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txt>第一一九章 鬼市的传说
  傍晚时分,朱云垂头丧气来了城西,不过他一进宅子,便惊讶起来:“我没走错吧,这真是霍头儿的家?”

  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垂花门前都摆了一拉熘开得姹紫嫣红的鲜花,再往里走,更不得了,墙边居然还有一架秋千!

  秋千啊!

  大红色的秋千架子,崭新崭新的。

  朱云刚坐到秋千上,就听到一个冰冷的声音:“你往哪儿坐呢?”

  朱云吓得从秋千上跳了起来:“霍头儿,这不是给人坐的?”

  霍誉瞪他一眼,对白菜说道:“明天把这秋千移到后面去,免得让这些家伙给坐坏了。”

  朱云委屈啊,他坐一下就能给坐坏了?

  待到说起今天的遭遇,朱云更委屈了,他在街上逛了一天,腿都酸了。

  “那个汪安像是八辈子没买过东西一样,什么铺子都要进去逛一逛,土产铺子、绸缎铺子、细布庄子、干货铺、木器铺,我从没见过这么喜欢买东西的男人。”

  霍誉道:“他这应是给别人带的东西,另外,你看到的人,可能不是汪安。”

  “不是汪安?不可能,就是他,上次在越秀胡同外头,我见过他。”朱云不服气,他眼神好着呢。

  霍誉难得地笑了,五岁那年,他就见过汪安。

  “汪安有个哥哥叫汪平,他们是孪生兄弟,长得一模一样,平素里住在越秀胡同的是汪安,你看到的那个,应该是汪平。”

  “那汪安去哪儿了?”朱云还是不相信自己会认错人。

  霍誉没有回答,他不想让朱云知道,他被自家小姑娘给耍了。

  汪安?这会儿当然是跟在明卉身边了,还有那个力气很大的小丫头朵朵。

  “行了,今天你辛苦了,我伯娘新请的厨子手艺不错,你尝尝,再给苏长龄他们带些回去,明天就不用再跟着他们了。”

  他们,当然就是汪海泉和汪平了。

  霍誉也想开了。

  第一,就如汪海泉所说,明卉真的很安全。

  第二,这小姑娘就是想要甩开他,自己在京城里玩个痛快,倒也不是想逃婚,真想逃婚,她会连带着汪海泉一起甩掉,也不会和汪海泉一起蒙他了。

  更重要的是,从这次明卉利用他,让汪师傅答应放她来京城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明卉不怕明大老爷,当然,也不怕明老太爷,否则也不会在明老太爷棺材前面提出退亲了,但是,明卉怕汪真人!

  这种怕,就是儿女对父母的那种怕,与其说是怕,不如说是尊敬。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明卉会提出退亲,却不会独自逃婚,因为她怕汪真人,怕汪真人会对她失望。

  把这些全都想通了,霍誉索性忙起正事,等到了该回保定的时候,那个小姑娘就会出现了,不仅会出现,还会让他守口如瓶。

  霍誉就等着,等着那小姑娘来找他,汪海泉不是问过地址了吗?这就是问地址的目的。

  看看吧,他家小媳妇想得多周全,把他利用一次又一次,不过,霍誉们心自问,他还挺喜欢让明卉利用的。

  这感觉,别人是不会懂滴。

  明卉确实是这样计划的,你不是想娶我吗?那就连同我好的坏的全都娶,你如果嫌我坏,那就退亲好了,我保证一口答应,不耽误你的终身。hΤTpS://WWω.sndswx.com/

  明卉从自家香铺出来,又按照汪海泉给她写的地址,带着朵朵和汪安,又接连逛了几家香铺。

  这几家香铺有大有小,有两家老字号,还有一家比花千变开得还要晚的。

  明卉每家都买了几样香,香是高价之物,明卉逛完这几家香铺,总共花了二百多两。

  汪安已经先去安排住处了,朵朵问晚上住哪里,明卉说就住聚宝客栈。

  朵朵吓一跳:“汪叔说客栈外面有人盯着他们。”

  明卉笑道:“现在没人了,以后也不会有人再盯着了。”

  霍誉又不是傻子,当了那么久的飞鱼卫,若是还想不通这里面的弯弯绕,那这男人也真是不能嫁了,笨死了,也小气死了。

  明卉在保定时,一直都听说京城晚上有宵禁,可是过了一更天,街上依然车水马龙,很是热闹。

  明卉问了才知道,京兆衙门的规定,内城宵禁是二更开始,外城的宵禁就更宽松,因为五城司巡城是从内城开始,巡到外城时已是三更天,因此,外城三更之前,还能在街上买到宵夜。

  明卉感慨啊,她在保定时,听人说起京城的宵禁,那是一更刚过,街上连只猫也看不到啊。

  聚宝客栈在外城,为此,明卉和朵朵回到客栈之后,叫上汪安,三人还特意出来逛了逛,在路边吃了小摊子上的卤煮火烧和豌豆黄,又在一个小摊子上买了一套手指头大小的石头十二生肖。

  三人赶在二更末回到客栈,伙计看到他们拿着的小摆件,笑着问道:“客官,这小玩艺花了多少钱?”

  明卉说道:“二十文。”

  伙计摇头:“买贵了,这东西在鬼市上也就十文。”

  明卉眼睛亮了:“鬼市在哪儿?对了,三更就宵禁,哪来的鬼市?”

  明卉上辈子在江湖上混了那么多年,自是也去过鬼市,所谓鬼市,那就是夜里出摊,天明收摊了。京城有宵禁,居然也有鬼市?

  伙计笑道:“当然有啊,通宵的,你们出去时,打听一下小石桥,到了小石桥从东边下桥,下了桥的第二个路口左拐,就是鬼市了,这地方京城人都知道,只要别闹出人命,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听说......”

  伙计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压低声音:“听说朝廷里那些当官的,也常常微服到鬼市上找漏儿淘宝贝呢,年前胡阁老新得的书圣字帖,听说就是在鬼市上破烂儿收来的。”

  “真的假的?鬼市上还能淘到书圣的字帖?”明卉夸张地瞪大眼睛,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比珍珠还要真,客官若是也喜欢写字儿,您到小石桥桥头,找摆摊卖扇子的阿福,他对鬼市最熟了,一准儿能带您买到真品,您放心,只管提我二宝就行了。”伙计热情似火啊。

  明卉愕然,看来这位二宝伙计有提成啊。

  不过,明卉还是决定明天晚上到鬼市上看一看,她倒不是想去捡漏儿淘什么书圣字帖,她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卖飞鱼卫手弩的。

  朝廷每年花在飞鱼卫身上的银子,决不是小数目,飞鱼卫的兵器会保养,也会更新。

  被替换下来的旧兵器去了哪里?

  会销毁,但也有可能会流入民间,而民间敢售卖这种东西的,也只有鬼市这种地方。

  如果鬼市上有卖手弩的,那么前世霍誉离开飞鱼卫上交的那只手弩,十几年后,也有可能会落入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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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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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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