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问花街啊......”
明卉连忙竖起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你小点声音,让人听见。”
伙计在心里暗骂,你都要去找花娘了,你还怕让人听见?
伙计凑到明卉耳边,压低声音:“刘梦溪做生意的是南街,从咱们这里出去,往东走......”
明卉连连点头,正在这时,瘦长脸领着几个人走上楼来。
“公子,我把他们几个全都带过来了,您过过眼,他们青一色的好后生,有身手,能跑能跳能上树,最大的十九,最小的十六,您再看看这模样,个顶个的俊。”瘦长脸如同那卖瓜的王婆,口沫横飞。
明卉勾勾手指:“一个个的过来,你,就你先来。”
她指的是站在最前面长得最高的那个。
少年嘻嘻一笑,板着脸时倒也像个人,可是这一笑起来,就显得流里流气了,明卉的目光越过他,看向刚才被他挡在身后的少年身上。
这是几人中,长得最像刘吉利的。
只是前世明卉遇到刘吉利时,刘吉利已经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西北汉子,当时他还不到三十岁,可是看上去却像四十多的,皮肤粗黑,线条冷硬,眼角的皱纹深如刀刻。
而眼前的少年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白白净净,唇红齿白,乍看上去,与明卉记忆中的刘吉利判若两人。
但明卉精于易容,她只看了这少年一眼,便能确定,她可以不费力气,轻而易举就能把这少年易容成前世的刘吉利。
因为这少年的五官与刘吉利的五官,是一样的底子。
明卉又去看少年的耳朵,她松了口气,是相同的耳位。
人的五官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变化,但是耳朵的位置却是不会改变的。
这个人就是刘吉利。
前面的大个子还在自卖自夸:“公子您打听打听,这街上谁不知道我潘五郎义气啊,我潘五郎......”
明卉冲着潘五郎身后的人勾勾手指:“轮到你了,过来。”
潘五郎瞪起眼珠子,想要说什么,被那个瘦长脸拽到一旁,对明卉指向的少年说道:“余金宝,公子爷叫你呢,还不快过去。”
明卉心中一动,余金宝,原来刘吉利是叫余金宝。
“你叫余金宝,哪个余,干勾于,还是吉庆有余的余?”
余金宝忙道:“回公子的话,小的这余,就是吉庆有余的余,若是您觉得不好记,记成鲤鱼的鱼也成。”
原来刘吉利这个时候就已经油嘴滑舌了。
“你会爬树?会掏鸟蛋吗?”明卉眨巴着眼睛,一脸好奇。
“会,怎么不会,不瞒公子,小的身法轻盈着呢,您想掏鸟蛋,小的能连鸟窝一起给您端下来。”
明卉四下看看,压低声音;“你知道南街在哪儿吗?”
余金宝眼睛更亮了:“小的怎会不知道,那地方小的最熟,小的舅舅就是在那片混的,公子看上哪家的姐儿,只需和小的说一声,小的一准儿给您做个好媒。”蜀南文学
明卉鄙夷,拉皮条就是拉皮条,还做媒?本姑娘以后都听不得做媒这个词了。
“你舅舅?你舅舅也是做你们这一行的,也是帮闲?”
“是啊,我舅舅也是,不过我没有我舅舅的本事,只能靠力气混口饭吃,公子放心,我打小就在洛阳城里,这城里哪家馆子的菜做得好,哪家小街的小食最地道,哪个堂子的姑娘最好看,哪个班子的戏子身段俏,就没人比小的更熟悉的了,有小的侍候您,保管让您在洛阳城里吃好玩好。”
明卉满意了,对瘦长脸说道;“就他了,这小子长得好看,嘴巴还会说,我就要他了,你带来的几位也不能白来,每人一两银子。”
先前的潘五郎连同余下几个还没有机会做自我介绍的,全都觉得自己是被耍了,大老远地被叫过来挑挑拣拣,挑柿子还要捏捏按按,这位小爷可好,话都没多问一句,就要把他们打发了?
可是他们正准备开口骂娘,就听到那句“每人一两银子”。
哎哟,没看出来,这位小爷还是个体面人,虽然一两银子并不多,但这是白得的,捡了大便宜有没有?
瘦长脸当然也不是白来跑腿的,除了先前买香胰子的一两银子,明卉又给了五两,这是辛苦费。
瘦长脸和那几个后生,千恩万谢地走了,临走时还一再地说:“公子有事就来荐人馆这里找马脸老二。”
原来这个瘦长脸的诨名叫马脸老二。
然后,明卉把荷包翻了翻,用最后一点银钱会了帐,荷包里便空空如也了。
她对余金宝说:“今天银子花完了,明天一早你到富贵客栈天字一号房来找我,带我出去逛。”
余金宝才不在乎这一两半两的银子,他更不羡慕瘦长脸的五两,他带着这位小公子在洛阳城里玩上十天半月,除去白吃白喝,能捞的油水那比他们这几个人加在一起还要多得多。
“公子您放心,小的保证侍候您玩得好吃得好,而且还保证不会有人打您的主意,小的好歹也是在这街面上长大的,谁还不给小的几分面子啊,不瞒公子,小的武功是祖传的,可不是那些只会些三脚猫功夫的小混子们能比的。”
余金宝没有吹牛,明卉当然知道,前世时刘吉利不但武功不错,轻功更不错。
“好,明天早上,不见不散。”
明卉带着朵朵出了茶楼,大摇大摆往富贵客栈去了。
为了行事方便,她没和汪海泉住在一个客栈。
汪海泉带着汪平,住在花千变附近的悦来客栈,而明卉则和汪安朵朵住在富贵客栈。
她和汪安是前后脚住进客栈的,因此,就连客栈的伙计,也不知道他们是一起的。
现在她把住处告诉了余金宝,便更加谨慎。
她对朵朵说道:“让汪安晚上自己吃饭,不用和我们一起了。”
朵朵挺高兴,嗯,大小姐吃得少,现在汪安又不和她们一起吃,终于没人和她抢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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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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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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