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txt>第一三六章 捡到宝
  三天后,孙十五途经保定,以军务紧急,不能耽搁为由,连吴家的家门也没进,打发带喜和几名小厮,连带着一名喜婆,去了吴家。

  吴舅爷还在码头上,吴丽珠拜别了吴舅母,由哥哥吴桐背着上了花轿,连同吴家给吴丽珠准备的嫁妆和陪嫁的丫鬟婆子,一行人吹吹打打出了吴家巷子。

  吴桐八月要下场,脱不开身,因此,送吴丽珠去漳州出嫁的,是吴氏族里的两位从兄。

  明达和明轩做为表兄弟也出了城,还见到了新郎倌孙十五,兄弟俩目送着孙十五和吴丽珠的车马上了官道,这才和吴桐一起回了吴家巷子。

  明大老爷和大太太都在吴家巷子,吴舅母满脸喜色,丝毫没有女儿远嫁的担忧,头上戴着新置办的头面,身上是新做的缂丝褙子,今天虽是嫁女,但吴家的喜事也办得体面,在巷子口洒了一大筐铜钱,惹得附近的孩子们都跑来捡钱。

  从吴家回来,大太太埋怨明大老爷:“都怪你,那天让我去劝大哥大嫂退亲,现在可好,咱们里外不是人,你看看这门亲事多好啊,丽珠还没有正式嫁进孙家,大哥就得了那么好的差事。哪像咱家,给闺女找了那么一门亲事,什么忙也帮不上,白白搭上一副嫁妆。”

  明大老爷才懒得去管吴家退不退亲,可是大太太说到明雅的亲事,大老爷的好脾气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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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白白搭上一副嫁妆?那是你的女儿,是你亲生的女儿,给她嫁妆不是应该的吗?我还嫌自己不够有钱,不能给女儿陪嫁更多!”

  大太太也生气了,她冷笑道:“你给女儿陪嫁得少,这可怨不得我?但凡你给你妹子少陪嫁一点,就能给你亲闺女多一点,你们兄弟三个,凭什么要让你出大头?凭什么?”

  “凭我是长兄,是一家之主,当年分家时我分得最多!就凭这个,还不够吗?当年分家时,老太爷让咱们拿大头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话了?”

  明大老爷气得青筋都冒了出来,当年分家,他得四成,两个弟弟各分三成。

  他分得最多,要承担的责任也最大。

  老太爷办丧事,他出大头;小妹子的嫁妆,他也出大头,在明大老爷看来,这都是应该的,是必须的。

  大太太噎了一下,还要再说什么,明大老爷已经拂袖离去。

  明大老爷在前院里转了一圈儿,叫上明轩,去了明雅的院子。

  自从定下婚期,明雅甚少走出院子,吴丽珠出嫁,明雅也没有过去,她亲手绣了一座插屏,让明达带过去,给吴丽珠做贺礼。

  明大老爷带着明轩过去时,明雅正在绣一副帐子,看到女儿眼下的乌青,明大老爷心疼:“不是请了绣娘吗?让她们去绣,你只要把把关就行了。”

  明雅微笑:“有的东西让绣娘去绣,有的,我想自己亲手绣。”

  这副帐子是挂在卧房里的,她不想假手于人。

  明大老爷叹了口气:“若是人手不够,那就再请一两个。”

  “够用了,这两位绣娘的手艺都很好,有她们帮我,就足够了,不用再请人。”明雅让丫鬟给明大老爷端了绿豆汤,给明轩的却是温茶,明轩体弱,受不得寒凉。

  明大老爷又叹气,这么懂事的女儿,妻子为何就不喜欢呢。

  “你整日不出门也不行,总做针线伤眼睛,你小姑姑从京城给你带了礼物,你也该去当面道个谢,她在越秀胡同的宅子,你还没有去过吧,明天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明卉从京城回来,给侄子侄女们都带了礼物,明雅也有,明卉自己没来,是让不晚送过来的。

  “我能出去吗?”明雅不可置信地看着明大老爷,不是都说成亲之前不能出门吗?明静不用做针线,也要在家里待着。

  明大老爷笑道:“怎么就不能了,我是你父亲,我说你能出去,你就能出去,再说,又不是去别处,你是去看望长辈,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的。”

  次日,明大老爷便带着明雅和明轩去了越秀胡同,刚好白菜给送来两大笼鸽子和两大笼鸡,鸡倒是罢了,明大老爷看着那两大笼鸽子,一时没反应过来,问道:“这是用来送信的?”

  张元娘发懵,送信?咋还送信,送啥信?

  朵朵连忙解释:“这是霍公子送来给小姐炖着吃的,崔娘子说过,鸽子肉可补啦。”

  明大老爷看看那两大笼鸡,再看看那两大笼鸽子,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下次见到小霍,要让让少买点,一次买这么多,要吃到什么时候啊,唉,年轻人啊。”

  朵朵可没觉得霍公子有哪里不对,鸡肉好吃,鸽子肉也好吃,别说这些了,再多个几倍,朵朵也能帮着大小姐全都吃光光。

  明卉没想到明雅会来,她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见过明雅了,明雅似乎高了些,也瘦了些,可能是在屋里待得久了,皮肤是那种不见阳光的苍白,这让她看上去有些憔悴,少了这个年纪应有的活力。

  明卉担心她熬不到成亲就要病倒了。

  也不知道明静什么样了,那么爱说爱笑的人,这些日子被关在家里怎么过的。

  明卉和明雅不熟,明卉也没啥话题,她便把她从京城买的那套梅子青拿出来,还有她从鬼市上买的那只双猫熏炉。hΤTpS://WWω.sndswx.com/

  得知她还去了鬼市,明大老爷埋怨道:“小霍也真是的,怎么还带你去那种地方?深更半夜,也不安全啊。”

  正在客栈里的霍誉连打几个喷嚏......

  明大老爷埋怨归埋怨,看到明卉在鬼市上淘的那只双猫熏炉,明大老爷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拿过熏炉,先看底部的印章,接着,揉揉眼睛,索性拿着熏炉走到窗前最明亮的地方,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明卉觉得他笑得怪碜人的,忙问:“大哥,怎么了?”

  明大老爷问道:“小妹,这熏炉你多少银子买下来的?”

  “一两吧,好像是一两。”那天晚上零零碎碎买了好多东西,明卉已经记不清楚了,即使不是一两,也是一两半,绝对不会超过二两。

  “哈哈哈,这可真是捡了大便宜,你看这上面的印记了吗?这是前朝官窑的东西,我仔细看了,这印记是真的,真的!你等等,我再去找个行家帮你看看。”

  明大老爷像打了鸡血一样,说走就走,一个时辰后又回来了,他找行家看过,这熏炉千真万确就是出自前朝官窑!

  “可惜只是个小小的熏炉,若是个花瓶摆件就更好了,不过这也是好东西,你好好保存,这是能传家的。”

  明大老爷一脸的羡慕,他妹子压根不懂,到鬼市上随便一淘就淘回个宝贝,想当年,他从鬼市上背回一麻袋瓶瓶罐罐,一件真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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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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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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