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txt>第三五五章 有人要挖墙角
  也正是因为夏红云的事,岐山百户所也被罚了,王百户听到霍誉问起夏家的事,便大倒苦水,金佑良那个混帐的锅,凭什么让整个岐山百户所一起替他背。んτΤΡS://Www.sndswx.com/

  王百户也受到牵连,被罚了半年俸禄。

  “大人放心,从那以后我们便加强了力度,别说是夏红云了,哪怕是夏家养的苍蝇,也休想飞出凤翔。”

  一心想要重获上峰好感的王百户,办事雷厉风行,不到半日,便查到了一件事。

  夏南风在去番邦之前,有一子一女,儿子夏初晨,女儿夏初棠。

  夏南风离开时,他们还是孩子,如今都已长大成人。

  当年夏南风叛逃,也连累了一家老小,父母和妻子被送去做了苦役,后来虽然被放了回来,但已落下一身伤病,一对子女虽因年幼逃过一劫,但从小到大受尽欺凌。

  夏初晨一表人材,无奈出身摆在那里,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后来娶了一个寡妇,好在妻子身家丰厚,人也贤惠,知书达理,两人在凤阳城里开了一家书肆和一家笔墨铺子,又生了两个儿子,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夏初棠同样生了一副好相貌,那样的家境背景,生得漂亮却并非好事,那些年如果不是哥哥拼死护着,夏初棠早就沦为了恶少们的玩物。

  可是也正是这个原因,她的姻缘也受到了阻碍,高门大户进不去,小门小户不敢娶,夏初晨又不愿意让妹妹给人家当姨娘,因此,直到夏南风回归大晋,夏初棠仍是云英未嫁。

  好在夏初棠也终于等到了父亲回来的这一天,夏南风虽然此后余生都要生活在监视之中,但当年的桉子已平反昭雪,夏南风不是空手而回,他把这些年在番邦的私产全部换成黄金带了回来,朝廷又给了丰厚的安家银子,如今的夏家,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虽然手中无权,但堂堂明威将军,正四品,与知府大人平起平坐,在凤翔这一亩三分地,谁能不给夏家面子。

  因为涉及朝廷机密,夏南风在番邦的那些事,凤翔府的人并不知晓,更不知道他做过番邦的驸马爷。

  大家只知道夏南风当年蒙冤出走,如今平反昭雪,封了大官,至于夏家那个小女儿,想来是夏南风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的,原配健在,那么夏红云在世人眼中,便是庶出。

  加之夏红云自幼骄纵惯了,到了大晋仍然没有长进,一言不和便出手伤人,没过多久,她就成了凤翔府里有名的恶女。

  而上次她擅自出走,连累了父亲,更是激怒了所有的夏家人。

  夏南风的妻子,一直想把她远嫁出去,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夏红云身份特殊,又是这样的性子,想来夏南风是想把她放在眼皮底下,女婿又要是自己信任的人,因此,一来二去,夏红云的亲事便耽搁下来。

  但是夏初棠的亲事却很顺利,她嫁的是夏南风早年资助过的一个读书人,名叫常渺,此人是孤儿,当年因夏南风的资助才得以读书,并且考上童生,后来夏南风叛逃,常渺也消失不见,据说是心灰意冷,寻找仙岛修仙求长生去了。

  前几年夏南风回来,半年之后,得到消息的常渺也回来了,并且迎娶了夏初棠,做了夏南风的女婿。

  依大晋律,罪不及出嫁女,而夏家人不能离开凤翔府,也是不包括女儿女婿的。常渺虽然娶了妻子,但那颗求仙问道的心却没变,夏南风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一笑置之。

  一年多以前,常渺带着夏初棠,远赴蓬来,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常渺是最有可能是苗先生的人。

  “霍大人,您看要不要把夏南风请过来问问?”

  王百户早就看夏南风不顺眼了,就是一个三姓家奴,先叛大晋又叛番邦,不顾父母妻儿死活独自逃走,据说在番邦也没干好事,靠着老婆荣华富贵,坑了老丈人一家,逃走之前还把老婆给杀了。

  如今摇身一变,成了不干活白拿俸禄的明威将军,被朝廷养着,依然荣华富贵。

  这他娘的就是个白眼狼!

  霍誉和夏南风打过交道,他摇摇头:“夏南风心狠手辣,性情坚定,飞鱼卫的那些手段,对于他没有用。”

  王百户一怔,想想也是,仅从他知道的那些事,换作是别人,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可夏南风却越活越好。

  “那,那怎么办,还拿姓夏的没办法了?霍大人,您可要可怜可怜咱们这些兄弟,那姓夏的如果真犯了事,这会儿若是被咱们抓到,那是大功一件,可若是抓不到,您回了京城,咱们这些兄弟,便是不查之罪,那可不是罚点银子就完事的,哎哟,我们哪个不是拖家带口的,这以后可怎么办啊。”

  王百户快要哭出来了,他们岐山百户所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守着夏南风这么一颗大雷,不知哪天就要爆出来,说不定就要跟他一起炸死。

  霍誉拍拍他的肩膀:“老王,不要悲观,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办法也是人想出来的,你看这样......”

  王百户的眼睛亮了起来:“这样能行?”

  “我也不知道行不行,但试一试总比在这里干等要强。”霍誉微笑。

  王百户心情大好,冲着霍誉抱拳:“霍大人,您放心,这事包在兄弟们身上,一定把人带回来。”

  王百户一阵风似地跑出去安排,一边跑一边想,金佑良那杂碎果然不是好东西,金佑良据说是因为霍誉才被贬来岐山的,因此,没少在背后骂霍誉。他说霍誉刚愎自用,傲漫自大,不通人情世故,就是个狗屁不懂的臭毛孩子。

  可今天一见,霍誉虽然年轻,可行事稳重,人也厚道,处处为他们着想,听说霍誉还是勋贵子弟,可一点架子也没有,真是难得。

  也不知道小霍大人成亲了没有,他老王的妹子貌美如花,和小霍大人天生一对。

  远在京城的明卉连打几个喷嚏,有人骂她了?还是有人算计她了?想坑她银子,还是想要挖她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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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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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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