“是,海泉会有分寸的。”崔娘子说道。
想了想,崔娘子又道:“这两年奴婢看姑娘的行事,一年比一年有成算,姑娘是真的长大了,也是真的懂事;
还有那位霍公子,看来对姑娘也是上心的,汪安听阿旺说,霍公子如今不在飞鱼卫了,好像是什么旗,什么营的,明大老爷很高兴,霍公子住在枣树胡同的那几天,三位老爷是把当成娇客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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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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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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