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花千变txt>第一四二章 脆柿子和野酸枣
  明三老爷不知道承恩公府里大爷和二爷之间的斗争,但是明卉知道。

  这一次来打听消息的人,要么是孙大爷的人,要么就是尤伯爷的人。

  吴舅爷的差事是孙二爷给的,他也不过是给孙二爷做事的,就和孙十五抱上孙二爷大腿是一样的。

  明卉摇摇头,她对这些没有兴趣,下个月就是明静的好日子了,她要给明静送几斤熏衣裳熏被子的香粉。蜀南文学

  可想而知,当明静收到不晚送过来的那一大口袋熏香粉时,嘴巴张得能吞下一颗鸡蛋了。

  明卉很欣慰,两个侄女不偏不倚,每人几斤香粉,省时省力省心,她真是太聪明了。

  至于香粉一下子送这么多,会不会惊掉别人下巴,以及这份礼物的包装是否太过朴实无华,明卉压根就没有去想。

  道观里长大的姑娘,觉得这些都不重要。

  不过,当明三老爷又一次问她,有没有把上次的事告诉霍誉,明卉还是免为其难,亲笔给霍誉写了一封信,让汪安送到保定前卫,交给苏幼龄。

  次日,霍誉从演武场回到营房,白菜就把这封信交给了他。

  “保定前卫送来的。”白菜说道。

  保定前卫?

  那就是苏幼龄了。

  苏幼龄的信,不是给苏长龄,而是给他,那就是明卉的事了。

  小兵端了铜盆进来,霍誉用皂豆仔仔细细净了手,又用软布巾把手上的水擦干,这才重又拿起那封信,用纸刀小心翼翼裁开外面的信封,里面果然还有一只信封。

  信封上端端正正的“霍誉亲启”四个字,娟秀中隐隐透出风骨,就和写字的人一样。

  霍誉用纸刀把这层信封也轻轻裁开,终于取出了里面的信笺。

  白菜的嘴角抽了抽,又抽了抽,自家爷的这副小心谨慎的模样,让他想起当年在边关查看情报的情景。

  将信笺展开,霍誉逐字逐行看下去,看着看着,他那紧抿的双唇便渐渐弯起,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小丫头是在关心他吗?洋洋洒洒两张纸,就是在告戒他,一定要和吴家撇清关系。

  最有趣的是,小丫头在最后还要画蛇添足写上一句:这封信是三哥让我写的。

  三哥?

  明三老爷?

  据他所知,小丫头可不是个听话的姑娘,什么时候明三老爷让她写信,她就写信了?

  说来说去,还是她自己也想写信。

  霍誉把这封信看了两遍,曾经的卧底生涯,让他养成了看完信就烧毁的习惯,白菜也早已习惯了,这会儿已经端了火盆进来。

  霍誉拿起这封信,正想扔进火盆,可是手却停在了半空,小丫头还是第一次给他写信,他舍不得。

  他把信折好,重又放回信封,四下看了看,他住的营房虽然不会让人随便进来,但把信放在这里,他还是不放心,索性揣进怀里贴身带着。….三天后,明卉收到了霍誉的回信,他在信上并没有说起吴家的事,就好像她的那封信不存在一样,他说起骁旗营驻扎的这片山脚,这里也有柿子树,结的是脆柿子,不如云梦山的柿子红彤彤的好看,相比脆柿子,他还是喜欢软柿子。

  明卉也喜欢吃软柿子,甜丝丝,蜜罐一样,舀一口吃进嘴里,清甜充斥着整个口腔,太满足了。

  明卉看完信,就打发汪安出去买柿子,汪安买回来一筐,硬梆梆的,要放上一阵子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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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之下,她只好又买了几斤柿饼过过瘾。

  她没给霍誉回信,霍誉的第二封信却自己来了,这次不写柿子了,改写野酸枣,他说山民们用野酸枣泡酒,他喝过,又酸又涩,一口下去直冲脑门,他后来想了想,觉得如果加上冰糖会好喝一些。

  想起野酸枣,明卉的脸就酸得皱在了一起,云梦山上也有野酸枣,小时候,她都是从树上直接摘了吃,崔娘子会把酸枣加上冰糖煮成糖水,还会用晒干打碎的酸枣仁煮粥喝,酸枣仁能安神,汪真人经常喝。

  明卉又让汪安去看看有没有卖野酸枣的,汪安没买到,带回一篮子大红枣。

  张元娘用大红枣和红小豆,又加了赤砂糖,煮了一大锅。

  她还是没有回信,她在想,霍誉会不会写第三封信?

  第一封信写脆柿子,第二封信写野酸枣,第三封信写什么?

  明卉忽然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可是霍誉的第三封信却迟迟未到,而在这时,府河码头出事了!

  一夜之间,府河码头被围得水泄不通,包括吴舅爷在内的所有管事,连同部分民夫都被带走了。

  消息传来,吴舅母一下子就慌了。

  吴家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吴四郎的尸体送回了保定,二房索性在吴家门口搭起了灵棚,二老太太从乡下雇了七八个哭丧的老婆子,从早哭到晚,此起彼伏的哭丧声。

  前门哭丧,后门就吹唢呐,同样是从早吹到晚,吴家只能大门紧闭,婆子出门买菜,刚刚把后门打开一条缝,一只唢呐就怼了过来,吱的一声,婆子的耳朵差点震聋了。

  这些人可不仅仅是哭哭啼啼吹吹打打,但凡是吴家有人出门,还被围着要钱,不给钱就扯衣衫抱大腿,也不知道二房从哪里找来的一群二流子,整天就在吴家巷子转悠,吴舅母想让人给吴舅爷送信,派出去的人还没走到巷子口就被拦住了,二流子们也不打人,勾肩搭背哥俩好,再一看,那人身上仅有的一串铜钱也被摸走了,这还不够,衣裳上都是红手印,看上去就像是沾了血,那人吓得差点晕死过去。

  吴舅母日日盼,夜夜盼,好不容易盼到了今天。

  没人哭丧了,也没有人吹唢呐了,吴舅母让人把前门偷偷打开一条缝,灵堂撤了,大门口干干净净。

  吴舅母松了口气,二老太太看来是没力气闹腾了,无权无势的小门小户,也敢闹事?胆儿肥了。

  吴舅母得意起来,迫不及待地让人出去买鱼买肉,这些日子,婆子不敢出去买菜,吴舅母已经吃了几天馒头就咸菜了。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前门和后门同时被人从外面撞开,一群官兵闯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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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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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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